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条,你们店里直接出售吗?”
杨毅继续问:“有的话,是多重的?”
导购员知道从杨毅这里应该是做不成什么生意了。
毕竟她从来没有遇到过来金店买金条的人。
“抱歉先生,店里没有太多,不过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们可以为您联系总部,总部是有很多存量的。”
导购员回忆了一下,继续说:
“金条的分量没有统一规定,在黄金交易所或市场上流通时,标准金条标准重量规格分别为10克、30克、50克、100克、300克、500克、1000克黄金,成色为99.99%。一根标准的金条的重量为116.64克(折合3.746盎司)。”
杨毅点了点头。
还行这趟没白来。
从这女人口中可以知道,原来还有黄金交易所这种地方。
以前他甚至都没有听过。
“嗯,给我来一根一千克的金条。”
杨毅这话一说出来,自己先笑了。
仿佛在买一根巧克力棒一样。
导购员震惊了。
她没想到这人竟然真要!
而且连价格都没有问。
“额...先生,现在的金价是713元一克,您需要的话是71万3千。”
“行,没问题,刷卡。”
导购员走进了储物间,很快,在其他人奇怪的目光中,杨毅拿着一根金条掂量了两下。
导购员还贴心的为他准备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付款,搞定收工。
杨毅买一根金条,纯粹是为了先看看这到底是个啥玩意。
他不可能一次性买太多。
本来购买黄金,就是为了防止被有心人发现他有大量来源不明的财产。
这要是一次性买几个亿的实物黄金。
那他明天就要上头条。
日后即便要买,他也不会在金店购买。
而是去那个什么黄金交易所。
并且他还需要通过不同的人购买。
至于让谁来做这件事情,杨毅还有没有头绪。
余卿卿虽然是他现在最亲近的人,但他不准备让余卿卿来做。
因为系统的特殊性,杨毅只相信他自己。
余卿卿已经跟他接触的够多了,再深入下去,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让一个人无法背叛你的最好方法,就是不给对方机会。
提着黑色的塑料袋,杨毅漫步在魔都街头。
就这么步行往家里走去。
时间是上午十一点。
在魔都的街头,冬日的早上十一点,寒意尚存,街道被轻薄的薄雾笼罩着,远处的高楼被薄薄的雾气包裹,显得有些朦胧。
行人匆匆走过,披着厚重的冬装,手里握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杯,呼出的白色气息在空气中飘散。
杨毅就亲眼见到一个哥们,戴着一副眼镜,眼镜上全都是他自己嘴里呼出来的雾气,已经是白茫茫一片了。
他甚至怀疑对方根本就看不清路,然而对方仍旧脚步不停往目的地走去。
他也只能感慨一句,魔都真是个现代化都市,每个人似乎都是那么的匆忙。
路边的梧桐树依然挂着残留的落叶,微风吹过,落叶在地面上轻轻飘舞,营造出一种宁静而优雅的氛围。
商店的灯箱逐渐亮起,霓虹灯在闪烁,街道两旁的小摊贩陆续开张,摊主们忙碌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商品,吸引着他的目光。
一路走走停停,心情总算好多了。
路过的车辆发出嘎嘎的刹车声和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交织成一曲独特的城市交响乐。
感受到人间烟火气息,杨毅嗤笑一声。
“我特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
“还孤独?”
“孤独也比饿肚子要好。”
“真特么令人恶心!”
杨毅吐槽了自己几句。
事情还有很多,他今天竟然会觉得没事情可做。
家里还有两个大美女,自己的小姨子嫉妒心那么重,明显都已经不正常了。
他是个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看不出对方眼里那强烈的占有欲。
如果觉得无聊,他完全可以尝试着开导一下这个小姑娘。
尽管她嫉妒心重,但毕竟没有犯下什么大错。
关键是,人家长得漂亮啊。
杨毅对于长得漂亮的人,向来宽容一些。
更何况这还是他小姨子。
除此之外,还有陈婉真。
说实在的,杨毅对这个女人也没有什么恶意。
虽然陈婉真曾经装贤妻良母,骗过了他的眼睛。
但这又如何呢?
在现代职场上,谁不会带一副面具?
难道那些打工人,真的都觉得自己老板很精明吗?
恐怕觉得自己老板是白痴的才是大多数吧。
杨毅估计自己的公司里,那些员工肯定心里也觉得自家老板不正常。
哪有开个传媒公司,然后整天让员工刷梦幻西游的?
那才能产出多少钱?
还是在魔都这种地方。
这里的房租可是天价。
员工们每天累死累活,刷的那点钱,在杨毅付完员工工资后,肯定交不起房租。
杨毅还破天荒给员工们买了五险一金,尽管杨毅是出于好心,但肯定也有员工认为杨毅是白痴。
他们会想,如果他们是老板,那肯定不会给员工买五险一金。
他们只会一边嘲笑杨毅的行为,一边享受着杨毅带给他们的好处。
这些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居家女保姆呢?
杨毅之所以逗她,也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找一点事情做罢了。
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其实是有一点自卑的。
这一点以前是没有的,在获得系统后才开始有这种心理。
毕竟。
在余卿卿眼里,他是心思深重的上位者。
在员工眼里,他是典型的脑子不想事情的富二代,把创业当成玩。
在小姨子眼里,他是喜怒不定的姐夫,手眼通天。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一切钱财都是系统给的。
如果不是系统,那他现在说不定还不如余卿卿,甚至不如公司里那些员工。
就是现在,他连找一个信得过的人都找不到,他想找一个帮他买金条的人都没有。
“玛德,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啊。”
“有时间回去玩梦幻赚钱,闲着无聊的时候调戏一下小姨子和美女保姆,这还不够我臭屁的?”琇書蛧
杨毅带着笑容,笑呵呵朝着家里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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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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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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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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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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