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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林墨>第175章 回京的公主!
  林墨在想什么?

  腐化值不是刚刚降低吗?为什么又开打?

  废话,就算被系统打脸啪啪啪,输掉所谓的赌约,林墨照样会灭了这个世界小日子!

  二十一世界的大好青年,只要有机会穿越,歼灭小日子便是必做大事之一。

  所谓穿越必灭国家有这么几个:蒙古鞑子,后金辫子,小日子鬼子,高丽棒子,缅甸杂碎。

  嗯,之后美帝,欧洲,阿三都可以顺带灭了。

  再之后,顺便统一一下全世界。

  而现在,谁也没法阻止林墨灭了东潘戈,林墨说的,耶稣也阻止不了!

  清扫完战场,林墨端坐东潘戈主帅营帐中间,听着手下汇报战果。

  “禀告摄政王殿下,此役共斩获敌寇首级两万五千一百六十九人,俘虏士兵九千二百二十一人,将领三十人,敌中路先锋大将加藤广明。”

  “才杀了这么点?”林墨不是很满意这样的战果。

  根据消息,东潘戈中路大军一共十三万人。

  两次战斗剿灭了五万余人,俘虏了一万,只消灭了一半不到。

  看起来还需要一场会战才能彻底解决!林墨心想。

  “唐风啊,本王给你三天,务必要从加藤广明嘴里问出些信息来!”林墨宣布道,“霍通,你安排下去,挖个大坑,然后将所有东潘戈的俘虏...”

  一边说,他一边做出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后者听闻顿时面色一沉,“殿下,全部吗?”

  “对,一个不留!”林墨道,“动作利落点,别留下活口!”

  霍通猛吸一口气,随后领命离开。

  “主公,下一步你有何打算?”待唐风跟霍通离开后,已经完全服从的项羽问道。

  “你呢,你有什么建议?”林墨问他。

  “主公啊,让老许来!”许褚打断道。

  “哦?本王很有兴趣听听你的想法!”林墨笑道。

  “很简单,咱用老法子,在无终城修建牢不可摧的防御工事,以逸待劳,等着东潘戈的杂碎自投罗网!”

  “你能想到这些,也算不错了!”林墨夸奖道,“不过本王不打算留在无终城!”

  “怎么,主公你害怕这的鬼魂?”

  “你想哪去了!”林墨道,“本王打算与东潘戈野战。”

  “野战?”霍通也不解,“为什么要放弃城墙的优势?”

  “无终城的城墙确实是优势,但却也是劣势!”林墨分析道,“别忘了,除了东潘戈之外,我们还有大食,邱兹,北夷多个敌人。

  我们的兵力不足,且四面受敌,不能在一个战场拖太久。

  为此,如果东潘戈的敌人将我们困在蓟东,其他敌人便有机可乘!

  还有一点,我们大夏的骑兵目前已经是整个大陆最强,东潘戈的优势兵种并非骑兵,而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武士。

  在野外,咱的骑兵所向披靡,拥有更大优势。”

  “哈哈哈,想不到啊主公,您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能力。”项羽称赞道,“您的意思也就是我的意思。”

  还有一点林墨没提到,地球历史记载,西楚霸王的骑兵军团——中国冲击骑兵的鼻祖。

  公元前205年,刘邦趁项羽的主力滞留于齐国,亲自率领诸侯联军五十六万东伐彭城。当时项王尚未攻陷齐国,而后方已被汉军攻陷。

  在如此危急时刻,项羽采取了一种极端策略,即留下了大部队在齐地继续战斗。

  自己亲率三万精兵奔走前往距离彭城二三十公里的萧县,趁黎明之际直接冲击汉军的指挥中枢,打破汉军于睢水。

  根据史书的记载可以看出,项羽所率领的三万人马应该都是骑兵。

  可见,项羽在彭城一役中已把骑兵当作主战兵种,充分体现了骑兵的卓越机动性和强大突击力。Χiυmъ.cοΜ

  此役项羽充分发挥了骑兵的专长,从齐地跃进数百公里,攻汉军与诸侯联军于不备。其中绕道萧县、清晨发兵的战术可视作经典。

  林墨之所以会选择在野外作战,也是想充分发挥项羽的最强实力。

  系统反还了积分之后,加上原来的积分,现在的林墨总积分来到了五十五万点。

  以一百积分兑换一个大唐玄甲重装骑兵的价格,给项羽配置两千大唐玄甲重装骑兵,再来三万胡服弓骑兵。

  呵呵,小小东潘戈如何抵挡?

  安排两千人驻守无终城,林墨便领军出发,一路往东。

  而赵芷兰,则已经跟着何萧走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走了几日,他们便来到了京城之外最大的一个市镇。

  据说,赵氏先祖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敌国的部队追赶赵氏先祖,试图在他跟友军部队会合时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何萧告诉她,“年轻的陛下受了伤,由当地一些百姓照料。

  而敌国大将军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大夏先祖的好友以及岳父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敌国大将军展开激烈巷战。

  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

  赵氏先祖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一个是名誉天下的强者。”

  听闻何萧的讲述,赵芷兰在心中暗暗发誓,“我是赵氏后裔,我也应该向先祖那样,成就丰功伟业!”

  此镇守卫森严,但何萧只跟守卫领头说了几句话,对方便让他们通过。

  走进市镇中央的集市广场,赵芷兰看到一座朴素的客栈,鹅卵石墙体,碎裂的窗户,半边屋有裂缝,但给补上了。

  门上悬有一块木招牌,但字迹已经无法辨认。

  他们在客栈角落的马厩边下马,一名店小二模样的连忙上前招呼落座。

  点了几道小菜,两人正吃着,赵芷兰却突然发现一个食客举止怪异。

  那人独自坐在角落,一直保持着警惕。即便吃饭,左手却一直放在一个包裹之上,视乎里面装着十分重要的物品。

  “你在看什么?”何萧问她,“一直盯着别人看,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你注意到那个人了吗?”赵芷兰问道,“他...他是我赵家的人!”

  “仅凭他的兵刃?”何萧问她。

  赵芷兰扭头,他早已注意到,但却一直保持镇定。

  “你要想成为宣花宫弟子,就一定不能让自己太显眼!”何萧继续道,“用眼观察,用耳朵聆听,但不能有太多表现!静如影,止如水。”

  他告诉她。

  “知道了!”赵芷兰轻声道。

  虽然嘴巴上这样说,但赵芷兰总会不经意地去偷瞄。

  皇室赵家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手里拿着的又会是什么?

  此镇是通往蓟东的必经之路,他到底要去干嘛?

  那人很快将食物吃完,随后丢下一些碎银,起身便离开。

  “何先生,他要走了!”赵芷兰有些心急地说道。

  “放心,跑不了!”何萧笑道,随后自顾地吃着面前的小菜,期间还点了一壶美酒。

  若想成为宣花宫弟子,切不可心急。

  赵芷兰的脑海中响起何萧的教诲,于是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何萧如若无事一般的吃过饭,随后领着赵芷兰在客栈住下,直到入夜也没任何行动。

  赵芷兰虽然不解,但也只能选择听从对方的话,乖乖睡下。

  后半夜,赵芷兰从浅睡中醒来,发现窗户已经被打开,月光洒入房间。

  定眼一看,被子上有一张被扔过来的字条。

  【公主殿下,请从窗户离开,不要发出任何动静!】

  是何萧留的?赵芷兰忍不住想。

  于是她在房间里独自蓑衣,穿戴整齐后来到窗前。

  深吸一口气,赵芷兰鼓励自己,“你可以做得到的,你是赵氏子孙,金龙之女!”

  翻过窗户,爬到客栈房顶。

  夜风呼啸,让赵芷兰下意识地抱了抱自己。

  调整好呼吸,踩着瓦片,保持平衡,缓步向前。

  不远处,一只独耳的黑公猫拱起背朝她嘶叫。

  “静如影,她告诉自己,轻如羽。”

  倾听心脏疾跳,深呼吸缓吐气。

  一路上都有何萧留下的记号,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她终于来到目的地。

  那是镇子上的北帝庙。

  顺着围墙爬了下来,何萧已等候多时。

  “身手还行!”宣花宫尊主称赞道。

  “人抓到了吗?”赵芷兰问他。

  “就在里面!”何萧告诉她,“至于你想知道什么,就得靠自己问了!”

  赵芷兰听闻秒懂,这是对自己的考验。

  宣花宫古流派弟子,主要是为雇主进行秘策、暗杀、收集敌方情报等工作。

  他们坚信,情报的价值远在金子和宝石之上。

  攀爬墙壁,滑进密室,读写各国文字,会找到情报、信件、账本或是图表。

  这些都是古流派弟子的必须技能。

  而审问,显然是重中之重!

  因为某些重要信息,大多数掌权者怕泄露,会选择密文加口诉。

  深吸一口气之后,赵芷兰缓步进入北帝庙。

  室内的其他摆设她没兴趣观察,而是将目光锁定在那个被打晕的男子身上。

  “你可以的,赵芷兰,你可以做到的!”她鼓励自己,随后将那男子摇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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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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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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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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