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卖了两个人。
可架不住,两个人购买力实在惊人。
可然后。
在长乐和长孙冲走后,便再也没有卖出一样东西。
虽然胖虎和瘦猴也招呼了人进店。
可大家都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而且离开时,都是一副很奇怪的表情。
庄舟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有些期盼过高了。
没法子啊!
酒香也怕巷子深!
自己铺子里的货,自己知道,那都是好东西。
可没人能够理解啊!
罢了!
反正也没生意。
于是庄舟早早地,回到了后院。
然后进了自己的屋子,把门锁好,调开时空门。
然后回到现代出租屋里,再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小区小卖部。
买了几包蒸肉粉,还有一瓶红星二锅头。
出了小卖部,又到旁边的便民菜市买了几个红薯。
又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出租屋,再回到长安。
然后一脸平静的,开始弄起了午餐。
就像是啥事也没发生一样。
可只要庄舟知道,这一顿饭吃得有多么的跨越时代。
中午计划了两个大菜。
一个红烧排骨,再来个粉蒸肉。
粉蒸肉首先得码好味。
别说,这长安当地的猪肉,还真不错。
肉质远比现代的猪肉鲜美。
先将排骨洗净,用盐和料酒腌制一下。
再加入生粉和鸡蛋清,拌匀后放在一边待用。
接着,庄舟开始准备粉蒸肉的调料。
他找了一个碗,直接加入成品的蒸肉粉,搅拌均匀。
然后,他开始准备蒸笼。
将红薯洗净后去皮,切成小块,放在蒸笼的最下面。琇書網
再将搅拌好的五花肉放在红薯上面。
一切准备就绪后,庄舟将蒸笼放入锅中,盖上锅盖,开始蒸肉。
接下来,庄舟又开始准备烧排骨。
马小灵今天没有主厨,主要打下手。
并负责烧火。
这是古代,只有烧柴煮饭。
可她是全程看着庄舟在表演。
她哪里想得到,庄总居然还会做饭。
早已是惊愕不已!
“这红烧排骨啊,得先冷水焯一下,去除血水和杂质。”
“然后热锅凉油,将排骨煎至两面金黄色,捞出备用。”
“锅中留底油,加入生姜、大蒜煸炒出香味。”
“再加入料酒、生抽、老抽、冰糖翻炒均匀。”
“然后是八角、桂皮、香叶、干辣椒继续翻炒。”
“看见没,这样就差不多了,再加入清水,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慢炖煮。”
“……”
庄舟边炒边说。
一回头,就看见马小灵满脸惊讶地盯着自己。
那神情就像是在看外星人。
毕竟,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君子远庖厨。
可庄舟毫不在乎:
“刚才的步骤都记下了吧,以后就你来做了。”
“对了,你能吃辣吗?”
“辣吗?”
马小灵愣了一下,在她看来。
辣味就是姜蒜的味道。
这个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能吃辣的!”
“那行!我再搞点辣椒酱,这才是精华啊!”
马小灵嗯了一声,早已是忍不住吞咽起了口水。
今天这个菜的香味,是她长这么大以来。
第一次闻到的香味。
简直让人直流哈喇子!
……
“庄记杂货铺,就是这里了!”
“哇!好香啊!”
才刚踏入庄记杂货铺,李二便被一股浓浓的肉香味吸引住了。
“咬金,你闻到没有?”
李二回身看了一眼身侧的程咬金,这家伙早已是伸长鼻子闻个不停了。
程咬金原本在家正准备吃饭呢!
可谁知,就收到皇帝的令,让他随同前往西市。
说是要去看什么宝贝。
程咬金哪里敢耽搁,只得放下刚咬了一口的烤羊腿,就赶过来了。
现在闻到这样的肉香味,早特么忍不住了。
“欢迎光临!”
马三看到走进来两人,其中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
另一个则是满脸胡子,看起来十分彪悍。
尤其那双眼睛,大得像是牛眼睛。
来者是客,马三也是赶忙招呼起来:
“二位客官请随便看,我们杂货铺里有很多新奇的东西。”
李二扫了一眼,这个杂货铺的布置果然有些奇怪。
可他没有搭话,只是在店铺里转悠起来。
“喂,你们那个是庄老板啊!”
程咬金大大咧咧的问道。
“我们庄总在后院做饭呢,客官需要什么,跟我们说就是。”
做饭?
堂堂店铺东家去做饭?
真是个怪人!
这时,只听李二突然开口问道:
“你们这里有打火机吗?”
“有的啊!在这边。”
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两个客人,马三便是亲自上前介绍起来:
“这些全是打火机,也就是我们用的火折子,不过这打火机可比火折子方便多了。”
李二像是没听见一般,顾自拿起一个打火机把玩了起来。
“打火机是这样用的……”
啪嗒~~~
马三话刚说完,就看见李二手中一条火舌腾地冒了出来。
李二毕竟是李二,历经千军万马的人。
又是在玄武门劫后重生的人。
所以,即便心中早已是万分激动,可面上却是波澜不惊。
然而。
真正让李二震惊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打火机。
“店家,这打火机如何售价的?”
“诚惠!二十文钱一个。”
“什么二十文钱。”
李二清楚的记得,当时李靖在心中说的,分明是一块金饼子换来的。
这特么才二十文?
李靖,你遭骗啦!
马三还以为他嫌贵,赶忙说道:
“客官,今日本店开业大典,店内所有物品,都是打八折,一个打火机也就只需要十六文钱。”
捏玛!
李二顿时气急。
李靖啊李靖,你简直被坑惨了!
不用说,这个店铺的东家,一定是个奸商。
“你们东家现在是在后院吗?”
李二压住心中的火气,平静的问。
“是。”
“走!带路,我要见见他。”
李二招呼一声,可谁知马三却是十分警惕:
“请问客官找我们东家可是有事?”
程咬金一听就火了:
“你少废话!让你带路就赶紧走,再多一句,我捶你啊!”
“阿丑,不得无礼!”
李二摆摆手,然后面带笑容的走到马三跟前:
“劳烦这位小哥带个路,我想见一见你们庄老板。”
马三一看这人气度不凡,想必是个有身份的人物,特来找庄总谈生意的。
也不敢耽搁,领着李二就往后院走去。
刚进了后院,红烧排骨和粉蒸肉的香味早已是飘满了整个院子。
“好香啊!”
这香味即便是李二也是闻所未闻。
“咕噜~~~”
这是吞咽口水的声音。
李二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程咬金发出来的。
程咬金凑了过来,小声道:
“陛下,我观此人极为怪异,要不要抓起来?”
李二好笑:
“抓起来干嘛?没有我的命令,你不得妄自动手。”
程咬金赶忙应声道:“哦。”
李二这时目光投向了灶台前,正忙碌着的庄舟。
朗声问道:
“请问,哪位是庄老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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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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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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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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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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