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冯青栀和七棱来了,桃笙正在前厅,端茶接待他们。
“青栀,你来了。”
“我是特意过来道谢的。”
冯青栀水晶一般的眸子,盈盈注视眼前的男人:“我都听七棱说了,若没有你,可能……现在我都嫁给乐荆了。”
“小事一桩,你也不必放在心上。”
“对你是小事,对我可是终身的大事。”
杜蘅找了位置坐下,招呼桃笙给他倒一杯茶,问道:“现在近水楼还是你在打理吗?”
“二哥因为好赌,父亲已经不让他插手生意了,但我也只是暂时接管近水楼而已,他终究不想让我过多的参与商业。”
经过几次的相处,杜蘅对冯仁机也有些了解,其实就是老古董,仍旧认为从商是一份卑贱的职业。
男人为了养家糊口,没有办法的选择。
女子则是万万不能碰这个行业的。
“少爷,松花蛋都卖出去了吗?”桃笙忽然问了一句,她已经跃跃欲试,准备数钱了。
“一个都没卖出去。”
桃笙疑惑的道:“怎么可能?我刚才听冯小姐说,松花蛋在近水楼很畅销的。每天都有大批的人特意过来品尝。”
“酒食行从中作梗,没人敢买我的松花蛋。”
七棱愤愤不平的道:“一定是花子期搞的鬼,这人太过分了,一直都在针对杜公子。”
杜蘅端起茶杯,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说道:“没事,既然他非要跟我作对,那我只能应战了,我准备也搞一个行会。”
冯青栀震惊的看着杜蘅:“行会?子芳,行会是要市署同意才行。而且一旦成立行会,你需要负的责任就多了,底下的成员出了事,你都得负责。”
“光凭我一个人,无法跟酒食行抗衡,我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看到杜蘅似乎一惊打定了主意,冯青栀知道劝说也无济于事,她能做的也只有支持而已,眸光坚定的看向杜蘅:“既然你要建行会,我支持你,我会说服我爹,让近水楼加入行会。”
“少爷,松花蛋卖不出去怎么办啊?”桃笙不由担忧的道。
七棱过去挽着她的手臂,小道:“你傻的,就算别的酒楼不要,但近水楼要啊,单是昨天一天,近水楼就已经卖出二百颗松花蛋了。”
近水楼拿着松花蛋,做出的菜肴也比较简单,本身松花蛋就能即食,近水楼准备了一些调料,让客人蘸着吃,都不需要什么复杂的厨艺。
还有就是和豆腐凉拌,或者熬汤的时候加入一两块切碎的松花蛋,也是众多客人的选择。
不同的菜,价格不等。
但杜蘅拿给近水楼的松花蛋,一颗八十文,近水楼这样的高端酒楼,能卖两三百文,或者更高的价格。
也就是说,近水楼一天光卖松花蛋,就有五六十贯了。
“青栀,暗中将消息在业内传一传,让同行们都知道,松花蛋的经济价值。”
“好的。”
冯青栀欣然允许,她也知道杜蘅的意图。
近水楼现在光卖松花蛋的营业额,就是普通酒家一个月的营业额,消息要是传了出去,会有人不动心吗?
接着,杜蘅又和冯青栀商量了一下创立行会的事宜。
事无巨细,冯青栀都考虑到了。
……
杜蘅做事的效率很快,第二天就和冯青栀一起去了一趟市署。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杜蘅把李碧莲一起叫上,在一个讲人情世故的世界,留守之子的身份,确实能帮上很多忙。
进了市署衙门,来到一个办事厅,一个胥吏上前询问。
李碧莲大大咧咧的道:“我们想要创立一个行会,来找苏市令,给我们签一个行会文牒。”
“你们要创立行会?”胥吏上下打量了他们,“什么行会?”
“酒食一类的行会。”
“不是已经有酒食行了吗?你们加入就是了,何必再创一个?”
“就是因为不想加入花家的酒食行,我们才想自己搞一个。”
胥吏觉得李碧莲有些胡闹,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我很忙,你们要找乐子,上别处去。”
“嘿,你什么态度啊?我是跟你说认真的,谁跟你找乐子了?”
胥吏也是看着李碧莲穿着光鲜亮丽,料想是个富贵之家的公子,要是换成一般人物,早就让人轰出去了,问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
“好说,我姓李。”
“几位稍等。”
胥吏让他们在厅上等候。
不过这个时期衙门的办事厅,是没有任何给你坐的地方。
三人站在厅上。
过了一会儿,出来一个深青色圆领长袍的男人,穿的是官袍,走路摇摇晃晃,似乎喝酒没醒似的。
“这位就是市署的沈市丞。”胥吏介绍了一下。
杜蘅和冯青栀稍微行礼。
沈市丞眯着眼睛扫视三人,问道:“刚才就是你们说要建一个行会?”
“没错,是我。”杜蘅上前一步,拱了拱手,“沈市丞,行会的文牒找你能办的吧?”
“要办行会,规矩懂吗?”
杜蘅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但显然也知道是什么规矩,从袖中掏出了一块金铤,塞到沈市丞手里:“这些请弟兄们喝茶。”
沈市丞掂量了一下,直接就把金铤抛给杜蘅,厉声道:“你把本官当什么人了?岂肯收你的贿赂?来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我去,这尼玛是给少了吗?ωωω.χΙυΜЬ.Cǒm
五两一块的金铤,那就是五十贯钱,你还不知足?
一群衙役拿着水火棍冲了出来,李碧莲大怒:“你个狗官,是不是想死?知道家父是谁吗?”
“令尊是谁呀?”
“家父李二河!”
沈市丞盯了李碧莲一会儿,忽然仰头大笑:“你父亲是李留守?哈哈哈,你怎么不说你爹是玉皇大帝呢?”
李碧莲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不相信自己的身份。
笑完了一通,沈市丞冷冷的道:“李留守出身官宦之家,又是两榜进士出身,他会让他的儿子搞什么商业的行会?你耍我呢?”
“你敢冒充留守之子,来啊,把他先给我拿下,重责四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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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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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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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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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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