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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古代当良民>第四十一章 只要不惹我就行
  胖子又提出,几个大队士兵训练也要奖励。

  谁表现优秀,谁刻苦努力,谁战斗中不怕死,那都有奖励。

  例如神箭手排名前十,每个月奖励每人奖励五两银子。

  谁在训练中刻苦努力,流汗最多,抽出前十名,每人奖励五两银子。

  谁在战斗中表现好的,尤其悍不畏死,那么,奖励会更多,这已经不是用五两银子能形容的。

  这些都是胖子提出来的。

  不过,叶羽增加了一条,无论是谁,只要在战斗中牺牲的,那么,他们的家人一律由南岗村照顾。

  父母交给南岗村养老,孩子进入南岗村学校,总之阵亡士兵的家人,南岗村会负责到底。

  这也是免去了士兵后顾之忧。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征召士兵,都是强行拉壮丁。

  每个月象征性给十文钱都是不错的。

  有的军队比较抠门,一分钱都不会给,而且还是饥一顿饱一顿。

  至于死后抚恤金之类,纯粹是天方夜谭。

  改变最大的就是一千五百名城卫军了。

  他们都连续几个月没有发军饷了。

  可是到了叶羽这边,每天能吃饱,还能拿这么高的薪水,一个个激动无比。

  每天一个个都争先恐后,撅着屁股操练。

  战斗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无论用在哪个方面,那都是通用的。ωωω.χΙυΜЬ.Cǒm

  目前,胖子已经擅自做主,将一千五百名城卫军,还有从刚赶来的其他村青壮年中挑选出五百人,总共两千人,组成了第四,第五大队。

  其中阿旺从第二大队抽调出来,由第二大队的副大队长,改任为第四大队的大队长。

  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张大头,改任为第五大队的大队长。

  第四大队以战刀为主,第五大队以弓弩为主。

  这也就意味着,叶羽麾下已经有了五千兵马。

  当然,所有马匹,盔甲全都藏了起来。

  即便是平时训练,都是以木制武器为主,这也是避免引人注意。

  “按照正常情况,郡城早就派大军杀过来才对,如今早就毫无动静?”叶羽颇为困惑。

  自从上次将县城两千城卫军一锅端之后,叶羽就在一直提防着郡城的城卫军。

  毕竟,那可是两万兵马,相信战斗力比县城的城卫军强多了。

  可是都一个多月过去了,始终毫无动静。

  “应该和百越族有关系!”

  仲德若有所思。

  百越族,在南部森林中,百越族分为了山越族还有南越族。

  他们生活方式比较原始。

  在丛林中生活,经常会侵犯汉朝附近城市,掠夺人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例如庐江最南边的万山县,那是经常遭受南越族入侵。

  人口非常少,经济也极为落后。

  “村长,最新消息,南越族出动了一万人入侵了万山县,斩杀了万山县两千城卫军,万山县被洗劫一空,至少有一半的人死在了南越族刀下,如今,南越族正在向长岗县进军,庐江郡守刘勋率领两万城卫军,赶往了长岗县!”此时,贼九回来了。

  他向叶羽汇报了最新情况。

  叶羽总算明白,为什么庐江郡城没有来找自己麻烦了。

  南越入侵,让庐江郡守无暇分身。

  “区区一万人,就敢在庐江横冲直撞,这南越有这么厉害吗?”叶羽皱了皱眉。

  “南越人长期生活在丛林地带,他们身体矫捷,箭法如神,每一位都是神箭手,单纯论射箭能力,就算我们第二大队,都无法和南越人相媲美,所以即便他们出动一万人,也能在庐江郡内杀几个来回!”仲德颇为感慨。

  他曾经亲眼看过南越人战斗。

  那些南越人身影极快,宛如猿猴一样。

  撇开箭法不说,单纯单兵作战能力,南越一个人也能打正常士兵三四个人。

  因此,平时只要知道南越人入侵,一般附近的县城人都会落荒而逃。

  只不过,这次南越进攻是突袭方式。

  无论是郡城还是万山县,那都是毫无防备。

  甚至南越一万人出现时,仅半个小时,那就攻破万山县。

  “打吧,只要不惹我就行!”

  对于叶羽来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相公,不好了,灵儿出事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娥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

  “她又闯祸了?”

  叶羽愣了愣,倒也没有太过紧张。

  自己妹妹有些调皮,三天两头闯祸,自己也教训过几次,可收效甚微。

  “不是闯祸,灵儿跟随天下第七小组一起去了万山县!”小娥说这话的时候,快哭了出来。

  “不好!”

  叶羽也是脸色大变。

  目前,庐江郡每一个县城内都有天下商铺。

  并且每间隔一两天,都会给商铺供应布匹,白砂糖之类的货物。

  总共有几个小队,其中天下第七小队就是专门负责给万山县供应货物。

  “天下第七小队什么时候出发的?”

  叶羽看向了大山。

  “凌晨时分!”大山脸色也有些难看。

  “该死。”

  叶羽心一颤,如果凌晨时分出发,按照时间来算,岂不是说,下午就到了万山县。

  自己也是刚刚得到情报,万山县南越半个小时攻下。

  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自己宝贝妹妹很可能是刚到万山县,南越那些野蛮人就开始攻城的。

  其实灵儿调皮捣蛋,还喜欢出去玩。

  平时也经常跟着不同的天下小组会去县城。

  倘若没有南越进攻万山县这件事,那么,正常情况下,灵儿今天深夜时分,或者是明天清晨时分,就会跟着天下第七小组回来了。

  那也算是在万山县溜达了一圈。

  只是这次太过凑巧了。

  “贼九,立刻给我查一下,天下第七小组在什么位置?具体什么状况?”叶羽也明白,现在着急肯定没用,必须弄清楚情况。

  可惜,现在信息不发达,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

  只能依靠马匹传递消息。

  “好!”

  贼九点了点头,连忙去安排了。

  “信鸽!”

  此时,叶羽心中已经有了打算,该培养信鸽了。

  这个时代,鸽子是有的,只不过,都是用来吃的,没有当做交通工具。

  如果有信鸽的话,那么,速度肯定比正常马匹传递消息快一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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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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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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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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