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莺歌已经被满姑请了出来,与几个客人见面。
“刚才的《卜算子》,是姑娘唱的?”
“是。”莺歌微微欠身。琇書網
“姑娘的声音好,词也好。”
“我尤其喜欢那句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传达了一种高洁的精神。”一个中年文士侃侃而谈,“这不就是我们读书人的品质吗?坚贞不屈!”
另外年轻一点的文士则道:“还有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这两句,我也尤其喜欢,就像小生一样,明明才华横溢,但从不追逐功名利禄,鹤立鸡群。”
“你骂谁是鸡呢?”另外一个身穿绿罗袍的中年男人不由愠怒,“你在青楼骂鸡,合适吗?”
年轻文士笑道:“看到没有,又是一个嫉妒我的,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一任群芳妒。”
“……”
莺歌暗暗无语,杜公子这首词,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
满姑看到难得来了这么多客人,也怕他们吵起来,笑道:“诸位,楼上有雅座和包间,不如上去小坐一会儿,喝一杯茶,待会儿让莺歌再给你们唱唱。”
正准备把人迎上楼去,就见方经天三人走了进来。
“哎哟,洪先生、胡学士,你们怎么来了?”满姑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几个文士看到胡学士这样的人物都过来了,也觉得与有荣焉,文人也是喜欢追星的,尤其能与他们的偶像一起逛青楼,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
“刚才唱曲的是谁?”
“莺歌,过来。”
满姑急忙招呼莺歌过来拜见三人。
这时杜蘅和陈骨喝完小酒,微醺的朝着楼梯走下。
“哟呵,胡学士,你们也上花满楼来了?难道凤来阁不接待你们吗?”陈骨调侃道。
方经天冷冷的道:“凤来阁只会赶你们这种粗鄙之人,绝对不会不接待我们。”
“那你们上花满楼来作甚?”陈骨不爽的道。
“我来找我爹。”
陈骨吃惊的道:“奇哉怪也,找爹找到青楼来了。”
旁边几人想笑,但又生生的憋住。
只有杜蘅一人,毫不掩饰的笑着。
方经天气愤的道:“你这个粗鄙之徒,家父可是礼部右侍郎,你说话注意一点!”
“我爹还是将作大匠呢,谁没有个好爹?”
拼爹是吧?
陈骨也不带怕的。
金陵城里最不缺的就是官二代、官三代。
方经天没有搭理陈骨,看向满姑:“家父在哪个包间?”
“啊,令尊没来过。”
“不可能啊,我爹没来,但刚才她唱的曲是谁填的词?”方经天指着莺歌,问满姑。
满姑尚未说话,陈骨率先大笑起来:“哈哈,子芳,你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儿子?”
“你这厮……”方经天气坏了,想要上前与陈骨动手。
但猛然想起,陈骨是金吾卫的都尉,行伍出身。
虽然这些文人看不起武人,但如果动手,他们绝无胜算。
胡学士不满的道:“陈公子,你未免太过了吧?不说方侍郎官阶比你高,但他与令尊同朝为官,怎么说也是你长辈,你怎么好拿他来开玩笑?”
“谁开他玩笑了?不是方公子刚才先开的玩笑吗?他上青楼来找爹,自然让人浮想联翩。”
“刚才这位莺歌姑娘,唱了方侍郎的词,所以方公子才上来找人,有何不可?”
陈骨好笑的道:“谁说这是方侍郎的词?要不要脸?”
听到胡学士的话,满姑何莺歌都有一些怀疑,到底是不是方侍郎的词。
毕竟传言杜蘅只是粗通文理的水平,绝对写不出如此立意高远的词,会不会是拿方侍郎的词给她们唱?
“家父雅号梅花太守,曾以一篇《爱梅说》轰动文坛,为梅花所写的诗词更是不计其数,这首词将梅花的品质和精神,进行了拟人化的处理,文风清新,用笔老辣,不是家父所作,又是何人所作?”
“那当然是我义结金兰的好兄弟,杜蘅杜子芳的大作了。”陈骨说着便把手朝着身边的杜蘅。
方经天愣了一下,继而轻笑了两声:“他?一个科举作弊的人,他能写出这等好词?开什么玩笑?”
围观的几个文人,也在低声议论,都在质疑杜蘅。
杜蘅在广陵虽然博得第一才子的称号,但古代信息不发达,他的名气在金陵也只有少数人听闻。
大多数人还是以老眼光看人。
“这首词,你之前听你父亲说过?”杜蘅怀疑又是冒名顶替的事,毕竟古代又没有版权意识。
但是方经天倒是诚实,摇了摇头:“听倒是没听过,不过此词的风格与家父的词风颇为相似,不是他写的,又是谁写的?总不能是你写的吧杜蘅?你问问在场的人,谁会相信?”
众人都是摇头。
就连满姑此刻都不自信了,怔怔的看着杜蘅。
“刚才确实是杜公子写的词。”莺歌出面作证,“他听了奴家的琵琶曲,觉得唱词不好,就重新给我填了一首。”
方经天微微一愣,看向满姑:“此话当真?”
“确实是杜公子给的词,至于是不是他写的……这老身就不清楚了。”满姑嗫嚅道。
在场不由哗然一片。
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在小声议论。
洪先生冷笑道:“谁都知道杜家的杜公子,只是一个舞枪弄棒的武夫,如何能够写出这等好词?”
“杜公子号称广陵第一才子,区区一首词对他又有何难度?”人群之后,一个胖乎乎的身影走了出来。
杜蘅诧异的看了过去。
竟是之前在姑苏胥江楼、跟着黄学正他们一起为难他的绿婆奴,这家伙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数学天才,只可惜遇到了来自21世纪的杜蘅。
“你是何人?”
“在下绿婆奴,姑苏人士。”
洪先生笑道:“姑苏人士?那你怎么认识他的?又称他为广陵第一才子,呵呵,这个称号是他自封的,还是你封的?”
“想必洪先生没有去过广陵,也没有去过姑苏,否则就该听过杜公子的大名。他出口就能成诗,在座这么多人加起来,也不及他才气之十一。”
这话不仅是洪先生、方经天等人,就连在场的其他文人,一时都不忿了起来。
杜蘅默默的看着绿婆奴,搞不清楚他说这一番话的目的,是想引起众怒对他发难吗?
毕竟黄学正和朱甘莲,可都是因为杜蘅被送进了大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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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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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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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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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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