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士兵见状,纷纷抽出兵刃。
“不是多斯人的军号!”他很快反应过来,“无须拿剑。这一定是蜀王驾到!”
他走出营房时,来客已纷纷下马,包括林墨、许褚以及一众士兵。
“参见王爷!”秦知行立马单膝下跪行礼。
林墨大吼,“哟,老秦啊,你怎么瘦了,脸色那么苍白!还蓄了胡子!”
“这点胡子?跟白起比,那叫小巫见大巫喽,王爷!”秦知行回应道。
他竖立的鬓须长满整个下巴,浓厚有如树篱,头上是一窝黑色乱发——被那顶他刚摘下来的头盔压得扁扁的。
在满脸毛发中,挤出来一只冻得发紫的鼻子和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
“怎么,你的刮胡刀被多斯人抢走了?”林墨开起玩笑。
“我随白起将军一起立下誓言,在清除多斯毒瘤之前,绝不剃胡子!”秦知行道。
“哟!那算本王一个!哦,还有许褚!”林墨笑了起来,语气十分随意,“说起来啊,这大冬天的,多几根毛可以保持温暖。”
“好像有点道理,我老许也不刮胡子了!”许褚表示。
“说正事吧,白起在哪?”林墨问道。
“在山上!”秦知行道,“这几天白将军时不时就会往山上跑,也没说原因,属下不太清楚他在干什么!”
“不可能是去猎兔子玩吧?”林墨心想,“先不管这些。”
“老秦啊,把我带来的人安顿一下。”林墨说道,“白起回来之后,就召开一次会议,这次我们的敌人....很多!”
~~~
夜晚来临,白起也回来了。
新城池的一间石屋内,火盆已经点起,燃烧的煤炭让屋内热气腾腾。
“王爷,马厩、铁匠铺,营房,均已建好。”白起一字一句地汇报进度,“城墙还需要十三日左右方可完成,城墙大门五日之后可以完成。
护城河已经挖好,但还未灌注河水...”m.χIùmЬ.CǒM
“白起啊,你说的完成,是按照姚先生的设计全部完成,还是?”林墨问道,因为他入城时看到的跟姚广孝设计的不太一样。
“回王爷,是按照卑职的意思,临时改造的。”
“临时改造?”林墨眉头一皱,但并没多问。
多斯大军比预期来得早,如果按照姚广孝的设计图,肯定来不及完工。
因此,白起根据自己的经验,简化了城墙,很多石质设计也改成了木材。
这样一来便可以大大缩短工期,在多斯人来临之前,竣工完成。
虽然是临时设计,但眼前的城池依旧很坚固。
首先,白起以独特的方式改造。
突破最低层的城墙后。
上方的城中分成五层,每一层都有独立的城墙和入口,但这些入口并非是一直线的。
主城墙的正门位在整座城半圆的东方,下一座门则是建造在城的东南方,第三座则是在城的东北方,所有的入口都是依这样的规律兴建的。
因此,进入要塞的道路蜿蜒曲折地绕着山丘铺设。
每当这条道路经过垂直正门的位置时,它都会穿过拱形的隧道。
简单的形容,就是环形向上的一道道城墙,让这座城池固若金汤。
这样的改造之后,优点是防御更强,但极大地缩减了城内建筑的面积,以至于身为林墨的蜀王都没有自己的独立房间。
士兵们的营房小之又小,几平方米的房间硬生生挤进去四个人。
特殊时期,特殊对待。
为此,林墨也默许了白起的行为。
“白起,继续说下去!”
“遵命王爷!”白起再次开口,“目前,多斯联军号称八十万,来势汹汹。我方部队总数在三万左右,即便占据天险,但劣势依然很明显。”
林墨系统兑换出来的一万两千多人,郭文龙带来的八千左右,西川城调来的一万多人,再算上从蜀庸关撤到天月山的。满打满算三万人!
“八十万?有吹嘘的成分吧?”秦知行质疑道。
“确实有一些。但,多斯人跟大夏人不一样,他们吹嘘的水分,不高!”白起道,“号称八十万人,保守估计,至少有四十万。”
听闻此言,众人的面色顿时凝重起来。
三万对付四十万,差距大得很明显...不,应该是三万对五十万!
因为还有...
“李梁的赤焰军呢?有新消息没?”林墨又问。
“回王爷,探子来报,他们已经跟多斯联军汇合!”秦知行道,“但,有消息称,他们似乎不太和睦!”
“那只是暂时的,多斯人很快就会获得主导权!”白起道,“王爷,最多五天,多斯人就会出现在天月城!”
“天月山?天月城?”林墨好奇道,“谁给起的名,这么随意?”
“是属下!”白起道。
“不太好听,换一个!”林墨道。
“那...王爷,您起一个?”
林墨闭目沉思,“不如就叫天水吧!”
地球上的天水自古是丝绸之路必经之地和兵家必争之地,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享有羲皇故里、娲皇故里、轩辕故里的荣誉,羲皇始创八卦,天水被誉为“易学之都”。
由“天水”两个字,也让人生发出“水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妙遐想。
而这里,刚好山上有一火山湖泊。
湖泊地势较高,仿佛存在天山,称为天水,亦有异曲同工之妙。
“天水城?不错,不错!”秦知行称赞道。
“主公,属下也觉得不错!”许褚附和道,“只不过少了个姜维,缺了点意思。”
卧槽,许褚啊,你还知道姜伯约?林墨震惊了。
“言归正传,白起,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关于这次战争。”林墨道。
“王爷,卑职已经有了破敌之策。但,请恕卑职暂时不能说出来。”白起道,“若您形容卑职,到时候就全听卑职的安排即可!”
“这么神秘?本王也不能说!”林墨诧异。
“王爷恕罪!”白起坚持。
林墨思考了片刻便答应了,这可是人屠杀神白起啊,他都信不过,还能信谁?
“本王同意了!”林墨宣布,“接下来,所有人,包括本王在内,全听白起命令行事。他的命令就是本王的命令,违令者,斩!”
“遵命!”众将士回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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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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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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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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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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