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也不能这么说,《孟子》一书博大精深,若无十年八载的研究,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懂得的。”孔德彪道。
“既然晚辈有所惑,我等自当为其解惑。”钟神秀姿态透着一股优越,“封姑娘,把杜公子到底有什么疑惑啊?”
封若颜从衣袖中将杜蘅写的两首诗拿了出来,双手递给了元德秀。
元德秀满面微笑的打开了第一张纸条。
之前他就有意将杜蘅收入麾下,杜蘅若能为他所用,那么东岐学派在大梁传播学说,将会如虎添翼。
别的不说,就是杜蘅的口才,就能成为他们的一件利器。
“完廪捐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
元德秀念完这两句,神色有些不对,继续往下念:“岳翁尚自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啊,这……”
“这就是杜蘅提的问题?”元嘉震惊的道。
这哪里是问题啊。
这分明就是在质疑孟子!
元嘉知道这首诗针对的是《孟子·万章》,里面提到完廪捐阶的典故,尧生活过的很简朴,却赐给了舜很多牛羊,还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也就是娥皇女英了。
但是舜的父亲瞽叟以及弟弟象对舜不好,数次想要加害于他,让舜爬上屋顶整理茅草,却在下面放火烧他,舜穿着很大的衣服就像飞鸟一样逃出了火灾。
之后他弟弟象,又让舜去打井,然后往井里投石块,想要将他砸死,但舜早有准备,从井壁挖了一条隧道逃了出来。
杜蘅这首诗的质疑就是,舜都是尧天子的女婿了,他弟弟又怎么敢去杀他?
全家的富贵都是从舜那里得来的,按常理说这就是一棵金钱树啊,为什么要去杀他呢?
可见这不过是子虚乌有,捏造出来的事。
孟子又怎么深信不疑呢?
封若颜道:“两位夫子,这是杜公子第一个想要请教的问题。”
元德秀自然无法自圆其说。
孟子的道理讲的不错,但是很多逻辑要是深究起来,根本站不住脚。
比如舜不告而娶,孟子给出的解释是君子以为犹告也,就是说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了老婆,按照传统观念,这是不合礼法的,但君子认为跟告诉了父母一样。
这就是在耍流氓啊!
小人不告而娶就不行,但舜就可以,因为君子推崇舜,所以就必须给他的行为合理化。
凡事就是君子说了算呗。
元德秀一生致力研究《孟子》,想将孟子学说发扬光大,可是遇到书中一些逻辑硬伤,他也只能耍流氓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瞽叟素来不喜欢舜,偏爱小儿子象,为人父母偏心,这也是常有的事。”
他不想继续这个问题,迅速的打开第二张纸条。
定睛一看,瞬间面如土色。
很快,血气上涌,将惨白的脸又给涨红了。
“噗——”
一口老血喷在纸上,身体向后仰去。
钟神秀吃了一惊:“师兄!”
元嘉、孔德彪、谢秋白急忙围拢在元德秀身旁。
封玄夜和封常在都被吓了一跳,齐齐站了起来。
“纸上写了什么?”封常在紧张的问道。
封若颜看到元德秀都喷血了,不由慌了起来,将杜蘅写的诗背了出来:“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有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嘶——”
封常在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杜蘅这厮太狠了!
孟子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经常会编故事,其中就有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那个齐人天天去坟地里要饭,竟然有两个老婆,邻家焉有许多鸡说的则是月攘一鸡的故事,说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一只鸡,觉得自己太缺德了,就改成每个月偷邻居家一只鸡。
显然都是很荒诞的。
当然,这是孟子打的比喻,荒诞一点也无可厚非,为的传播他的思想,更易于别人理解。
但后面两句就要命了。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这不仅骂了孟子,连孔子都骂了啊。
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恢复周朝的礼乐盛世吗?
怎么不去效忠周王室,而偏偏跑去魏国、齐国这些诸侯国游说呢?
周王室大厦之将倾,不见你们这些圣贤君子力挽狂澜,你们都跑到诸侯国去宣传各种治国的理念,帮助他们富国强兵,你们不是乱臣贼子吗?
封常在想着,冷汗都下来了,内衫都被湿透了。
这话表面上是在质疑孟子,实则是在揭露整个儒家的虚伪,封常在身为一个读书人,此刻心里的恐惧可想而知。
之前杜蘅来送端阳,见他出口成诗,封常在对他有所改观,觉得是个深藏不露的才子,心中有意想要好好培养,但现在……他对杜蘅只有敬而远之。
此子如此叛道离经,未来是要闯大祸的。
不由看了封若颜一眼,好在女儿尚未嫁给杜蘅,否则封家必然被他牵连,落得一个身败名裂。
“夫子,夫子!”
在元嘉等人的呼唤之中,元德秀缓缓睁开双眼,手里颤抖的拿着手里那一张纸:“何事……纷纷说魏齐?何事纷纷说魏齐……”
“元夫子,你请息怒。”封玄夜上前赔罪,“杜公子年轻气盛,不知轻重,乱提问题,你是饱学厚德之士,千万不要与他一般见识。”
封玄夜心里清楚,东岐学派倘若拿着杜蘅这句话做文章,必然引起南北文坛的震动。
到时天下文人儒士,都会跟杜蘅站在对立面。
好在杜蘅是以后学晚辈之姿,来向东岐双秀讨教的,他只是发出心中的疑问,来找东岐双秀解答。
“封姑娘,你回去……回去告诉杜公子,他的问题……老夫才浅德薄,无法……无法为他解惑。”元德秀浑浊的目光看向封若颜。
封若颜恭敬的作揖:“是,晚辈会转达杜公子。”
“元夫子,你先起来。”封玄夜上前帮忙扶起元德秀,同时顺手就将元德秀手里的纸张扯了下来。
这首诗可不能落入东岐学派的手里,更不能流传出去。
心里难免为杜蘅担心起来,这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叛逆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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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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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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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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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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