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人老成精,一见王子安这番做派,当即不容置疑地拍了板。
“小友,那就一客不烦二主,请小友为国子六学的学子们题一副字吧……”
这个真不可以有啊!
王子安想都不想就给拒绝了,开什么玩笑,写个硬笔字还勉强凑合,写毛笔字还是免了!
前世没练过,穿越后也没继承到,甚至连原主的记忆都没继承多少。
不然自己怎么会急匆匆地从县学退学,又匆匆忙忙地变卖家产,跑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
留在国子六学,当个大才子,或是留在家里当个唐朝小地主,它不香吗?
那是因为再留下去迟早要出事啊。
“这个,晚辈的字有点拿不出手,还是老先生自己来吧——”
孔颖达还以为王子安这是谦让,给自己机会呢。
不由心中暗自点头,对王子安的好感直线上升。
“小友不必过谦,你只管大胆来写,老夫要的就是你这种年轻人昂扬上进的锐气……”
我锐你一脸啊!
我这是大胆不大胆的事吗?
老子是根本不会写毛笔字!
王子安有些心虚地看了看“长孙姑娘”李丽质和名其名曰“孙姑娘”的程颖儿,美人当前,老孔啊,你这是拿我难堪啊!
然而,这两位的注意力,似乎没在他身上,除了他扔警句的时候,有些意外地瞥了他一眼外,进门之后,都不说话,但表现都有些奇怪。
美其名曰“孙姑娘”,目光有些奇怪,她的目光总是在不经意间在房间的某一处停留,床头,桌案,衣橱,有时候甚至是床下——就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但每当王子安的目光望过来,她又飞速的把目光挪开,装出一幅漠不关心的样子。
让王子安感觉有些怪怪的。
这位表面冷若冰霜的姑娘,不会已经沉醉在自己的魅力之下,打算把自己变成这里的女主人吧?
一想到这里,王子安又瞧了一眼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孙姑娘,心头一阵火热。
至于,清丽呆萌的李丽质,明显是对他房间里的各种小摆设感兴趣,比如带着靠背的大椅子和小椅子,特意改造加大的窗户,以及窗户底下放着的躺椅,躺椅上铺着一块做工精致的毯子。
如果不是外面阴沉着天,恐怕她都有躺上去试试的冲动了。可以想见,晴天的时候,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过来,躺在上面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躺椅旁边不远,是一个奇怪的炉子,炉子上面还带着长长的管子,一直延伸到窗户上面。炉火熊熊,屋内温暖如春,却没有半分烟火气,让人啧啧称奇。火炉旁,是一簇翠绿的蒜苗,在这个季节里,瞧着就有分可喜。
“这个俊俏的小书生,倒是个蛮有情趣的人……”
李丽质一边打量,一边有意无意地偷瞄着王子安。
哎呀,这个小书生,真的好俊俏啊!
要不要回头告诉父皇,拉到宫里去伺候自己,咦——正好自己那里还缺一位俊俏的小内侍呢。
王子安并不知道,此时有人正打他小弟弟的主意,他此时正绞尽脑汁地想着措辞,想着怎么样才能体面而婉约地拒绝孔老头这个不合时宜的邀请。
“来,王小友,老夫亲自为你磨墨助兴——”
老夫就是乐于提携你这种懂谦让识进退的年前人!
望着怀才而不自傲,懂事而有分寸的王子安,孔颖达老怀大慰,心里已经开始琢磨着,自家哪个孙女比较般配了。
“孔伯伯,我来帮忙抻纸——”
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偷看这位俊俏的小书生了!
程颖儿目光在王子安房间的各处扫视了一遍,也没有发现自己绣球的迹象,心中微微一松,说不出来是放松还是失望。
望着已经开始兴致勃勃研墨抻纸的孔颖达和李丽质,再看看虽然故意装作漫不经心,但是目光不时扫过来的“孙姑娘”,王子安内心是绝望的。
你们这是逼我啊!
那也只能试试运气了!
“咳——既然老先生和长孙姑娘如此厚爱,我也不好再藏拙了。”
王子安干咳一声,挺直腰板,露出不得已的表情。
一看王子安这幅情态,孔颖达不由精神一震,莫不是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王子安,实在是意外之喜啊!
李丽质和程颖儿也不由自主地把目光集中到王子安身上来。
炉火明灭,王子安身穿素色长袍,长身而立,俊美的脸蛋上似乎笼着一层淡淡的光泽。
两个人心里忽然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诗来。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这个小书生(登徒子)真好看啊!
“毛笔之道,传承已久,各种笔法套路,与我而言,已经素然无味了——”
这么狂!
这下连孔颖达都不由瞬间瞪大了眼睛,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谦虚有礼的小书生吗?
李丽质没听明白,有些疑惑地眨巴着好看的大眼睛,程颖儿则不由眉头微微一蹙。
遍观古今,谁敢说这句话,实在是太狂了。
莫不是自家两个哥哥就是这么被这人给蒙住的?
白长了这么一副皮囊!
“所以,我另辟蹊径,用寻常炭条做出新笔,写起来虽然不如毛笔圆润厚重,但书写快捷方便,倒也有几分可观之处——”
此话一出,李丽质还没意识到什么,但孔颖达和程颖儿却瞬间一惊。
知道如果王子安所说属实的话,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自顾相传的书写工具是那么好突破的吗?
从刻刀到毛笔,中间传承了多少年?
莫不是从今之后,又要有新的书写工具问世了吗?
瞧着两个人一脸震惊莫名的样子,王子安心里也很着急啊。
大佬们,你们说句话啊。
夸我几句,或者是骂我几句也行啊,这么傻看着我,我也很为难啊,这样下去,我可能真的不会写了啊。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见孔颖达和两位美女,没有一个要赞美或者吐槽自己的欲望,只得起身拉开抽屉,露出里面精心打磨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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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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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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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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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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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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