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男子都好色,林墨也不例外,既然穿越到古代了,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岂不美哉?
这婚事本身就是谈好的,妹子长得好看,还是我的小迷妹。
前去京城娶回家,顺手的事。
但问题也来了。
按照大夏人的观念,娶妻讲究门当户对。
苏清儿的父亲虽然是蜀地土司,虽然姜婉儿心里喜欢苏清儿,但在她眼中,苏清儿说难听点那就是一个山匪头头的女儿。
而孙若曦,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她爹跟林文忠是交情匪浅,两家又是世交。
姜婉儿自打听林文忠说起这门婚事之后,就认定孙若曦是自己儿媳妇了。
可以说成是,两人确认过眼神的关系。
姜婉儿把孙若曦当成儿媳妇对待,孙若曦也把姜婉儿当婆婆对待。
同时,孙若曦娘亲死得早,与其说婆媳,不如说是母女!
而在大夏娶妻,那可没有先来后到一说。
再说,林墨也没跟苏清儿办过婚礼。
虽然有夫妻之实,但在大夏,陪房丫头多如牛毛。
为此,娶回家之后,孙若曦妥妥的正妃,苏清儿肯定做小。
林墨下意识地看了看苏清儿,内中顿感愧疚。
当然,这身份的事情只是小事。
重点在于,带回来!
卫茂贞所谓的赐婚,说白了就是个圈套。
此去京城,免不了一番恶战。
刀光剑影之中,娶个媳妇回来?感觉是在给自己刷难度啊!
不娶?
问题也有!
倒不是担心女帝会真杀了孙若曦,目前那娘们唯一的底牌也就孙家人了。如果真对孙家动手,林墨还需要跟她客气什么?
直接开打了好么!
问题在于,女帝都开口赐婚,林文忠之前也跟孙勉私下商量过的事情。
试问这种情况下,哪个吃了熊心豹子但的纯爷们敢跟林墨抢媳妇?
那可是以计谋坑杀四十万多斯联军的“大夏人屠!”
按照地球上的说法,那就是曹老板。
抢曹老板未过门的媳妇?没死过?
所以,林墨不娶,孙家妹子注定孤独终老了。
身处高位,娶个媳妇都会变得如此复杂,林墨心想。
思考了良久之后,林墨给出答案,“娘亲,我会娶的!”
这决定一方面是不想姜婉儿太过于担心。
另外一方面自己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完全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顺手的事!
话音刚落,苏清儿的面色顿时沉重起来,委屈写满脸上。
姜婉儿叹了一声,“我儿切记,日后谁也不能辜负!”
事就算这样定了下来。
~~~
多斯草原。
大夏的春节已过,天气稍微有所好转,至少没有下雪。
白起从营帐中走出,穿上斗篷,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
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击败一个又一个敌人。
部下都很爱戴他。
一堆营火前,三名胡夫弓骑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的骑兵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弯刀攻击。
他沿着多斯人的圣母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年轻士兵骑在另外两个士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
他们嘻嘻哈哈,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
白起为高个子背上的士兵下注一两银子,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多斯人的狗群仍在嗥叫,凛冽的寒风穿过草丛,枯草翻腾,低语沉吟。
白起发现自己的副将独坐在帐篷外,拿磨刀石磨剑。
“来。”他说,白起的副将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白起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
接着两人沿多斯人的圣母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
就在这里,白起的部队袭击了这个多斯村落,如今周围是烧焦的断木和冷硬的灰烬。
“交代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见四下无人之后,白起问道。
“回白将军的话,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副将道,“根据您的意思,我军已经切断多斯人的水源,相信不出五日,多斯不战自亡!”
接受了林墨的命令之后,白起便一直在多斯草原征战,并逐一消灭了大大小小的部落。
一方面是寒冬,一方面多斯部落的青壮被林墨杀害,再加上白起无情的屠杀。
残余的多斯部落只能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前往多斯圣城避难。
白起收到消息之后,便当即下令,全军急行,攻打多斯人最后的圣城。
不以攻城夺地为唯一目标,而是以歼敌有生力量作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思想,而且善于野战进攻,战必求歼,这是白起最为突出的特点。
为此,来到多斯圣城之后他并不着急攻城,而是制定策略,切断圣城唯一的水源:圣城旁边的圣母湖。
“办得不错!”白起冷冷道,“接下来,本将军要你办另外一件事。”
“将军请说!”
白起目光一寒,说道,“三日之后,疏通渠道,放水源进入多斯圣城!”
“什么?”副将不解,“这是何意?”
“无须多问!”白起冰冷道。
白起的威严在那,副将不也不敢多问。
“你回营地,让宋将军来一趟!”
后者很快前来。
“属下见过白将军!”
“让你修筑的水坝修好了吗?”
“回白将军的话,已经修好了!”
“很好!”白起道,“将那些多斯人的尸体放入水库,听明白了没?”
姓宋的那位将领秒懂,这是要将受污染的水引入多斯圣城。
“明白!”
任务下达完毕,白起便让手下回去。
他的战术是,隔三岔五输送少许水源进入圣城。
僧多粥少,多斯人以拳头说话的风俗根深蒂固。送进去的水源肯定会被拳头硬的占据,而弱者只能忍饥挨渴。
简单的说,有水源供应,强者自然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跑出城跟白起的人拼命。
更不会为了不相干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
(当然,他们也没那实力打得过。)
眼下多斯各部落首领已死,可以说是群龙无首。
多重因素下,还有实力与白起一战的多斯战士,便会占据仅剩的资源,不顾弱者死活。xiumb.com
喝不到水的多斯弱者,生死关头,只能冒死出城收集饮水。
白起只需要到时候埋伏湖边,来一个守株待兔。
如此一来,多斯人定会不战自乱。
“人性啊!”白起又叹道,“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是什么民族,生死面前,兽性会逐渐战胜道德,战胜理智!”
相信用不了多久,多斯人就会易子而食吧。
远望多斯人圣城,他轻蔑地道了一声,“多斯人,如此不堪一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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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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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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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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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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