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贝斯特大祭司接待了贵宾,来人是普塔大神庙的主事祭司,两人年少时曾在祭司学校一同修习,后因家族世代供奉的神灵不同,各自返回故乡。多年未见的老友不免要感叹光阴飞逝,一番寒暄后,普塔主事祭司道明了来意。
“……法老已命荷伦希布将军前往圣域,取回“塞克之光”。此事由阿蒙第一先知一力促成——听闻他在‘至圣所’闭关三天三夜,才获得神谕指引。”
“‘塞克之光’早已丢失十数年,阿蒙第一先知此举恐怕并非真心朝圣。”
“不管如何,他都是有些本事的,几年前他曾以神谕之名,恳请法老修缮阿蒙神庙,加固多个城市的河堤,这才在泛滥季中免去一场洪涝之灾。这回,神谕中提到‘塞克之光’现世,法老不得不格外重视,我敢说,就算荷伦希布将军迎回圣物,这功劳也得分一半给阿蒙神庙。
“可若是没有……”
两位身居高位的祭司陷入沉默,他们很清楚政治与宗教是如何紧密相连的。孟斐斯是下埃及的首府,荷伦希布常年留守在此处理军务,而三角洲地处边界,须得依靠强盛的军队才能安然地发展贸易。若荷伦希布将军无功而返,阿蒙祭司便会将责任全部推卸,舆论之下,必定令荷伦希布的威信大减……这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彭图大人曾与大祭司闲聊,称以古都历史而言,孟斐斯并非比不过底比斯,只是阿蒙祭司根深蒂固,如果普塔神庙也能有此势力,未必不能一争……此话虽是笑谈,可他作为下埃及的维西尔,没有上位者的默许,那里敢透这般口风?”
“你是说,迁都到……孟斐斯?”
贝斯特大祭司一下抓住了重点。
“虽尚未定论,可皇家顾问阿伊大人确有此意。”
如果孟斐斯能成为埃及的王都,便会削弱阿蒙神庙的神权,孟斐斯所供奉的三位主神(普塔,塞赫美特,奈夫特姆)的信仰将愈发兴盛,连带着三角洲也能够沾沾王权恩泽——就像很久很久以前,贝斯特的信仰崇拜曾达到鼎盛,女神的美名传遍整个埃及直至迦南……贝斯特大祭司越想越觉得此事甚好,可他们贝斯特神庙自从阿赫摩斯一世驱逐了喜克索斯人的政权后,便修身养性不再掺和政事。他虽早已有心向手握军权的荷伦希布示好,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法子,生怕贸然凑上前会惹来其他神庙的轻视。
“荷伦希布将军不日便要出发,众神庙定会派遣信徒随行,可若以“众神”的名义,人数过多反倒不利寻找圣物,因此将军交代一切从简,只留数位主神信徒即可。”
“那我们贝斯特神庙?”
“自然也在其列,否则我也不必特意前来告知了,只是这随行的人选可不能马虎。”
贝斯特大祭司心头了然,想从普塔神庙手中分一杯羹,肯定得付出代价。他略一思索,便拟定了人选——
“……卜塔穆对神灵极为虔诚,这样难得的机会正好历练一番,回来后领个管事,也好让普塔大祭司放心。”
卜塔穆虽然资历尚浅,可他的身份却很特殊,作为普塔大祭司唯一的儿子,他本该在孟斐斯,却不知为何来到三角洲,恰好又遇上了圣猫显灵,便不管不顾地非要进入贝斯特神庙侍奉。普塔大祭司拿独子没办法,只好准允,暗地里却写信至贝斯特神庙,因此贝斯特大祭司虽然将其收入神庙,平日里额外提点着,也不曾多派事,料定了过些年普塔大祭司便会将人带回去……因此,卜塔穆虽有背景,可一直没得什么实权,他本人极力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却不知,一切都是他父亲的意思。
普塔主事祭司笑了笑,“卜塔穆这孩子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品性虽好,可他毕竟只是挂名在你这里,大祭司叮嘱不必让他参与此事,免得意气相争,伤了各神庙之间的和气。”
“那这人选?”
“你可知道,前往圣域的这一路尽是沙漠,人烟稀少,也无甚乐趣,荷伦希布将军这回虽是轻装便行,却也不该像那急行军般赶路……说起来,这回众神祭典上你们贝斯特神庙大出了风头,尤其是那位扮作神灵化身的女祭司,连王后都称赞了。将军在私底下也曾说起,贝斯特是拉眼中的火焰,象征着光明,他这一路漫长凶险,也祈求能有神灵的庇护……”
普塔主事祭司说得意味深长。
……
“为什么要派阿米尼娅去圣域?!”
卜塔穆一大早得知此事,连洗礼都顾不上,便急匆匆地求见了贝斯特大祭司。他实在气不过,换作其他任何人前往圣域,他都不会有这么大的情绪——可为什么偏偏是她!一想到这个成天故作清高又惯会笼络人心的女人,竟然能比他更早瞻仰到圣物“塞克之光”,他便怒火中烧!
“这事用不着你来操心,看看你这样子,成何体统,还不赶紧去圣池洗礼。”
“论资历我比她要久,侍奉圣猫的时间也更长,这回还任了掌船……而她只不过是个小城的女唱诵,空有迷惑人心的外表,血统也不纯正,还是个从平民收编的——为什么您选她,不选我?”
卜塔穆很不服气,他认为自己各方面都出色极了,理应由他成为贝斯特神庙的代表,跟随荷伦希布将军前往圣域。
“普塔大祭司与我有过商议,他不希望你去涉险。”
“这,这怎么能叫涉险!”卜塔穆争辩道,“这是一件多么伟大,多么神圣的事,世人还从未得见过“塞克之光”的真容,若我能够……能够亲眼见到,便是死而无憾——”
“你啊,怎么能将自己的生命拿来假设,神灵若是听到,必定不喜你这样感情用事。”贝斯特大祭司好言相劝,可卜塔穆还是不依不饶,甚至打算去普塔神庙那里问个明白。
“够了!”贝斯特大祭司被闹得头疼,“这也是上位者的意思,我们贝斯特神庙只能选择接受,你再如何拒理力争也无法更改!”
“上位者?谁?阿蒙第一先知?他凭什么插手我们贝斯特神庙的事?就算他权利再大,荷伦希布将军岂会受他摆布……”
卜塔穆还沉浸在“愤青”的状态中,一下转不过弯来。
“这就是荷伦希布将军的意思——阿米尼娅是被指了名的!”
“!!!”
卜塔穆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似是想到了什么,“可是,我们贝斯特神庙没有‘神妾……’”
“阿米尼娅当然不是神妾,她是贝斯特神庙的专职女祭司,自然该为神庙贡献自己的一切。她若是能获得上位者的另眼相待,对于我们贝斯特神庙来说,只有数不清的好处,你明不明白!”
“……”
贝斯特大祭司一番轻描淡写,令卜塔穆心绪复杂,他忽想起记忆中一个纤细柔弱的身影——她是虔诚专注地信徒,也是无权无势的商女,在父亲去世后,继母与继兄夺走遗产并将她赶出家门。她苦苦哀求无果后,哭晕在普塔神庙前,是年幼的他发现了她,他倾听了她的心声,用歪歪扭扭地字迹帮她写下控诉,可是法院并没有公正地审判。她孤立无援,连亲戚也不愿再接济她,为了谋生,她成为了普塔神庙的“神妾”,日日游走在高级僧侣,官员和富商中间,以美丽的身体成就他们对于神灵的信仰,最终如花朵般枯萎……
卜塔穆曾因她的去世,一度无法面对阴暗的世俗,他怜悯,悲愤,憎恨,强烈的罪恶感令他迫切地想要逃离孟斐斯,想要重新找一处净土——可这一切终究只是徒劳。
卜塔穆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沉默许久,问道:
“她……知道吗?”
“不管她知不知道,都没有选择的权力,美貌是一种天赋,也是一种负担,令人身不由己。”
贝斯特大祭司见青年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禁暗自摇头,恐怕他的父亲——普塔大祭司也是见其心志不稳,性情偏激而敏感,才会默许他留在帕贝斯特。可是,一味避世只会令视野更加狭隘,这世间万物的规律如此,没有人能够更改,顺应或者淘汰,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
圣物现世的神谕,没几日就传遍了王都,朝野之上,官员们各自纷争。
荷伦希布将军一行到底要去多久?
为什么只有阿蒙神庙得到神谕?
要用哪种规格仪式来迎接圣物最合适?
朝圣的随行人员多一点难道不好吗?
……
其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圣物带回来后,应该安置在哪?底比斯,孟斐斯,阿拜多斯和赫利奥波利斯等几个古都的官员纷纷表示,只要法老拨下一笔巨款,我们就能修建出又高又大又华丽又气派的神庙,用来供奉“塞克之光”。
热议之中,也有几个声音弱弱表示,圣物留在王都不行吗?这个提议遭到了祭司们的强烈反对,阿蒙第一先知指着对方鼻子怒斥其居心不良,他劝诫道,新王都是受到诅咒的存在,长久地将圣物留在此地,必将厄运缠身。
此番话令在场一片哗然,小法老错愕不已,官员们心生顾虑,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皇家顾问——老臣阿伊四平八稳地坐在法老下首,包括他在内的所有重臣,如上下埃及的维西尔,财政大臣,库什总督……没有一个人发表维护王都的言论。
这态度,是将迁都一事作实了!
众人心领神会,官员们自发地与新王都的拥护者划清界线,鼓吹的鼓吹,反驳的反驳,甚至口不择言,根本不管王座之上的小法老,脸色如何难看。待那些“弱小声音”被压下后,这帮人又纷纷站队,其中迁都至底比斯的呼声最高,阿蒙祭司卖力地规劝,其他城市也各有各的支持者,于是,新一轮的争论开始了。
就在朝堂上众官员声嘶力竭,争论不休之际,前往圣域的先行队伍已经出发。大大小小的船只首尾相连,如长蛇般顺着尼罗河而下……阿米尼娅倚坐在船舱内,盯着窗外大片大片地绿色田地发呆,一天一夜地行船令人闲得发慌,她想起临行前小歌者们又是羡慕又是不舍地模样,贝斯特大祭司再三叮嘱,卜塔穆则是欲言又止,倒不像以往那样针锋相对。
微风轻抚,就着尼罗河的柔波,阿米尼娅感到困意上涌,她闭上眼,很快便入了梦。
梦中,苍青色的天空深邃辽阔,太阳与月亮各自悬挂于东,西方,无论斗转星移,季节更替,炽热的阳光与寒冷的月光,永恒地照耀着一片无边无际地沙漠……阿米尼娅感到自己轻飘飘从空中跌落,置身于沙漠中,她骑在马背上,正搂着一个不知是谁的宽阔后背,温暖地触感从环抱中涌来,她轻轻地叹息,仿佛从未有过地满足……远处的沙丘之上,伫立着一位美丽女子,金色冠冕上镶嵌着跳动的火焰,长长地黑发缀满了星辰,以月光织就的裙摆被风吹起优美地弧度——细纱划过,带起清泉般动听地乐曲,女子遥指向沙漠的深处,微笑不语,可阿米尼娅却隐约听到,有一个声音正在不断召唤……Χiυmъ.cοΜ
……
“大人,船靠岸了。”
阿米尼娅醒来时,船已经停泊在港口,王都的侍卫们驱赶着普通的商船,腾出空地好让力工搬运船上的物品。
“这里是哪?”
女奴摇头,“我不知道,大人。”
阿米尼娅走下甲板,几艘奢华的大船将河岸堵得水泄不通,从大船上陆续下来几名年轻女子,她们被奴仆簇拥着,一上岸便大呼小叫起来。
“这是什么鬼地方?!”
“怎么没见到荷伦希布将军?”
“讨厌,你踩到我的裙子了!”
“去把我的香水拿来,这里好臭……”
……
这样一群婀娜多姿,千娇百媚的美人,倒叫阿米尼娅吃了一惊,不是说前往圣域的路程遥远,一路艰险困苦,怎么各大神庙不约而同全派了女祭司?确定不是在参加比美大会?
相比其他女子的盛装打扮,阿米尼娅一身寻常式样的祭司长袍,实在太过朴素,以至于没人料到她就是众神祭典上惊艳全场的“贝斯特女神”。她秉着低调原则,与其他女祭司保持着安全距离,可不俗的容貌还是吸引了诸多人的目光。
“这位妹妹是哪个神庙的,我怎么没见过?”一名女子上前攀谈,她飞快地将阿米尼娅从头到脚打量一通,见少女美虽美,却并无半点风情,便笑道,“妹妹的模样生得真好,可惜了,听说荷伦希布将军不喜欢异族人——”
“荷伦希布将军喜欢什么样的,你们阿蒙神庙怎么可能知道!”
另一个女子也凑了过来。
“我怎么不知道,我可是参加过皇家宴会的,那会儿荷伦希布将军就坐在我对面,他身边的侍女都有丰满的臀部,就像我一样……”
“才不是呢!我听说荷伦希布将军喜欢蜂蜜般柔滑的皮肤!越白越好!”
“——是灵活纤细的腰,这样才能跳出动人的舞姿!”
“女人最吸引男人的,自然是饱满的胸部——瞧瞧,我的胸!荷伦希布将军一定喜欢!”
“要是脸长得丑,胸再大也没用……”
众女子你一言我一语,正说得热闹,却被一个尖厉地女声给压了下去。
“说到荷伦希布将军,你们谁也没有我见过的次数多!在孟斐斯,我每日朝拜时都能看到将军骑马经过……下埃及的维西尔,彭图大人设宴邀请将军,我可是给将军倒过酒,献过舞的——将军喜欢什么,我最清楚不过!”
这名自称来自普塔神庙的女子,信誓旦旦地说着。
“那你倒是说来听听!”
其他人赶忙追问。
那女子很享受自己作为全场焦点的感觉,她的目光逐一扫过众人,“这么说吧,就你们这样的,哪怕是脱光了泡在香水罐子里,将军都不会多看一眼!”
“你凭什么将我们说得这么不堪!”
“是呀,你自己又有什么本事……”
那普塔女子也不管其他人如何气结,继续道,“要我说啊,你们这回只不过是陪衬而已……哈托尔,伊西斯那些女神庙出来的圣女,哪个不是出身高贵,品貌皆佳,可又有哪个得过将军的召见?”
“我这么美,怎么可能是陪衬嘛!”
“你又不是将军,怎么知道将军不会喜欢我?!”
“若论美?你们比得过祭典上贝斯特神庙的女祭司?她一出场,所有的祭司都不敢出声,就连法老和王后都亲口赞誉过……这样的人儿,想必将军才会有兴趣吧!”
“那可是一位专职祭司,我们怎么能与她相比?”
“专职祭司怎么了,只要能伺候好将军,才没人管她是什么来历呢!你想想看,我们这些都是“神”的女人,可如今呢?这世道早就变了!”
先头那位阿蒙女子说着,毫不客气地剐了普塔女子一眼,
“有些人,就该随便找个贵族老爷,抱紧了不撒手——可别挡了我的道!”
“瞧这话说得,你是想头一个侍奉将军了?”
“咱们这些人,哪个不是打着这主意?就看谁有本事了……说起来,怎么没见着贝斯特神庙的人?”
“我就是贝斯特神庙的。”阿米尼娅开口,“你刚才对高级祭司出言不逊,我全听见了。”
阿蒙女子愣了愣,慌忙一笑,“哎,我就是一时气话而已,在这里就别拿神庙规矩说事了,免得闹得大伙儿都不愉快……我瞧你还不知事吧?等空了,姐姐教教你。”
正说着,管事的仆从上前禀报,称住处已经准备妥当,随后一群力工抬着高椅而来。众女子先后坐上了抬椅,一路上也不安分,有的撩裙角,有的拉领口,频频走光,只惹得周遭的侍从们看直了眼。
阿米尼娅目睹这情景,感觉很不对劲,但一下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见女奴眼巴巴地候在一旁,想催又不敢催的模样,只得配合地坐上了最后一把抬椅。力工们稳稳抬起,脚步轻快地往前追赶——其他人早就穿过城门,走得没影了。
来到城门口,一车粮草散了架,阿米尼娅一行被堵在了城门旁,等着奴仆们清出道路后再通过。正巧几个官兵模样的青年刚从城里出来,他们的说话声传入阿米尼娅的耳中——
“瞧见没,各大神庙都派了“神妾”,想方设法笼络将军的心呢!”
“说起来,上回普塔神庙进献的那两个,还真是带劲……将军不近女色,倒是便宜了我们。”
“可不是,伺候谁不是伺候?咱们也没亏待人家,运气好的话能被赎身,做个军官太太!”
“是啊,做个“神妾”只是一时风光,往后还不是要在神庙苦修终老……”
……
阿米尼娅闻言,愕然惊觉——神妾?!贝斯特神庙没有神妾!
那么,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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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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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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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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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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