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西游记》、《红楼梦》这些名著的作者,虽然经过考证,但也未必准确。
诗词就更不用说了,唐代著名诗人宋之问,就曾将一些写得好的诗文据为己有,甚至还有一段公案,抢了刘希夷的诗,还把刘希夷给杀死了。
刘希夷是他的外甥。
交通并不发达的古代,人们一般不会远行,除了商人。
江枫正好就是姑苏南乌北江的江家之子,他经常随父远行经商,一般的商人对诗文没有兴趣,但他平日喜欢附庸风雅,在广陵的时候就听说了杜蘅的诗词。
恰好,杜蘅的大多数诗词尚未在姑苏流传,他于是便动了这种心思。
由于时间间隔不是太久,等到杜蘅的诗词流传到了姑苏,他反而可以倒打一耙,说杜蘅从姑苏把他的诗词给抄过去了。
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杜蘅本尊来到了姑苏。
江枫只能让落落不要继续说,否则他不知道怎么圆场。
但落落却为江枫鸣不平,说道:“江公子,你的才华未必就比不过杜公子,你既然写出了这等好诗,就该拿出来给冯小姐看看,以免他们广陵的人,小瞧了我们姑苏。”
“落落,算了,我何必跟他们争这些虚名呢,杜公子既然要较劲,那就让他赢吧。”江枫很大度的道。
让他赢吧?
好熟悉的台词。
杜蘅不由看向江枫,表现的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当即说道:“落落小姐,你不妨把刚才江兄的诗,念一念,给冯小姐听一听。”
“念就念!”落落也来劲了,以为杜蘅轻视江枫,“只要冯小姐还有一定的诗文鉴赏能力,就不会不承认这是一首好诗。”
当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朗声道:“听好了!南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啊,这……”七棱惊呆了。
“怎么?是不是被江公子的才气震慑到了?”落落得意的看了七棱一眼,“下面还有两句,比这两句更厉害。”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悬灯彩照红妆。”
落落吃了一惊:“你怎么会……是了,江公子说在广陵以这首诗打败了一众才子才女,想必你也听过这首诗了?”
“什么呀?这明明是杜公子的诗!”
“呵呵,想不到你们广陵人这么不要脸,明明是江公子的诗,你们竟然说是自己的。”落落忍不住讥笑道。
七棱急的跺脚:“小姐,这明明就是杜公子的诗,当日郡圃诗会,咱们都在场的。”
“是啊,确实是杜公子的诗。”
冯青栀不由看了杜蘅一眼:“子芳,到底怎么回事?”ωωω.χΙυΜЬ.Cǒm
“你去问江公子吧。”
江枫面色讪讪,但他仍旧不能承认,他是窃了杜蘅的诗。
否则这事在圈子里传开,就没人跟他玩了,毕竟谁也担心自己的诗词,会被他偷了据为己有。
何况,江枫想跟凌霜拉近关系。
一旦东窗事发,凌霜必然怀疑他的人品,就很难跟他亲近了。
“青栀,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凌霜越来越糊涂,拉着冯青栀坐下。
冯青栀只能从头开始说起,说到郡圃诗会,当日杜蘅一夜诗尽百花杀,轰动了整个广陵诗坛。
当时杜蘅一连作了三十六首诗词,其中就有刚才落落念的这一首。
凌霜都惊呆了,怔怔的看着杜蘅,三十六首诗词,一气呵成,这还是人类吗?
“哼,一口气写三十六首,你这话说出来,也得有人相信才行。”落落嗤之以鼻。
其他几个女的,也纷纷表示怀疑。
毕竟在她们的认知里,根本难以想象。
“一口气三十六首,就连北齐的诗仙也没有这种本事,看来杜公子果然才高八斗,在下自愧不如。”江枫戏谑的拱了拱手。
表面看似奉承杜蘅,但态度已经表明了,他根本就不相信这种事情。
从而也传达了一个消息,这一群满嘴跑火车的人,说的都是假话,根本不值得一信。
“你们……”七棱指着江枫等人,急的都快哭了。
她委屈的看着杜蘅:“杜公子,他们太欺负人了,颠倒黑白。”
“好了,七棱。”
杜蘅温和的对七棱笑了笑,说道:“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别的东西都可以偷,唯独才学偷不得。”
说着他又看了看江枫:“江公子,你不是说你在广陵打败了众多才子吗?好,我代表广陵,想跟你比试一场。”
以往,杜蘅并不喜欢这种文坛的游戏。
但今天不一样。
如果他不出场,那么冯青栀和七棱,都会被当成是替他作伪证的人。
这个帽子要是扣在头上,他们只会成为江枫等人耻笑的对象。
“你想怎么比试?”
“你不是说我一口气作不出三十六首诗词吗?那就比试诗词。”
江枫心头有些没底,但杜蘅既然发出了挑战,他如果不应战,那只会被人看低,当即故作潇洒的扇着折扇:“好啊,我就跟你比,当着众人的面,拆穿你的假面具!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为了附庸风雅,江枫家中也是请了很多枪手,替他作诗填词,让他拿出去装逼泡文艺女青年。
因此早有准备,倒也不惧杜蘅。
但不想杜蘅却说:“为了公平起见,就请凌小姐出题吧。”
“我?”凌霜愣了一下。
杜蘅点头:“正是。”
虽然不知凌霜什么身份,但看江枫和其他名媛,好像都很巴结她的样子,想必身份非比寻常。
只要让凌霜相信了江枫的诗是偷的,那么就已经达到目的了。
“好,那我出题。”
凌霜扫了一眼桌上,拿起一只螃蟹:“不如就以螃蟹为题?”
江枫呆若木鸡。
虽然他之前让人准备了一些诗词,他都背下来了,但没有写螃蟹的啊。
凌霜出的题太偏了,谁没事会给螃蟹写诗?
不过他料想杜蘅跟他一样,肯定没有准备螃蟹的诗词,当即笑了笑:“杜兄,凌小姐出题刁钻,我想你也需要好好酝酿酝酿,不如咱们约定时间,一炷香为限,如何?”
“不必了,我已经写出来了。”
“什么?”江枫惊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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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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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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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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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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