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次,在胡一风的带领下,林小糊,玉生烟和他三个人来到了“风动石”前。
一袭蓝色长纱橘子花裙的林小糊很是精致,她来到古城门前,迫不及待的向前走去,她感觉这里的美不输给蝴蝶谷的。
这里景色美极了!有幸福明亮的黄色,有柔软的粉红,有生机的绿色,也有梦想的蓝色……的花草.这景色让人一种到了彩色仙境的感觉……
美丽迷人的紫衣玉生烟站在这里,简直成了画中仙,这里绿色的树,绿色的小草,五颜六色的花,环绕在她们俩位佳人的周围,微风一吹,小草、树叶、花朵都在好像在像她们点头问好,夹在彩色中的鸟儿也会带来赞美的音符。
胡一风抬头一看,只见山上的绿树像要点缀和山相接的天,绿油油的。许多树的树枝也在风中扭动着身躯,仿佛为最后的春日伴舞。
林小糊对这里有很深的情结,她娓娓讲起风动石的来历,风动石又叫“兔石”,她是听爷爷讲的,东山这一带是爷爷赚出他人生第一桶金,也是他发家致富初建蝴蝶谷的地方。
林小糊说道:“听爷爷说,这石头重约200吨。人力也能晃动风动石。如果找来瓦片置于石下,选择适当的位置,一个人就能把这硕大的奇石轻轻摇动起来……”
妩媚多姿的玉生烟只顾自己在追蝴蝶玩,胡一风听着林小糊的话,他含笑看着眼前的林小糊,他觉得每个女人都有外在美,但并非每个女人都可以拥有气质美的。他觉得林小糊吸引他的就是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她那种“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气质总是让他忘不了。”
他看过书籍《红楼梦》里的十二金钗,个个艳绝。“气质”这个词,曹雪芹却只给了妙玉。并不是林黛玉、薛宝钗这些人够不上气质,而是妙玉最能体现气质之为物。
所以胡一风见过了玉生烟的美丽后,他还是忘不了林小糊的气质。林小糊这样的气质可能就是曹雪芹笔下妙玉的气质的。
她身上是一种由内心散发出的吸引力和气息,一个人有气质,就好像拥有了美好的生命四季。漂亮是表面的,是第一眼的吸引和好奇;而气质是内在的,是文化和品味做底蕴,是时光赋予的珍贵品质。
林小糊身上就是这样的气质的,胡一风他阅女无数,他却很青睐林小糊这样的气质。
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是感官动物。胡一风这个男人自然也有男人视觉上的贪婪,饭菜好看才好吃,他自己个人观点觉得女人也要耐看,才能引起他的兴趣。但他觉得林小糊不止是外表的耐看,还有她的内涵却耐人寻味,她已经是一个美丽神秘的世界了,他有点神往这个世界。
尤其林小糊曾优雅告诉他:“女人体面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的物质堆砌出来的,物质生活的优越,穿金戴银,油头粉面,豪宅豪车并不一定能使女子骨子里真正体面优雅起来,女子的体面是指无论外在的境遇如何,而只有精神世界的丰盈耐看和内涵深厚,优雅谈吐的丰厚支撑,女子都能保持一番独特深藏的知识体系,品位与高雅的情趣。其实,体面的生活与钱财多少和地位的高低并无多大关系。”
“真正的体面,是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和岁月里,仍能优雅知性,怡然自得,用心去体验自己生命中细微之处的乐趣,不断学习感受,活出满满的质感来。”
胡一风很赞成她的看法,心里默默喜欢上她,虽然他以前有见过很多女人,比如银饰坊的绿珠,他们相处多年了,他也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但他确实到这一刻,他不得不发现自己,也自己吓坏了自己,女人最经不起比较,潜意识里他自己却不自觉把他林小糊和绿珠一比,他自己也吓了一跳,相处多年的绿珠和眼前相识几个月的林小糊一比,他眼里心里只老是晃着林小糊,他好像觉得绿珠和林小糊就像是连环画和一部经典名著的比较,难道他移情别恋了。wWW.ΧìǔΜЬ.CǒΜ
可是只有眼前的林小糊让他有种充满了激情和活力的感觉,觉得他没白活……
成熟稳健睿智的他觉得林小糊的内心世界不苍白不肤浅耐人寻味有种很强的吸引力,他喜欢这样的世界,即使静静看着她,他也不觉得无趣,反而有着中年男人稳稳当当的安全感充实感和优越感和愉悦感,还有一种敬重感,应该是对知识的敬重,这是他和经营银饰坊的绿珠在一起,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他都觉得和绿珠在一起太苍白了,他最怕男人活到现在这个年纪的苍白,无形中他想避开绿珠……
他老觉得林小糊这个女人的优雅是一种可以穿透岁月的美丽,她很有责任感和爱心,因它来源于她丰富的内心和学识和对自身命运的正确的把握。
她应该不是贪慕虚荣的女人,他第一眼就能看出她的,她在胡一风面前始终保持独立、自信、善良、热情、上进和快乐,林小糊活出属于她自己的优雅和美丽来。她也许就像活在他心尖的一朵活色生香的蔷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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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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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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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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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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