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迪丽娜扎招呼绮门楼的龟奴,拿了笔墨纸砚上来。
但是杜蘅没有立刻动笔。
毕竟他是为了查找真相而来。
他观察着在场每一个人,主要是在观察绮门楼的工作人员。
“这些龟奴,虎口都有一层很厚的茧。”杜蘅借着喝酒的时机,小声的对迪丽娜扎道。
迪丽娜扎立即观察起来,果然如杜蘅说的那样。
一般青楼的龟奴,负责招呼客人,端茶送水的工作,很难在虎口处留下老茧。
“看来……他们都是习武之人,长期训练兵器,才会导致虎口生茧。”
“如此说来,绮门楼真是很不简单。”
而在这时,杨参军忽然站了起来,笑呵呵的道:“苏妈妈,我已作诗一首,请呈季兰姑娘一阅。”wWW.ΧìǔΜЬ.CǒΜ
“杨参军,既有好诗,何不吟来,让我等也品鉴品鉴。”座中一个文士打趣道。
苏妈妈拿起杨参军案上的诗词,笑道:“那就让老身代劳了。”
当下她清了清嗓音,吟道:“今闻相思调,犹若白鹤吟,琴酒得以伴,互为一知音。”
“好诗啊!杨参军不愧是进士出身,随口就能吟诵千古绝句!”苏妈妈刚刚念完,就有人开始捧臭脚。
杨参军这首诗也不过稀松平常,简单的应酬之词,无非表达对李季兰的爱慕之情,想与她互为知音。
“这诗真的很好吗?”迪丽娜扎身为胡人,虽然也念几句诗词,但很难从中品出好坏。
杜蘅轻笑了一声:“一般。”
“可是叫好的人还是挺多的。”
“不过文坛的风气而已。”
不论诗词好坏,总得有人捧场,否则到你的时候,就没人捧场了,岂不是冷场了吗?
何况杨参军好歹是个七品官,这些文人还是给了几分面子。
接着又有三五个人给了诗词,苏妈妈一一收了上来。
“还有没有哪位才子做了诗词,老身一并收去,有请季兰姑娘品评。”
这时花子期装逼的走了出来,先对众人作揖,说道:“小生刚刚作了一首,先请诸位指正。”
“花公子,请。”苏妈妈对花子期似乎很是恭敬,毕竟在青楼里,有钱就是大爷。
花子期走到中间,甩了一下头巾,打开折扇在胸口轻轻的扇动,文人范十足,朗声道:“主人有酒欢今夕,请奏鸣琴广陵客。”
这两句倒也平平无奇,但仍旧有人叫好。
而杜蘅整个人都愣住了,这不是唐代诗人李颀的诗吗?
等等。
这个时空的拐点是在隋末,之后历史发生了改变,但并不代表原有的历史人物都会消失。
之前遇到的孟山人,其实就是孟浩然。
那么李颀的出现……倒也在情理之中。
杜蘅不由朝着刚才坐在花子期身边的中年男人看去,高高瘦瘦,穿着比较朴素。
“月照城头乌半飞,霜凄万树风入衣。”
花子期念完这两句,全场神情耸动,显然这两句笔力很劲道,不仅幻想出了夜间的景物,连情感也融合到了其中。
“铜炉巨蜡添玉辉……”
花子期一句一句的念了下去,跟杜蘅前世学过的李颀的诗略有不同,但总体符合李颀的风格。
直到“敢告云山从此始”一句收尾。
全场雅雀无声。
俨然都被花子期的才气折服。
这时李季兰的阁中,走出一名侍女,问道:“花公子,这首诗可抄下来了吗?”
“已抄录了。”花子期拿起案上的诗笺,按捺心中的澎湃。
李季兰亲自派了侍女出来,说明这首诗已然打动了她。
那么今晚他就最有可能跟李季兰阁中共叙良缘了。
想到这儿,他又得意的看向一边的老对手:“杜蘅,你如今号称广陵第一才子,平日写诗不是挺快的吗?今日怎么不写了?呵呵,不会是写不出来了吧?”
“好戏自然是要压轴出场。”
“哟,还真写了,在哪儿呢?”花子期看了一眼杜蘅的案上,纸上空空如也,一点墨迹都没有。
杜蘅缓缓走到中间,问道:“苏妈妈,季兰姑娘原名可叫李冶?”
“不错,季兰是她的字。”苏妈妈点了下头。
花子期不满的道:“杜蘅,我们都以字称呼李姑娘,你竟然直呼其名,没礼貌。”
“李冶,李季兰。”
杜蘅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不过还得试探试探,到底是不是历史上那个李冶。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杜蘅朝着阁楼之上,利用丹田之气,将声音传了上去。
阁楼之中的李季兰,娇躯微微一震,招呼身边的侍女,看看到底是谁。
花子期忍不了了,好不容易抓到机会,自然需要好好奚落一番:“杜蘅,不会告诉我,这就是你的诗吧?”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杜蘅没有搭理花子期,自顾念道。
“你这写的什么呀,根本就不切题!”花子期挥动折扇,讥笑的看着杜蘅,“你不会江郎才尽了吧?哈哈!”
之前请了不少人为他写诗,都不是什么大才,这次请的李颀倒是有点实力,竟然凭借一首诗,帮他打动了李季兰。
而花子期没想到的是,杜蘅今天发挥失常,写了一首根本不着调的六言。
“杜公子,这不是你的水平啊,我们可都等着你的大作呢,你这写的什么呀?”
“诗倒是有点意思,但不切题啊,要以刚才季兰姑娘的相思曲作诗,你要么写琴,要么写相思,你这……完全听不懂啊。”
“会不会……杜公子写的是禅诗?之前就不是写过一首禅诗吗?封家小姐编纂的诗集还有收录。”
“是不是那句云在青天水在瓶?”
“对对对,就是那句,禅味十足,而这首六言还是有些哲思的,是不是我等凡人没有理解其中真味?”
花子期顿时就不乐意了:“有个屁的真味。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一首诗,离题万里!”
虽然有少部分杜蘅的粉丝,坚持认为杜蘅诗中别有深意,但大多数人心里,还是觉得杜蘅离题。
离题,确实离题。
但杜蘅是在赌一把,今晚算是没白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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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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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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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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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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