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幕幕,那一个逐渐清晰深刻的脸庞一下子浮现在林小糊的脑海里:
胡一风,冷峻倜傥的他,是黑水寨人,他从域外回来,在幽静美丽的黑水寨,他住了一段日子。
他处理好寨里各种大大小小的事务后,他心里总飘忽着一个倩影。
那日在素食会上,那个神秘,淡到极致的林小糊,她的那一股遗世独立的清新脱俗的气质情不自禁,无形地吸引着他去探寻她谜一样的世界……
他总算探听到林姑娘是蝴蝶谷人,已经许配给蝴蝶谷主南燕飞,她深居简出,很少抛头露面,她很少出现在蝴蝶谷,如果她外出,基本就是去世人称“冷香佳人”的琉璃坊主玉生烟那里……
据闻她们两人走得近。
日常相处也好,她们的诗都写得好,林小糊闲云野鹤般的超然媲美玉生烟的潇洒超脱,在不知不觉中,两人走的很近,才情横溢又极聪颖纯真的林小糊,她初到琉璃坊就看出了玉生烟的出类拔萃和内秀,大有女子间相见恨晚之意,所以后来与她亲敬如自家姐妹。
她们的情谊,更是至纯至真。
在孤高自许,目下无尘的掩饰下,林小糊待朋友向来是一片赤诚。玉生烟,这位颇有魏晋风度的大家闺秀,待人极是热情温柔,在林小糊眼里,玉生烟可算是女中佼佼者。琇書蛧
林小糊始终懂得,真正的友谊能让彼此轻松,也能培养呵护彼此的理性,不堪一击的友情离真正的友谊差一万八千里,真正的友谊一旦铸成,便坚固如磐石。她和玉生烟的感情就是如此的。
那日探听得知林小糊今日又来琉璃坊,夜里,胡一风自己一人来到琉璃坊外,用他的从小学的护身拳脚,轻而易举爬到了坊中一棵银杏树,他听到两个美丽的女子在谈论地震……
只听玉生烟在讲她出生前一个月的故事,她娇声道:“我娘亲说,我出生前几日,我们那一带要发生海啸地震,当时乡民们很谨慎,都掌握一些常识,他们很注意附近一带的动物的异常现象,院里的猫、狗或者鸡鸭等家禽是否异常的暴躁,狂叫、狂跳,死命外跑。鸡鸭不归笼。还有湖水,河里、水田、水井中是否突然冒泡、翻腾……想想真是玄……”
林小糊接着绘声绘色说到:”对啊,地震,书里说:要看看井水是否突然变色、变满或者变干!自己所在地的天空云彩,是否在早晨或者傍晚,出现条状…辐射状…鱼鳞状地震云。这些都是地震前的征兆……”
两个天真美丽的女子聊得很认真很有趣,胡一风都听傻了,被她们俩的一本正经,天真可爱无邪的样子给逗乐了……
两位江湖传闻的冷美人,在刚才那一刻就像两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
胡一风心里不禁乐了,嘴角微微一笑,他隐秘又敏捷地跃到她们谈话的窗前,她们谈的正欢,没察觉到屋外有人……
夜有点深了,月光很美,远处的街上有人在放烟火,空中香烟缭绕,花影缤纷,灯光相映,琉璃坊院里俩边的石栏上,都系着水晶玻璃各色风灯,如银光雪浪,更有池中荷藻荇,上下辉映,水天焕彩,太美了……
借着这瑰丽迷人的灯光,胡一风第二次,仔细打量了这个让他今生在黑水崖第一次放不下的女子……他想起他已故的娘亲的话……
“一对恋人,头一次见面,她就在他心里,那是恋情,之后的十年,如果她还在他心里,那就是感情,如果三十年后,你还想拉着她的手,四处游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了……”
胡一风仔细看着她,林小糊今晚穿着一件绿色柔软的天鹅绒长裙,裙边是朦胧的黑色蕾丝,胸前衬着银白蝴蝶的薄纱真丝,这次林小糊的穿着与他第一次在素食大会的她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次她华丽之下多了柔美的女人味,她身材佼好,把天鹅绒的高贵诠释得很优雅,得体大方,很有层次感,很是应景。
她身上那独特的衣服,加上她那一脸散发出来与众不同的自信迷人和清新的神情,那种气质就是她的秘密武器。
胡一风就是这样被她这样的武器,无形中钻进他几十年来那颗没心没肺,阅芳颜无数,游戏人间的铁石心肠的,那么多绝色女子,他都无意留心留情,但这个林小糊已经钻进他心窝里了,他现在挥都挥不去,挡都挡不住了……
不能惊动她们俩,胡一风悄悄回到热闹的小酒楼,他想起自己的往昔的生活习性,正所谓如书上写着:“一春长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沾酒楼前。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画船载酒春归去小,余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他自己叹了口气,也许胡一风的出现,悄悄改变了林小糊的命运,蝴蝶谷的几代女子,就像中了有无“安全感”的魔咒一样,林小糊和胡一风的故事,还有后来蝶飞儿和胡天行的故事,这俩个男人都好像是她们化茧成蝶,凤凰涅槃的催化剂,他们的出现多多少少搅乱了她们平静快乐的生活……
胡一风的出现,在他眼里,他真想把林小糊像大孩子的呵护,他希望林小糊把他当大英雄崇拜,他觉得这才是最好的惊鸿一瞥的爱情,但林小糊却始终在胡一风身上,找不着她作为女子最看重的安全感。她最终疏远了他并离开了他,嫁给了南燕飞。
她慢慢接受了与她有婚约的南燕飞,他们一眼就互相读懂,一见如故的南燕飞,俩个人投机默契,情趣一致,至少她觉得他让她一辈子都有安全感。
他们后来成了家,生了少谷主南青文,南青文后来娶了素心的养女葭而为妻,生下三个可爱天真无邪的宝贝丫头宛宛,般若,蝶飞儿。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林小糊的一生是幸福的,他拒绝了胡一风,但她却永远留在他的心里,胡一风对林小糊也曾无怨无悔,他并没有怨她,反而把她当成自己最要好的红颜,在黑水寨默默守护着他心里永远的蝴蝶谷女神。
而胡天行的出现或者说是冥冥的缘分出现在蝶飞儿的生命里,他带给蝶飞儿一开始,并非如那种大英雄的崇拜,而是一个蝶飞儿曾经熟视无睹的男人,第一次的相逢也是无意无心,第二次的重逢也是充满敌意和不屑……
但第三次的见面却被他取得主动权,峰回路转,蝶飞儿对他的印象好了一丁点,接下来的故事却让蝶飞儿刻骨铭心,但胡天行还是没能给蝶飞儿安全感,女人失去了安全感,她和他在一起总没有轻松感,反而很负重,这些都让她花颜受损,这样的爱并不能滋养她这样的女子。
当然这些有关他们俩个人的故事都是后话了。
虽然胡天行他富有挑衅霸道的个性,所有追求蝶飞儿的男人,他都找机会逐一过招,击败他们,但他忘了一点,蝶飞儿这样的女子,精神上若不能真正能驾驭她的男人,找到俩人的契合点,这个男人再怎么地位显赫,才华横溢,潘安容貌,是始终进不了她的芳心的。虽然他说爱她,但蝶飞儿还是远离他了。
因为蝶飞儿始终记住南青文爹爹和小糊祖母那句最简单的话:“聪明的女子要选择一个能滋养自己的男人举案齐眉,要远离让自己变丑的男人,一段好的感情或婚姻肯定能让这个女子越来越容光焕发越美丽,那就是好的姻缘。”
几代人的情事,几个女子的归宿,林小糊和南燕飞在一起,让她振奋,让她有些崇拜……
男人可能就是女人要寻找的大英雄,至少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就是男人把女人当大孩子呵护,女人把男人当大英雄崇拜。
应该说林小糊是个心中有风景的女子。她从小爱每个生命、爱这个世界,以爱的心态来对待蝴蝶谷周围的花草树木,飞鸟走兽。她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每个生物的生命。不害已,也不害人,不害其他生命。
她用纤细的爱心去感受世界的万事万物,让爱心把自己融化到万事万物当中。爱能让她的心灵充满快乐。
小糊的母亲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信佛、读经,不敢杀生,有着一颗虔诚的心,受其母亲影响,所以小糊觉得为人就应该平和向善。
年轻的小糊喜欢喝茶,也喜欢宁静,更喜欢大自然,忙里偷闲总会去郊外走走。她身上永远没有戾气,只有一股清新的大气和气,她最希望能默默守护着家人的安稳和幸福。
胡一风的到来几乎搅了她宁静的生活。
胡一风自从在琉璃坊偷听小糊她们的谈话后,心里更是放不下她。
他一个人在酒楼住了几日。有一天夜里,夜黑风高,他爬到了蝴蝶谷的顶峰。他望着夜色,他又想起林小糊。
她的那张圆脸上自带一股可爱娇憨的气质,不很精致的五官反而平添几分朴实。
她这种脸型,在她不笑时,倒还没什么,但是一旦她笑了,充满了笑意的眼睛就会变成弯弯月牙的形状,很迷离的样子,好像会说话。又会给她那独特的妩媚增添一些活泼,胡一风见她这俩次看见林小糊她顶多就抿嘴一笑,微微一笑很倾城。
胡一风觉得林小糊像一株水仙花,用古诗“醉拦月落金杯侧,无倦风翻翠袖长。相对了无尘俗态,麻姑曾约过浔阳。”这些句子来形容她也不为过。
但她又像一株骄人可贵的蔷薇花。林小糊总会让胡一风想起他娘亲,他记得那晚在琉璃坊听到她和玉生烟谈地震,后来又听到林小糊和玉生烟讲起她自己的母亲。
“母亲让我们从小就爱惜自己,尊重自己,保持尊严。让我保持自己的价值观。知道要为更美好的事物奋斗。女孩子要自重,言行得体,不做让自己感到难堪的事情。母亲让我们清楚地懂得,一个有教养的家庭的孩子,要仪态端庄,举止优雅……”这番话更让胡一风对林小糊有好感了……
林小糊的美好印象,在胡一风的心里像发了芽一样,迅速萌生,但恰恰相反,素食宴上的胡一风,始终让林小糊觉得他充其量是一个雅痞,浓眉大眼,穿着考究,有点坏,又有点邪,有点痞,却有点暖……
那时年轻的她不想让他靠近她的世界……哪怕一丁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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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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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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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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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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