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罗制成的幕篱轻飘飘的,一阵风吹来,她急忙用手拢了一下,可还是露出半张脸。
郑纬站在三四步远的地方,看见她便眼睛一亮,像见了骨头的犬类。
那点子觊觎之意,他从前还遮掩着几分,如今,没了秦刈在旁震慑,便肆无忌惮地显露出来。
温云裳往后退了半步,到了这种时候,自己早已置于险地,当识时务者为俊杰。
于是她垂着眼睫,沉默一瞬,唇角便扬起笑容。
郑玮却对她突然显露的笑容会错了意。
他见温云裳往后退,身后就是险峻的高崖,脸色一变,惊道:“阿温,别做傻事!”
崖边,温云裳迟缓地往后一瞧,一颗碎石咕噜噜地滚下去,发出一声响。
她正要解释,郑纬却已经冲到她身边,攥住手腕将她拉到了安全处。
这一瞬的触碰可了不得,被阿温察觉到,又在她脑海里又发出尖叫声,震得人头脑发痛。
于是温云裳站稳后,下意识烫手一般甩开了郑纬的手。
郑纬一愣,一向乖戾的神情,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见状,温云裳本要解释,想想又作罢了。
她开门见山道:“郑太子殿下,您把我关到这里,已经好几日了。”
“是想做些什么呢?”
郑纬不答,甚至脸色阴沉下来。
他意识到之前头痛病发作时,那些脑子里闪过的碎片画面再次对他产生了影响,让他天然地在意温云裳。
这样不对,他心说。
片刻后,郑玮唇角微勾,脸色已经恢复成素日逢场作戏一般的浪荡模样。
他往屋子里走,温云裳只好跟上。
屋子里简陋的很,毕竟是在山上,条件并不是很好。
郑纬站定,回过头来客气问道:“温女郎,住得可还习惯?”
言语间,他对温云裳的称呼已经微妙地恢复成了生疏的模样。
“还好。”温云裳简单回道。
郑玮颔首,“先将就一下,这两日便送两个婢女来伺候你。”
温云裳却垂眸道:“郑殿下与其劳心费力地找人看守伺候我,不如直接将我放了。”
“毕竟,我也并没有什么价值。”
郑玮忽然一笑,“谁说你没有价值?”
随即,他便带着试探之意地问道:“比如……秦刈的事,你知道多少?”
温云裳面色不变,心中却暗暗吃惊,郑纬是发现什么了吗?
她心念急转间,想了很多。
秦刈的身份,一旦暴露,便会陷入孤立无援之地。届时,第一个要诛杀他的,便是秦国举国上下的兵士。
那些往日跟在他身后,南来北往厮杀的同袍,都会齐齐将长刀利剑对准他的心口。
这倒是与她无关。
可自己呢?说出来,自己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若是被楚国遗人追杀,郑玮会一直派人护着她吗?
未必吧,温云裳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
总之,这件事说出来毫无好处。
何况,她还在信中许下过承诺,只要秦刈放过阿拂那几个婢女,也不追杀自己,她便会对秦刈的真实身份守口如瓶。
而这几日,秦刈那边对她的消失果真没有什么动静。
温云裳并不是什么十分良善单纯的女子,可她自己做下的承诺,好歹还是遵守的。
于是她拧眉,神色茫然,像是不知郑纬为何这样问。
“太子刈的事……殿下指的是什么事?”
郑纬并不遮掩,直问道,“比如,他的身份?来历?”
温云裳目露奇怪,“身份?不就是秦国的太子殿下吗?”
“还有呢?”郑玮穷追不舍地问,眼神紧紧盯着她的面部表情。
温云裳惭愧摇头,“郑殿下救了我,按理说,我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才是。”
“可惜,秦刈只当我是个暖床的玩意儿,我也只知道那些表面的东西。”
她说着,脸上恰到好处地露出一点郁愤之意,“殿下想来不知道,我被关在那处宅子里,正是因为……”
“什么?”郑纬很配合地做出倾听的姿态,眉头微皱,似也对秦刈这样的做法感到不赞同。
温云裳面上迟疑一瞬,难以启齿似的,最终还是开口说道,“只不过是向他讨要一个名分而已,谁知就触怒了他。”
“我也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吴国王宫里剿来的卑弱平民,可……”
说到这儿,温云裳顿住一瞬,才道,“是我说多了,这些话想必郑殿下不爱听的。”
话音落下,她暗暗觑向郑玮神色,却见他听后神色莫测,百般变化。
不由得心觉古怪,这是什么反应?
郑玮已然在心里告诫过自己,不可受到温云裳的影响。可是,温云裳说得越凄惨,他就控制不住地越开心。
因为,这样看来,秦刈在不在乎温云裳他不知道,可瞧她这模样,是厌极了秦刈。
秦刈也真是的,果真还是那个不懂情爱的冷木头。
要是自己得了阿温,定然会放在手心,百般宠爱。至于位份,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一瞬间,思维发散。
想多了,想远了……
郑玮脸色微变,复又对自己恼怒起来。
他毕竟不是傻瓜,自然知道温云裳这番话处处漏洞。
于是问道:“女郎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温云裳一怔,心里绷紧了弦。
郑纬这样子,仿佛对这番话不置可否,也不知信了没有。
她是在糊弄郑纬,可秦刈的真实身份,衡量再三,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会说出来。
“郑殿下不信我?”
郑纬自然摇头,却不紧不慢地吐出一句话,“只是,照你所说,秦刈并不在意你。”
“可那处宅院里,为何要派那么多人看守你呢?那可都是他手下的精锐。”
猝不及防,温云裳一时卡壳住了。
她反应过来后,正要说些什么,却被郑玮摆手止住。
“不急,女郎不肯说实话也没关系。”郑纬一笑,道,“你在山上呆一段时间,过些日子,我便带你回郑国。”
“我们的时间多得是。”
什么?
温云裳怔住,郑纬在打什么主意?自己怎么可能跟他回郑国。
她一急,直接道:“殿下当初救我时可并不是这么说的。”
郑纬却无所谓道,“女郎看我,像个做善事不求回报的好人吗?”
温云裳哽住,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自然知道,可恨自己,没能在夹缝中找出生路来。
如此一耽搁,也不知阿温的性命还能维持多久。
郑纬来得突如其来,走得也快。
两人此番,可谓是不欢而散。
郑纬走后,如他所说,温云裳身边很快多了两个婢女,伺候衣食起居。
这待遇倒是极好,让她显得并不像是阶下囚。
接下里的很长一段时间,郑纬都不曾来过。
温云裳暂时舒一口气,一面暗探山里的路势位置,一面从两个婢女口中打听到了一些不算机密的事。
比如,秦郑两国分割齐地后,准备各自班师回朝时,爆发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冲突。
秦郑决裂,是迟早的事。
只待那个引子的到来。
·
屋漏偏逢连夜雨。
秦国,远离王都的一处庄子里。
夜晚蓦的响起狗吠声,“汪,汪汪……”
偏僻处的一户人家,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妇走到院子里倒水,突然有人敲了敲门。
老汉在屋子里吧嗒吧嗒抽着水烟,隔着窗冲老妇问道,“深更半夜的,谁呀?”
“是不是巧儿来送簸箕?我去看看。”那老妇拎着水盆,打开门栓。
下一刻,那盆子陡然掉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响,邻家的狗疯狂叫了起来。
老汉意识到不对劲,匆匆起身,出门查看时发现妻子已经不知所踪。
破庙里,黑布遮面的男人将剑架上老妇的脖子。
他出声问道,“二十五年前,你是不是在秦宫中为后妃们接生过?”
老妇眼睛已经花了,又被这变故吓得浑身颤抖,不敢隐瞒,“是,正是。”
“那个由你接生过的孩子,身上有没有什么胎记之类的东西?”
老妇迟疑了,下一瞬,锋利的剑刃就又朝她脖子逼近了几寸。
“我说!我说……”
她在恐惧中想起那个腊月来,她年轻时手脚利落,人很勤快。
可惜命不好,很早就做了寡妇,后来为了生计学了接生的手艺,在方圆百里都很有名气,也常为大官们的后宅夫人们接生。
那个腊月,她第一次被接进宫里,后妃们穿戴华丽,让她一眼也不敢多瞧。
她和其它几个婆子就住在郑妃的宫殿里,也知道,这位妃子是郑国来的公主。
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在王宫里并不怎么紧要。
秦王好美人,时常宠幸后宫。
当时怀有嗣子的妃子就有三四个,郑妃不受宠,孩子当然也就不受重视。
毕竟是第一胎,郑妃对这个孩子很是小心翼翼,听从嬷嬷们的话,日常下地活动,方便接生。
大概是二月份,孩子就要生了。
产婆们提着心接生,事情很顺利。
这位小公子和其它初生的婴儿一样,像个红彤彤的毛猴,眼睛都睁不开。
接完生,这差事也就到头了,郑妃给她们几个都包了很大的红封。
大家都欢欢喜喜的,可后来,就出了变故……
“你知不知道,那些人都死了?”黑衣人问。
“都死了?”老妇大惊失色,却也像是有预料似的,老泪纵横,“我就知道会这样……”
“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饶你不死!”
“那孩子,身上有异。”老妇轻声道。
“什么?”
“他是个天阉!”
此话一出,黑衣人持剑的手不由得颤了一下。
他冷声道,“此事当真?若是有假,你们家的脑袋都别想要了。”
老妇急忙点头,哭道,“我当时就发现了,害怕郑妃发现后受到惩处,从那以后就搬了家,隐姓埋名,逃到这几千里外。”
她本来就是个寡妇,后来嫁给了在庄子上务农的这个丈夫,和以前的人事都斩断了联系,苟活到今日。
再也没有打听过之前的事。
说完真相,老妇被放走了。
黑衣人扯下面罩,赫然是公子州那张清俊风雅的脸。
他靠着神像缓缓坐到地上,半响后才发出一声笑音。
现在身在齐地的这个“秦刈”,自然不像是天阉,不仅面相正常,没有此类人的特征,甚至还有姬妾。
公子州慢慢回忆起来,这位姬妾,自己曾见过,还因为她逃了一命。
据探子说,“秦刈”对她十分宠爱,到处征战都要随身带着。
若不是障眼法,那还真是荒唐啊。
带领几十万秦军厮杀多年的,居然是个不知来历的冒名者。
甚至以后,他还会成为大秦的王。
怪不得,当年郑妃肯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大周为质,用来换取王上一段时间的怜惜宠爱。琇書蛧
毕竟天阉之人,在王室,一出生便是个废子。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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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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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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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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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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