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义司的人来了三天,道台大人摆了三次夜宴,戏班子都直接在府上住下不用走的,山珍海味更是用一天天好几辆马车往府里拉。啧,可真舍得下本钱,这开销,一天就得几千两不止吧。”
“不然呢?吴大人不把银子花给人家,难道还能花在咱俩身上?”
“唉,可惜我武功不济,不然去归义司当个紫衣卫,想来也挺爽的。”
“瞧你这没见识劲儿,紫衣卫天天干脏活累活,跟一帮子泥腿子打交道,说不定哪天就被人一刀杀了,当不上大小统领,还不及咱安逸舒坦。巡天监才是真的肥差,到了什么地方,当地长官都得求着,供着,好吃好喝伺候着。”
“我看巡天监的人大部分武功也不怎么样。”
“切,人家在乎你武功?就到咱府上这些人,别看一个个年纪轻轻的,不是家里有深厚背景,就是自身和朝廷大员相交莫逆。我听说,其中还有位当朝燕天师的师侄!”
“嚯,你说的是那个柳泉。”
“没错,就是他。”
“那位可真是教人羡慕得紧,传闻御剑堂铁手无情应海兰对他有意思,追着他一路到了本城。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应女侠花容月貌武艺高强,我却只娶了一个连饭都烧不好脾气还贼臭的黄脸婆。”
“哈哈哈,别气别气,谁家没个母老虎呢?等会儿换了岗,兄弟请你去快活快活。城东欢喜楼新来了批姑娘,咱们过去随便挑!”
“你个吝啬鬼,今儿个咋这么大方,是不是发财了?”
“昨天去两条赌狗家抄家,小赚一笔。”
“都抄家了,那能叫小赚一笔么?还不是发大财。欢喜楼可不够,请我去仙人居!”
“靠,你宰人啊!”
两名卫兵对着面嘻嘻哈哈,一时竟没注意到有人上了台阶,直等到两个不速之客要迈过门槛正经过他们面前时,才猛然惊觉过来。
右边卫兵大喝:“站住,什么……”
“人”字还未出口,一个刀柄已砸到他脑门上,卫兵只觉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往地上倒去。另一个卫兵挥刀欲斩,一根冰凉的针瞬间透过铠甲间隙射到了其后颈穴位,浑身一软,同样栽在地上。
“哈哈,道台府的人这么不中用,我们都走他们脸前了才发现。”
季茶轻笑一声,紧随着洪辰迈进门槛。只见前院有一个大大的石屏风,屏风后面光亮冲天,“咿咿呀呀”地传来唱戏声音。
“呀,看来道台府在办宴会,那吴信义和商驰晖都正看戏呢!”季茶“啧啧”了两声,说,“今儿晚上,咱们给他们演一出大戏,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斩狗头》。”
洪辰先把左手提着的灯笼放在地上,又将整把碎清风都从鞘中抽出,步子却没继续往前迈。
季茶走到他旁边,问:“到了场又不敢上戏台子了?”洪辰说:“哪里不敢,我就是先做一下准备。我从前只杀过鱼啊鸡啊竹鼠啊,那些东西都太小,现在是想一想要怎样才能干净利落地把人头砍下来。”季茶道:“嘿,你跟人打架的时候,用刀挺熟的,现在砍个脑袋,就不会用刀啦!”
洪辰深吸一口气:“好吧,我把他们的脖子当成竹子,从前怎样砍竹子,一会儿就怎样砍他们脖子。”说完快步上前,绕过石屏风,冲着正在看戏的群人发出一声大喊:“请问,你们谁是吴信义,谁是商驰晖?”
这次因为遵了戴夫人的意思,要特意让别人都知道“戴将军派人来杀吴信义和商驰晖”,所以洪辰与季茶就没偷偷摸摸潜入道台府,而是光明正大硬闯,也不用暗中调查谁是吴信义谁是商驰晖了,直接大喝相问。
一个身份不明的人突然出现在府上夜宴,手中还提着刀,并大声说出道台吴大人与巡天监商大人的名字,席上众人都有些惊讶。一名文官起身呵斥:“哪里来的刁民?谁放你进来的?还敢拿着凶器,简直胆大妄为!来人,快将他拿下!”
原本打着哈欠看戏的商驰晖这时却来了兴致,右手一捻胡子,开口道:“别这么着急嘛。我看此位小兄弟来到府上寻我,恐有什么事来报告,现在什么话都没说,怎能断言他就是刁民?等问个清楚,再下论断,也不迟嘛。”又对身旁一名肚大腰粗的白胖子说:“你说对不对啊,吴大人?”
吴信义忙道:“对,对,您说的自然是对的。不过本城百姓因被戴万山那厮纵容过甚,刁民十分之多,他们的说辞,你可别轻信。”脸上赔着笑,心里却在暗骂商驰晖:这家伙,故意让刁民告完状,想趁机再敲我一笔,真他娘的喂不饱啊!
洪辰见到那白胖子被喊吴大人,便看向他,问:“你就是吴信义。”
吴信义冷声喝道:“没错,本官就是本城道台吴信义,你是何人?深夜提着凶器来道台府,又所为何事?”琇書蛧
洪辰说:“原来你就是吴信义。那谁是商驰晖。”
吴信义站起身,甚是肥胖的身子微微一斜,向着商驰晖作了个介绍礼:“这位便是巡天监的商驰晖大人。商大人执法无情,明辨是非,你若胆敢口出狂言,混淆黑白,商大人可不会信你说辞,到时候本官就要将你……”
话还没说完,吴信义只见那人手中刀刃发出一阵雪亮的光,惊得后退一步,被椅子绊得差点一屁股坐回去。
洪辰既知了谁是吴信义谁是商驰晖,只想尽快将事解决,直接挺刀上前。守在吴信义和商驰晖身边的,除了文官,就是武功还不入流的巡天监新人,连反应时间都没有,就眼睁睁看着洪辰几步冲到吴信义面前,手起刀落。
噗!
血溅几丈,一颗头颅骨碌碌滚到地上,粗重身子轰然倒下。
商驰晖吓得赶忙起身往人群里躲。洪辰一刀杀了吴信义,身上溅了许多鲜血,浓重血腥味冲进鼻腔里,脑子一时有些发懵:这就是杀人?好像和杀鸡杀鱼杀竹鼠也没什么区别。周围人吓坏了,是怕我把他们也杀了么?
忽然耳边蹿进一道带着哭的声音:“爸爸!爸爸!那人杀了我爸爸!你们快杀了他,你们快杀了他!”洪辰转头看去,只见几个文官死命将一个长相比吴信义年轻很多的小胖子往后面拉,小胖子哭得稀里哗啦,鼻涕和眼泪都不住往下流。心中一惊,手中的碎清风差点没拿稳。
从前被王丽凤哭着说“还我爹爹命来”时,洪辰并不觉有什么,毕竟不是自己杀了她爹爹,可现在这小胖子哭得虽不见得有王丽凤那时声音大,却似一道锤子打在了洪辰心上:“我杀了人,杀了这小男孩的爸爸。可他是个狗官,戴夫人说他该杀,好多人说他该死。我杀他杀的对不对?”
洪辰愣在原地,盯着正在被文官们拽着走的小胖子,一时陷入茫然。耳边忽传来“咔”的一道碰撞声,洪晨方如梦初醒,一转头看见季茶挥舞左手利爪,正和一名手拿铁笔的人斗在一起,再定睛一看,手拿铁笔的竟是柳泉。
季茶一边和柳泉斗,一边怒骂洪辰:“愣什么呢?等别人杀你啊!快去把商驰晖也杀了!再不杀,他就要逃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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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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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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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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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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