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天点头:“是。好朋友,你若是想去,明早骑上我的马,跟我一同走上半日,就能到了。我会让婆娘拿出最好的肉,最好的酒来招待你。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们部落里其他兄弟,也会欢迎你。”
洪辰笑道:“肉要吃,酒得尝。但不知巴大哥的部落,有没有郎中医师?”
“有啊!”巴以天顿了下,问,“好朋友,你得病了?”
“不知什么缘故,从多日前开始,就总是咳嗽,有时气喘,老不见好。”洪辰道,“希望到时候巴大哥能帮我引见一下。”
巴以天顿时一笑:“哈哈哈!好朋友,你可找对了地方。我们部落的医师‘察木猜’已经有六十多岁啦,治病本事十分厉害,我小时候有次发烧,他给我灌了服药,一喝就好啦,然后这些年我一直都再没得过病。连其他部落也有许多人闻名而来,他一定能把你治好!”
洪辰又问:“不知这位医师诊金贵吗?”原来的钱袋不知何时遗失,如今浑身就几块揣在兜里的碎银,若是诊金太贵,要在这牧民部落里赚出来实在不是件容易事,倘若和巴以天开口要,又实在不好意思。
巴以天又一阵笑:“哈哈哈!你是我的好朋友,你来我们部落看病,哪里用得着掏诊金呢?何况我和察木猜老头儿熟得很,甭管你得了什么病,我给他两片肉都绝对够啦。”
“多谢巴大哥!”
洪辰觉得巴以天实在是平生未见的慷慨之人,毫无虚情假意,心头暖暖,便主动提出和巴以天共拜兄弟。巴以天同样钦佩洪辰一身好武功,欣然同意。
仪式按照白牙部落风俗进行,以狼牙狼血为盟。正巧旁边有两条扒了皮的死狼,巴以天用弯刀撬下来两颗狼牙,以锥子钻出小孔,又拔下两根马尾上的长毛,从中穿过,再和洪辰将狼牙各系在脖子上作为信物。二人以手为杯,各捧一汪狼血痛饮下去,随后相对大笑,互称兄弟。
待到狼皮烘好,洪辰和雷飞凤各裹了一张睡觉。巴以天把马群清点检查一点,也躺在荒草之上睡着。待到次日一大早,三人就乘马出发。巴以天将配着马鞍的好马让给洪辰和雷飞凤骑,自己骑另一匹没鞍的马。
雷飞凤第一次骑马,只觉威风神奇,对巴以天再无恶感,还一口一个“巴叔叔”,求他让自己到了白牙部落以后骑小马。巴以天允诺。洪辰向着巴以天打听“天狼部落”和“白独狼”,巴以天道:“天狼部落,是西方大部落,白独狼这个人很有名,是天狼可汗的义子,也是远近闻名的勇士。兄弟,你从东方虞国而来,是要找他比武吗?”
洪辰道:“非也,我受人所托,为他送一样东西。”
巴以天更感钦佩:“从东方虞国到天狼部落,足有两千多里,其间多猛兽毒蛇,还有些部落十分排外,敌视你们虞国人。你却只带着个弟子前来,真是勇敢重信。你这个兄弟,我可真拜对啦。那位托你做事的朋友,能结交上你,也真是幸运。”
想起季茶,洪辰又一阵黯然神伤。巴以天见状问:“兄弟,你怎一下子不快乐了?”洪辰答:“我那位朋友现在生死未卜,十分担忧。”
巴以天道:“我们部落里,有一个习俗,如果很重要的朋友远行,你每天夜里对着天上的星星唱‘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平平安安;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不要遇到危险;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早日与我重见’,朋友就一定会平安,两个人一定会再见。”
洪辰问:“管用吗?”
巴以天点头:“你歌声够嘹亮,星星上的神明就会听到,就会保佑你的朋友。”
半日之后,巴以天神色一振,扬鞭一指:“那就是我的家。”洪辰远远望去,只见平坦草原上散落着一座座毡房,行得近了,还能看见周边的牧人和牛羊,这里的人都和巴以天差不多打扮,也大抵较虞国人更加雄壮一些。
巴以天带马群和洪辰进了部落,把马儿们驱入围栏,又指着给雷飞凤看了几匹小马,接着带洪辰去自家毡房。一路上其他人看见洪辰都十分好奇,巴以天便热情介绍:“这是我的好兄弟红茶,是能徒手拉倒一匹马的勇士。”琇書網
洪辰虽没向着雷飞凤和巴以天隐瞒自己姓名,但知道洪辰这个名字麻烦无穷,就告诉他们,“洪辰”这个名字是秘密,对外要宣称自己叫“红茶”。
白牙部落之人素来好客,又尊敬勇士,一听这话,就纷纷力邀洪辰一定要过去作客。巴以天先替洪辰答应了下来,急忙忙地领着洪辰回家。
巴以天的毡房在部落北边,比大部分毡房还要更大一些,一掀门帘,洪辰就看见一个壮实的女人在拾掇屋里的各种皮毛。巴以天一喝:“好老婆,我回来啦!”壮实女人转身,露出来一张和巴以天有三分相似的脸。
洪辰忍不住道:“大哥,嫂子和你真有夫妻相。”
巴以天闻言更为高兴:“好老婆,这位是红茶,我的好兄弟。”又向着洪辰介绍:“好兄弟,这位是我的好老婆,乌莉雅。”也不等二人说话,就道:“好老婆,快去拿烤肉和美酒,我要好好招待好兄弟,和他赔礼谢罪!”
于是洪辰终于吃到了多日来滋味最好的一顿饭,雷飞凤更是吃到了生平未曾吃过的草原美味。草原上的牛羊本身就更加肥美,乌莉雅虽长得粗犷,说话也粗里粗气跟男子一样,但烤肉做菜的手艺都不错,直让洪辰雷飞凤师徒吃得满手满嘴都是油光。
马奶酒的味道也不同于洪辰从前喝过的酒,少了辛辣,多了甘甜奶香,盛酒的也非铜樽角觞,而是一口大银碗,洪辰一连饮了三大碗马奶酒,只觉浑身火热舒畅,胃口大开,忍不住又多吃了半斤羊肉。
吃完饭,洪辰到乌莉雅铺起来的毡子上躺下休息,巴以天带着雷飞凤去骑小马。下午睡醒时,洪辰见毡房里没人,身边却多了一身衣裳,知是主人家让自己换的,便脱了自己的破烂衣服换上,虽是白牙部落的衣服,穿着却还挺舒适合身,格外暖和。
洪辰在毡房里找到了裁刀和针线,又把巴以天送自己的两张狼皮分别改成了一大一小两件坎肩和一顶皮帽。将大的坎肩套在身上,长刀消愁挎在腰带上,随后走出毡房,去瞧瞧羌州之人平时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白牙部落并不大,男女老少加一起只有几百号人,白天人们已经将巴以天带回来一名能徒手拉倒马的勇士的消息在部落里传了个遍,故而大家看到洪辰这个陌生人,都露出尊敬神情,甚至还有主动欠身打招呼行礼的。
洪辰在部落里转了转,发现整个部落大部分人还是以放牧牛羊为主,似巴以天这样养马的人,就更富有一点,地位也略高一些。还有一些人是铁匠,鞋匠,木匠,也都过得较为富足。部落中间有一个大帐,门口站有两个挎着弯刀,举着长矛的卫兵,里面应该住的是白牙部落的首领白牙可汗。
洪辰正在转悠,忽见巴以天带着雷飞凤走了过来:“好兄弟,你醒啦。正好,我带你去见察木猜医师,让他给你治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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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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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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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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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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