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香江弯弯曲曲,自西至东穿过京都城,近百艘大小不一的花船徜徉其中,丝竹声伴着好听的女子吟唱悠悠飘散,声传数里。寻常富贵人家的万贯家财,在这销金窟中也耗用不起十天半月。
这是陈无双穿越到这个世上的第十个年头。白衣如雪的十六岁俊朗公子挥金如土,不知让多少头牌花魁魂牵梦萦,只是一双好看的眸子死寂沉沉,没有一丝少年人应有的蓬勃灵动。
江上最大的花船上莺莺燕燕,欢聚着十数名妙龄佳人,个个身姿曼妙、声音撩人,对着仅有的两位恩客大献殷勤。
虽然江上花船大都是皇家产业,就连皇子们也常在此欢歌达旦、流连忘返,可干这一行的都是些苦命人,谁不想着早日寻个富贵人家的如意郎君脱离苦海。
这位目盲的少年,可是大周京城里屈指可数的显赫人物,人又生得俊俏灵秀,从来都是流香江上炙手可热的最佳夫婿人选,眼下那可恶的老头子竟要把他赶出京城,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
对坐在白衣少年身前的,乃是大周司天监观星楼的二楼主。虽然没爵位在身,可单凭天机子陈仲平的名号,就足以震得十四州疆土风云变色,毕竟是五境十一品修为的高人啊。
差一步就能白日飞升、位列仙班的陈仲平特意换了身干干净净的华贵衣裳,花白的头发懒散扎了个道髻,醉眼朦胧地歪坐在一众女子环绕中,浑浊的眼神里露出满意神色,这才是神仙日子。
酒喝干两壶,老者挥手让众人散去,整个花船偌大的三楼上只剩下一老一少二人。
“徒儿啊,这趟出门可说不准何时才能回来,闷闷不乐倒不如一夜尽欢,也好留个念想。”
陈无双轻啐了一口,气道:“你就这么当人师父的?”
老者闻言诧异道:“老夫不惜巨款,专程包下这最大的花船为你送行,还想怎地?”
“你说怎地?司天监神功秘法不计其数,你非要我学个狗屁一样的抱朴诀,眼看都二境四品了,偏偏一丝真气也修不出来。一旦离了京城,外头的一只野狗都能要了我的命!就这,还指望我去剑山采剑,你等着给我收尸吧!”少年说着气就不打一处来,一把抢过老者手中酒碗灌进口中。
这都什么玩意儿?酒精度不到十度的东西也好意思说是十年窖藏!
老者丝毫不以为忤,怪笑道:“无知小儿,你当这抱朴诀是谁都能修的?要不是你生有宿慧、先天灵觉出众,只怕在老夫面前哭死三回,也求不来这等福缘。至于剑山,嘿嘿,只要你能进得去就好,随便拣着把顺眼的带回来就成。贼不走空嘛,哪怕拿根烧火棍子也算没白去不是?”
活了两世的陈无双当然自知师父口中的生有宿慧是怎么回事,这种诡异至极的经历,饶是自称天机子的老者也绝对猜不透丁点。
少年本就不该是如今这个妖魔横行、修士当道的世界中人,他来自于一个文明悠久、灿若星河的伟大国度。三十二岁刚刚才竞聘上一家国内知名主流媒体综合新闻部副主编的他,在一次化工厂爆炸事故采访中,突然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
再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六岁孩童。
更要命的是,他看不见了。
自打被陈仲平收归门下做了唯一的亲传弟子,六岁之前的记忆似乎被人完全抹去,一丝印象也没有。十年来,为治好他失明的双眼,白马禅寺那位贵为国师的空相和尚以及当朝太医令、堂堂五境修为的楚鹤卿不知用了多少法子,还是徒劳无功。
失去了眼睛的记者,还怎么寻找世间的真相?
就算想和光同尘也做不到啊,这个世上,到处都是有着移山填海之能的强大修士。出身地位超然的司天监,却没学会一点真气修为,就算想做个肆无忌惮的纨绔子弟,都得小心翼翼夹紧尾巴才行。否则一着不慎,恐怕就会像前世一样,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陈仲平讨好似地又给眼前弟子倒了一碗酒,自己从桌上拈起一粒去皮去籽的葡萄丢进嘴里,继续说道:“嘿,真气这种东西嘛,讲究个水到渠成,急是急不来的。如今你灵识渐渐凝实,堪比寻常四境八品修士,倒也不是完全没有自保之力。何况此次出行,司天监内除你不作他选,认命吧。”ωωω.χΙυΜЬ.Cǒm
耳濡目染十年之久,陈无双自然知道自身情况。这个世界上的修士无论正邪,总要以真气为主、以灵识为辅而修炼,直到破入五境迈上九品,灵识才能全部转化成实质,称为神识,妙用非常。
可他从小开始修炼的这门抱朴诀,则反其道而行之。三境之下不修真气、只锻灵识,等灵识修成神识,才能接引天地灵气入体,化为真气为己所用。否则跟人切磋争斗就只有束手无策挨打的份,想还手都困难。
“眼下一别,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你说句老实话,这抱朴诀,究竟有没有旁人修过?”少年叹了口气,这种境遇实在让人很是惆怅。
老者咂摸咂摸嘴,伸手拽着绣着云纹的衣袖胡乱擦了把脸,道:“修是有人修过的,不过十之八九在踏入三境的时候爆体而亡、尸骨不存。你不用担心这个,相信为师才是。”
少年猛地站起身来,颤抖着手指着不靠谱的师父,气道:“我信你个鬼!你这糟老头子坏得很!是不是想等我死在外面,好偷摸着把黄莺儿娶回府去?你休想!老子不去了!”
黄莺儿正是这座花船上的头牌红人,年方双七、色艺俱佳,陈仲平早就对其垂涎已久。可惜佳人一颗芳心,只系在他俊俏徒儿身上,对这色眯眯的老头一向不假颜色。
“咳咳,说的什么话!这桩差事可是你师伯钦定的,观星楼主一言九鼎,你要不去,司天监就要断了你的银钱花销,将你发放雍州北境去从军。小子,记住了,跟人可以讲道理,跟命不行。何去何从,你自己思量。”
少年颓然坐下身来,口中泛起一股苦涩,心头更是一片悲凉。前世也不是没看过穿越小说,人家主角个个身负系统、带着外挂,要么就是重生数月就一鸣惊人,怎么轮到自己,就变成了遇人不淑,整整十年光阴尽付蹉跎?
罢了,认命不丢人。
总比真去雍州北境那种寸草不生的苦寒之地,跟茹毛饮血的漠北妖族拼死拼活强得多。据说那些外族,最喜欢掠夺血气方刚的少年人生吞活剥,简直豪无人性可言,比之前世非洲大地上野性十足的狮虎还骇人。
“我要带着黄莺儿一起走。”不能让这为老不尊的师父趁他不在京城,就给偷了家,那这命认得也太亏了些。
“那可由不得咱师徒二人做主了。你师伯已经定下,谷雨陪着你去。”陈仲平洋洋自得喝了口温茶,对自家徒儿气急败坏的脸视而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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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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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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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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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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