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表现优秀,谁刻苦努力,谁战斗中不怕死,那都有奖励。
例如神箭手排名前十,每个月奖励每人奖励五两银子。
谁在训练中刻苦努力,流汗最多,抽出前十名,每人奖励五两银子。
谁在战斗中表现好的,尤其悍不畏死,那么,奖励会更多,这已经不是用五两银子能形容的。
这些都是胖子提出来的。
不过,叶羽增加了一条,无论是谁,只要在战斗中牺牲的,那么,他们的家人一律由南岗村照顾。
父母交给南岗村养老,孩子进入南岗村学校,总之阵亡士兵的家人,南岗村会负责到底。
这也是免去了士兵后顾之忧。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征召士兵,都是强行拉壮丁。
每个月象征性给十文钱都是不错的。
有的军队比较抠门,一分钱都不会给,而且还是饥一顿饱一顿。
至于死后抚恤金之类,纯粹是天方夜谭。
改变最大的就是一千五百名城卫军了。
他们都连续几个月没有发军饷了。
可是到了叶羽这边,每天能吃饱,还能拿这么高的薪水,一个个激动无比。
每天一个个都争先恐后,撅着屁股操练。
战斗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无论用在哪个方面,那都是通用的。ωωω.χΙυΜЬ.Cǒm
目前,胖子已经擅自做主,将一千五百名城卫军,还有从刚赶来的其他村青壮年中挑选出五百人,总共两千人,组成了第四,第五大队。
其中阿旺从第二大队抽调出来,由第二大队的副大队长,改任为第四大队的大队长。
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张大头,改任为第五大队的大队长。
第四大队以战刀为主,第五大队以弓弩为主。
这也就意味着,叶羽麾下已经有了五千兵马。
当然,所有马匹,盔甲全都藏了起来。
即便是平时训练,都是以木制武器为主,这也是避免引人注意。
“按照正常情况,郡城早就派大军杀过来才对,如今早就毫无动静?”叶羽颇为困惑。
自从上次将县城两千城卫军一锅端之后,叶羽就在一直提防着郡城的城卫军。
毕竟,那可是两万兵马,相信战斗力比县城的城卫军强多了。
可是都一个多月过去了,始终毫无动静。
“应该和百越族有关系!”
仲德若有所思。
百越族,在南部森林中,百越族分为了山越族还有南越族。
他们生活方式比较原始。
在丛林中生活,经常会侵犯汉朝附近城市,掠夺人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例如庐江最南边的万山县,那是经常遭受南越族入侵。
人口非常少,经济也极为落后。
“村长,最新消息,南越族出动了一万人入侵了万山县,斩杀了万山县两千城卫军,万山县被洗劫一空,至少有一半的人死在了南越族刀下,如今,南越族正在向长岗县进军,庐江郡守刘勋率领两万城卫军,赶往了长岗县!”此时,贼九回来了。
他向叶羽汇报了最新情况。
叶羽总算明白,为什么庐江郡城没有来找自己麻烦了。
南越入侵,让庐江郡守无暇分身。
“区区一万人,就敢在庐江横冲直撞,这南越有这么厉害吗?”叶羽皱了皱眉。
“南越人长期生活在丛林地带,他们身体矫捷,箭法如神,每一位都是神箭手,单纯论射箭能力,就算我们第二大队,都无法和南越人相媲美,所以即便他们出动一万人,也能在庐江郡内杀几个来回!”仲德颇为感慨。
他曾经亲眼看过南越人战斗。
那些南越人身影极快,宛如猿猴一样。
撇开箭法不说,单纯单兵作战能力,南越一个人也能打正常士兵三四个人。
因此,平时只要知道南越人入侵,一般附近的县城人都会落荒而逃。
只不过,这次南越进攻是突袭方式。
无论是郡城还是万山县,那都是毫无防备。
甚至南越一万人出现时,仅半个小时,那就攻破万山县。
“打吧,只要不惹我就行!”
对于叶羽来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相公,不好了,灵儿出事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娥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
“她又闯祸了?”
叶羽愣了愣,倒也没有太过紧张。
自己妹妹有些调皮,三天两头闯祸,自己也教训过几次,可收效甚微。
“不是闯祸,灵儿跟随天下第七小组一起去了万山县!”小娥说这话的时候,快哭了出来。
“不好!”
叶羽也是脸色大变。
目前,庐江郡每一个县城内都有天下商铺。
并且每间隔一两天,都会给商铺供应布匹,白砂糖之类的货物。
总共有几个小队,其中天下第七小队就是专门负责给万山县供应货物。
“天下第七小队什么时候出发的?”
叶羽看向了大山。
“凌晨时分!”大山脸色也有些难看。
“该死。”
叶羽心一颤,如果凌晨时分出发,按照时间来算,岂不是说,下午就到了万山县。
自己也是刚刚得到情报,万山县南越半个小时攻下。
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自己宝贝妹妹很可能是刚到万山县,南越那些野蛮人就开始攻城的。
其实灵儿调皮捣蛋,还喜欢出去玩。
平时也经常跟着不同的天下小组会去县城。
倘若没有南越进攻万山县这件事,那么,正常情况下,灵儿今天深夜时分,或者是明天清晨时分,就会跟着天下第七小组回来了。
那也算是在万山县溜达了一圈。
只是这次太过凑巧了。
“贼九,立刻给我查一下,天下第七小组在什么位置?具体什么状况?”叶羽也明白,现在着急肯定没用,必须弄清楚情况。
可惜,现在信息不发达,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
只能依靠马匹传递消息。
“好!”
贼九点了点头,连忙去安排了。
“信鸽!”
此时,叶羽心中已经有了打算,该培养信鸽了。
这个时代,鸽子是有的,只不过,都是用来吃的,没有当做交通工具。
如果有信鸽的话,那么,速度肯定比正常马匹传递消息快一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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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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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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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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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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