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总督大人,您还想着重新出征吗?”
明瑞咬牙,“我从未受过如此大辱,征战多年,不是说百战不殆,但就算是有败的时候,也是心服口服的,可如今这败的冤枉!我虽然身免,但回国之后无日不图报仇雪恨,一定要让缅甸贼子付出代价,就算是把我这身子再折进去,也在所不惜!”
金秀看了永基一眼,笑着双手虚扶,“总督大人不可对我这白丁如此,还请坐下,咱们细说就是了。”
刚不可久,狂风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风云俱收,雨势变小,阳光一下子把天边的乌云镶嵌上了金边,洱海上出现了美丽的彩虹,各人复又坐下,金秀说道,“这会子大人可信了?咱们这一起来南边,为了是同一件事儿。”
“纳兰公子竟然这些事儿都知道,那么当然就知道什么破解之法了?”明瑞期待的望着下首的金秀,“可有什么法子来办吗?”
明瑞今日没想到只是为了来拦住海兰察,竟然在这小普陀地方听到了如此天大的事儿!他这一次失败,败的憋屈,憋屈在什么地方?竟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会如此惨败,可今日听到金秀如此言语,他真是有破开乌云见日的豁然开朗之感。
“有法子,”金秀镇定自若,“他们可以问洋人们买,咱们怎么不能买?”
她朝着永基拱手,“十二爷,请让我说一说在广州和十三行人的事儿。”
“哦,”永基似乎走神了这会子听到金秀的呼喊,才回过神来,“你说就是。”
“十三行专门和洋人们做生意,说澳门那边的葡萄牙人,”金秀解释道,“有一批火枪,乃是绝好之物,就是在下刚才试用之物同批的。”
“可是和缅甸的长枪一样?”明瑞忙问道。
“估摸着还要好些,”金秀说道,“我没有看过缅甸的火枪,但想着火枪这种东西,是越新越厉害,既然是葡萄牙人说这个是最好的,那么想必是要比缅甸好些的。”
“十二爷已经和商人们定好,只要是咱们想要,他们还能再运一批来。”
“如此极好!”明瑞低声喝道,“就把这些火枪拿下来,咱们难道就还能比缅甸差些不成?有了这些好东西,我也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现如今就是一个问题,”金秀点点头,“那就是银子,却不知道阿玛哪里,还有多少银子?”
纳兰永宁到底是文人,刚才火枪声他吓了一大跳,这会子惊魂未定的,听到金秀这么说,顿时就明白了今日为何金秀,或者说是十二阿哥要自己个来此地,他很想帮衬,但也不得不说实话,“如今供应前线的粮草还算是稳妥,云贵川几省的秋粮差不多都已经入库,就地发卖,亦或者是直接转运到永昌府来,但若是要购买火枪,听着总督大人的意思,还要和缅甸一样成一个火枪队,这只怕是难。”
纳兰永宁思索了一番,“若是要可以采买的银子,大概在五千两,这个不知道够了吗?”
明瑞不知道价格,看着金秀,金秀略微有些失望,摇摇头,“只怕是不够,这火枪队,不仅仅是要成建制,更是要请人来训练,我们在广州有遇到一位大不列颠国的退役武官,他愿意给咱们训练枪手,但这火枪或许还不算太贵,只要五十两一把,可这火枪弹药——若不是用真枪实弹训练出来,用子弹打出来,只怕是没用。”
“五十两银子一把?”纳兰永宁倒吸一口凉气,五千两可挪用的话,也只够买一百把火枪?“这玩意若是这么贵?就算是朝着傅中堂来申请……只怕是,也挪不出别的太多银子来吧?”
纳兰永宁看着永基,永基点点头,“明日我就前往永昌府,到时候会和傅中堂面陈此事,看看能不能挤出一些钱来购买此物。”
“难啊,”金秀摇摇头,“十二爷如此去,如今的中堂大人是不会听进去的,非得等到见识过缅甸火枪阵的威力之后才知道他们的厉害。”
“我却是不信,”这时候外头大步又走进来了海兰察,他浑身湿透,但精神头还是极好,气势极盛,身上虽然滴着水,但他手里头拿着马鞭指着金秀,“那些缅甸的火枪,能比我的索伦骑兵还要更厉害!”
海兰察就是索伦人,但他是一个出身非常普通的索伦人,他最早的时候仅仅是一个索伦马甲,就是一个普通的索伦骑兵,没有任何职衔,任何背景,只会打仗。他第一次参战是永盛二十年的时候,跟随大军西征准葛尔,在战场上凭借过人的骑射功夫生擒了敌军主将回营,被皇帝大为赞赏,不仅抬旗成了镶黄旗,还被授予一等侍卫,加封额尔克巴图鲁头衔以及骑都尉兼云骑尉的官职。
皇帝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喜欢把他带在身边,让他做自己的贴身侍卫,这次出征缅甸永盛皇帝把他派给傅恒,也是希望海兰察能再立下战功,并且稳定军心,事实上海兰察本人也是这么想的,他并不惧怕任何战场,所以就算是金秀说的天花乱坠,也见过火枪的厉害,但他毫不畏惧。
海兰察不是入关之后的护军,而是土生土长的黑龙江人,他就是索伦人,大玄朝最为仰仗的索伦军出身,其余的兵丁,一般若是出征,几千几万不在话下,可若是索伦军,那一般的小战役都是十几个、几十个这样的给,而如今永盛皇帝为了让缅甸彻底降服,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的索伦骑兵,这些同族,就是海兰察最大的仰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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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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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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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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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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