秀书网>都市小说>蝴蝶谷传奇林小糊胡一风>第一百三十一章 孙媳人选
  元宵佳节,白玉斋里,当胡一风和林小糊,玉生烟三个老人,多年以后聚在一起时,默契的他们,有说不完的话,但又无需多言的。

  看到长辈们在叙旧,楚云天和蝶飞儿就径直出来逛附近的庙会的。

  一路上,这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灯的海洋,人的海洋。

  在这条古朴的石阶上,人头攒动,男男女女,楚云天趁机想牵蝶飞儿的手,还是被蝶飞儿耍开了。蝶飞儿看着眼前的花灯,琳琅满目,缤纷幻彩的,五光十色,绚丽多姿……火花银树……她也心花怒放的。

  “小蝶,这个蝴蝶灯给你,我在那里挑的,很配你……”楚云天提着个点亮的蝴蝶花灯,走到她面前。

  蝶飞儿回头一看,好漂亮的蝴蝶灯。她微笑接过楚云天的灯。

  “哇哇!你们两个在逛花灯,我和白方彦也来了,他在那里猜灯谜,你看,小蝶,我这个凤凰灯很好看,也送给你吧!比楚云天的蝴蝶灯更有气势的……哈哈……”胡天行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他突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xiumb.com

  “谢谢你们……”蝶飞儿温柔地微笑着,看着眼前的花灯。楚云天每次望着她柔柔的的笑,他就特开心的。

  “胡天行,你看,我们来了,你也爱凑热闹的……”楚云天有点吃醋样子。胡天行故意傻傻地笑着看着他,耸耸肩,没心没肺的。

  倒是蝶飞儿她自己径直走到一棵挂满花灯的榕树下,继续赏灯……她把他们看成自己的亲大哥,根本没往心里去的。

  蝶飞儿从小就很自信,她觉得作为女孩就要有能力,让自己越来越好,然后有足够的底气,遇见各种美好。她总是记着林小糊祖母的话:女人如水,水是至柔的,水流经过的地方,遇到障碍,会自动拐弯,不会硬碰硬,水就永远不会受到伤害。如水的女人善于以柔克刚,因为只有柔能克刚,刚不能克柔……”

  白玉斋的大厅里,他们三个正在喝茶。

  “小糊!玉生烟!这次我来的目的就是想给我侄儿胡天行找个好媳妇……你们眼力好,帮帮忙……”胡一风和她们在商量事情。

  “像胡大哥你们那样的大户人家,你们会找什么样的女人当孙媳妇呢?其实,像你们那样家庭出身的男人,就说你侄儿吧!虽然我不熟悉,对大户家庭的男孩子对女人的需要,是分层级的。不同层级的男人,要求完全不一样。富豪子弟中绅士不少,但是花花公子是普遍存在的。金钱和美色,是他们的两大追求。很多富家子弟首当其冲就是喜欢漂亮、气质风度;其次才是内涵好性格好。当然,也有重口味的,有特殊的审美偏好,不在此列。”

  玉生烟心急口快地分析着。

  “说得也是,富家子弟都有这个偏好,但天行这个孩子又很特别,口味很刁……在黑水崖那一带没有一个姑娘他看得上眼,我这才心急……小糊,你也说说看……”胡一风郑重地看着林小糊。

  “天行这孩子我还不认识,不熟悉他的品性的。也不好下结论。如果一个女孩,除了漂亮,别无所长,有时或许当然可以得到大户人家的子弟的消费,但是这个姑娘想走进其心,基本上没有这种可能!所以关键的人选还是要看这个女孩的综合素养的。”

  林小糊慢慢说着,胡一风频频点头,他觉得很有道理。他此刻心想默默在想:

  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胡一风的女人有两个,一个是我的娘亲,另一个是林小糊。”

  “或许,最好的孙媳人选就是这个女孩能当天行这个孩子的妻子,又是他的红颜知己,这是最好的匹配了。我希望这个女孩不仅善良聪明,而且善解人意,又精明能干,至少能帮他的不少忙。天行的天性高傲又冷血,虽然我当年打下的江山,家底不错,有钱归有钱,但他肩负重任,精神压力往往比较大,所以我就希望他的妻子又是他的红颜知己,只有这样,显然能给他带来异样的能量安慰和滋养的。不要像我这个老头子一样,自己熬着,失去了佳人,追悔莫及的!我希望他娶到幸福……”

  胡一风高声说着,感慨万分。

  “胡大哥,说得在理,在很多时候,优秀有内涵的红颜知己才是大户人家子弟的精神家园。也许两人对彼此虽有帮助,但相互独立。不会过多牵绊。”

  玉生烟点点头。

  “一个女人,如果被爱人引为知己,至少会她具备三个特点——”林小糊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继续说着。

  “眼界开阔。善解人意。涵养高,优秀能干。”

  林小糊娓娓道来。

  “说得好极了,说到我心里去了!”胡一风拍手叫好。

  “这么多年来,我事业做大,我的苦恼往往不是情绪问题,而是事业上碰到的实际问题。有些除了精神安慰,我更需要更希望有个自己爱的女人偶尔给我献计献策,和我聊聊对我最贴切的话题……小糊,具备你刚才说的以上三种能力的女人,一般不会是太简单的女人。”

  胡一风摸着自己的下巴,顿悟着。

  “当然还是要看胡天行这个孩子择偶,就要看他是纨绔子弟,还是有真才实学、雄心勃勃的孩子,如果是前者,他或许只看女方是不是漂亮,而不注重个人能力。如果是后者,他可能想找助力型的女孩……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时候,让我们见见这个孩子再说……”玉生烟突然想到。

  ”但凡有能力、有野心、有追求的男人,我年轻时就是这样的男人,现在我观察天行他就是这样的孩子,我好像觉得他好像会更喜欢综合实力出色,学识渊博,气质风度翩翩的有情趣的女娃的。作为他祖父,我这点还是能看出来的,但他又和我不一样,老是不按常理出牌,让人有时捉摸不定,头疼的。”

  胡一风说起孙儿胡天行,特开心的神情。

  “哦,对了,他有飞鸽传书说:今晚会回来这一带看花灯的……会来见我的,到时让他好好拜见见你们……和刚才那小蝶姑娘顺便见见,相识一下……”

  胡一风突然补充说到……他说着,抬头一看,外面的天空,满天的烟花,热闹极了……

  林小糊和玉生烟都已经是老人了,她们看着高龄的胡大哥今日的谈吐,更像是有几分壮年的干劲,可能他这次真是上心了,她们相视而笑……

  八旬的胡大哥,这一次,为了他的孙媳人选可谓费尽心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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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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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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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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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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