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次出使不会那么顺利?”
杜蘅微微颔首:“北齐那边也知道咱们和契丹结交,意味着什么,他们不会让我们这么顺利的。”
“所以一明一暗,分为两次出使。”
“这样保险一点。”
“让你准备的白琉璃酒,准备好了吗?”
“放心,我在金陵也开始酿白琉璃酒了。”
萧瑟扶着亭子的汉白玉栏杆,眸光浅浅的看着亭外凋敝的花草,说道:“你要什么人?”
杜蘅想了想,说:“我要花神使司的许安和金吾卫的陈骨。”
“花神使司内部封闭,人员调动,外人很难窥探,许安没有问题,但是你说的陈骨……是陈大匠之子?”
“不错,陈骨现在是金吾卫的都尉。”
“一个都尉,忽然把他调走,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找个机会把他罢免了不就行了?”
“你跟这个陈骨有仇?”
“没有,他是我好兄弟。”
萧瑟暗暗无语,你们是塑料兄弟吧?
虽然陈骨是通过门荫入仕,但能做到金吾卫的都尉之职,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竟然让他罢官。
什么仇什么怨啊?
……
杜蘅和萧瑟谈了很久,这才离开皇宫。
转身,便来到了花满楼。
满姑迎了上来,笑道:“杜公子,有几天没过来了。”
“现在花满楼已经上了正轨,有你就行了。”
“对了杜公子,现在凤来阁倒了,你看……”满姑微微凑近杜蘅,“老身是说,如果咱们将凤来阁再收入囊中,那么生意岂不越做越大了吗?”
“现在凤来阁查封了,过不了多久估计就会拿来官卖,倒是可以试试,不过不能再开青楼。”
“为何?”
“同一个地方,两家青楼,这生意就重叠了,没法将利益最大化。”
满姑若有所思,问道:“那你说,做什么生意好?”
“霖楼是个吃喝玩乐的所在,咱们要做的生意,自然还是要与此挂钩,这样才能精准的吸取客户。”
杜蘅想了想,说:“不如这样吧,搞个歌舞厅。花满楼之前不是尝试过蹦迪了吗?我看反响还是不错的,有不少客人参与,现在就把节目抽离出来,重新弄个场所。”
花满楼是看别人跳舞,而凤来阁是自己跳舞。
金陵住了不少胡商,这些人有钱,同时能歌善舞,只是平常没有什么场合留给他们展示。
凤来阁可以满足这个需求,大堂可以开辟成为舞厅,房间则可以改装成练歌房,再培训一批歌女和舞女出来,陪他们唱唱跳跳,生意应该很火。
不过现在讨论这个为时过早,凤来阁现在被查封了,尚未官卖。
“对了,凤来阁过来的姑娘,你都安排了吗?”
“放心吧杜公子,我都安排妥当了,一部分人现在正在后院练舞呢。”
杜蘅随即去了后院,看到卡斯丽正在带领凤来阁过来的姑娘排练,科目三的曲目花满楼的姑娘已经会了,凤来阁的姑娘现在还不会跳。
培训出来,就能多一批舞姬轮换,这样大家压力会减轻不少,至少有了充足的休息时间。
“杜郎。”卡斯丽走了过来。
“我想去一趟你家。”
卡斯丽笑道:“好啊,我换一身衣服,这几天你搬出去,我阿爹还时常念起你呢。”
“念我什么?”
“嗐,他就是想跑生意,不是没什么本钱吗?想找你投资。我就跟他说,现在杜公子生意做的很大,用不着跑到西域那么老远的地方去做生意。”
“也不是不能考虑。”
卡斯丽诧异的看向杜蘅,笑道:“杜郎,你不用考虑我的情分,我阿爹虽说从前跑西域线,两头倒卖,挣了不少的钱。可你现在做的生意,挣的钱一点不比他少,而且又没有危险。西域路途遥远,不知要经历多少艰难险阻呢。”
贾巴尔也是一名胡商,以前做的买卖,就是从西域带着货物到大梁,再从大梁带着货物去西域,这样也让他赚了不少钱。
最后他和卡斯丽就在金陵定居,在霖楼开了一家胡姬酒肆。
如果不是蔡金虎设局陷害他们,他们现在的生活应该能够过的很好。
“我想组建一支商队,前往西域,现在身边缺不少人,不知贾巴尔大叔愿不愿意帮帮我。”
“啊,你要去西域?”背后传来绿婆奴的声音。
绿婆奴快走几步,到了杜蘅身边,说道:“杜公子,你是要去西域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绿婆奴焦躁的道:“你这一去一回,至少三五个月,那我不是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到你了吗?”
杜衡微微皱眉,见不到就见不到呗,两个男的,你把话说的那么暧昧干嘛?ωωω.χΙυΜЬ.Cǒm
“我还想跟在你身边学习呢,我最近在研究你上次说的等差数列,我觉得很有心得。”绿婆奴说,“要不这样,你去西域也带上我。”
“带上你?你能干嘛呀?”
“你去西域,是不是得经过吐蕃?”
其实杜蘅想去的不是西域,而是契丹,但契丹的地理位置,是在北齐的北边。
想要穿过北齐到达契丹,危险系数太大,北齐本来就会阻止大梁和契丹结盟,怎么可能让杜蘅的使团从自己的地盘跑过去?
所以只能借道吐蕃。
不论是去契丹,还是前往西域,大梁都要经过吐蕃,否则就要绕一个更大的圈子。
“是得经过吐蕃,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绿婆奴露出了小脸,显得有些兴奋:“杜公子,你看看我。”
杜蘅盯着他那一张粗糙的大脸,宽额浓眉,茫然道:“作甚?你觉得你自己很帅?”
“你看看我的长相,像不像吐蕃人?”
“你这么说……倒是有几分相似之处。”
吐蕃人和汉人的长相特征,没有胡人与汉人区别那么大,没穿本土服饰,几乎很难看出差别,毕竟两族人民的基因比较接近,都是以东亚人种为基础与北亚人种混合。
能够从长相看出来的区别,大概只有紫外线带来的肤色问题。
但绿婆奴估计长期生活在中原地区,没有这种肤色问题。
“其实我是吐蕃人。”
“难怪我觉得你的名字这么奇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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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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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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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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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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