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二娘比他先到一步,热情的跟他打了招呼。
杜蘅招呼桃笙,把摊子给支起来。
经过两晚,杜蘅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很多食客慕名而来。
“回锅肉有吧?”前晚第一个客人钱掌柜出现。
杜蘅笑着招呼:“有啊,今天还有熘肝尖,要不尝一尝?”
“有新菜式啊?上来尝尝。再来半斤酒。”钱掌柜找了一个位置坐下。xǐυmь.℃òm
桃笙赶忙过去打酒,让钱掌柜先喝着。
食材都是洗净切好的,杜蘅直接放入锅中爆炒,很快就把钱掌柜的菜给做好。
一张小桌,现在全部坐满,桌椅明显不够。
“杜哥儿,我这边有空位,让他们到这边来吧。”卖馄饨的老陈头招呼。
杜蘅便安排了两个客人过去先坐,炒好了菜让桃笙给送过去。
坐到老陈头那边的客人,可能觉得不好意思,也从老陈头那里要了一碗馄饨。
虽说昨晚杜蘅提议反抗酒食行,没人敢参加,但大伙儿素来敬仰杜家,对杜蘅也是爱屋及乌。
杜蘅自然投桃报李,分出一小碟的味精,递给老陈头:“陈伯,试着往汤里加一点味精,能让你的馄饨汤更鲜美。”
老陈头早就从赵二娘那里得知味精的作用,满面笑容:“哎哟,杜哥儿,你可真是个好人啊,有了你这味精,我老陈馄饨还怕做不过别人?”
虽说白石街只有一家馄饨摊,但别的地方还有不少,有些还开起了门脸。
杜蘅回到摊位,继续炒菜。
一会儿,钱掌柜吃好了,付了钱,对杜蘅道:“杜兄弟,你这跟谁学的手艺,熘肝尖又嫩又滑,一点腥味都没有,我还是第一次觉得下水这么好吃。”
“嗐,以前府里有个老厨师,我没事跟他学了两手。”杜蘅信口回答。
桃笙想起以前上将军府的厨师,都是退役的火头军,家里失田失地,无处可去,老太爷好心将他们留在府上掌厨。
但火头军做的是大锅饭,管饱可以,但要说好吃,实在算不上。
跟少爷的手艺相比,可真是差太远了。
桃笙也很疑惑,少爷的手艺到底跟谁学的,要说从书上看来的,他平常也不怎么看书啊。
钱掌柜刚刚离开,就见一个玉面星眸的锦衣少年,手里摇着一柄玉骨折扇,踏步而来。
来人正是梁辰。
身边依旧跟着楚天和王承恩。
“看来你这生意不错啊。”梁辰笑着看向杜蘅。
杜蘅笑道:“你先坐。想吃什么?”
“你这都有什么?”
“回锅肉、熘肝尖、清炒藕丝。”
三个菜,梁辰也就吃过清炒藕丝而已,不由有些好奇,找了刚才钱掌柜的位置坐下。
桃笙过来收拾桌面的碗筷,拿着抹布一抹,问道:“公子点什么菜?”
“三个菜各来一道。”
“好,稍等。”
杜蘅忙着做菜,没空招呼他们。
梁辰看着白石街的烟火气息,露出怡然自得的笑意。
一会儿,回锅肉炒好了,桃笙端了上去。
王承恩看了一眼:“猪肉?公子要不别吃了。”
虽然普通百姓,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回猪肉,但对上流社会而言,猪肉却是贱肉。
梁辰倒是不以为意,夹了一块回锅肉放入口中,鲜美的汁液充满了整个口腔,心头猛地一震,怎么会比御膳还好吃?
一会儿熘肝尖也上来了。
梁辰又夹了一口,火候刚刚好,而且加了味精,勾了些芡汁,因此猪肝显得十分爽滑和鲜嫩。
这是梁辰从未尝过的美味。
“你们也尝尝!”梁辰招呼楚天和王承恩。
二人相互对望一眼,从筷子筒里抽了筷子出来,一人夹了一口,眼神顿时就发生了变化。
甚至王承恩都冒出了一个想法,要把杜蘅弄进尚食局。
“昨夜诗会,杜公子一口气作诗词三十六,如此惊才绝艳,就在这街头贩卖小吃,是不是有些屈才了?”梁辰抬头,眸光炯炯的看着杜蘅。
“那些诗不是我写的。”杜蘅淡淡回应。
梁辰一愣:“怎么不是你写的?昨夜我也在场,分明看你出口成诗。”
“都是我从前认识的一些朋友写的。”
“莫非是那个苏轼?”梁辰眉峰轻轻一敛。
杜蘅笑道:“除了苏轼,还有蛮多人的,以后得空与你细说。”
昨晚梁辰提前离开,杜蘅说那些诗词不是他写的,倒是让他意外。
不过回想他连科举都找人代笔,殿试的时候更是一问三不知,梁辰倒有几分相信他的话。
“你拿别人的诗词替自己扬名,杜公子,会不会有点不妥?”
“我并非替自己扬名,而是替我那些朋友扬名,昨晚已经告知了众人,诗词的作者是谁。他们那些绝妙的诗词如果不为人所知,岂不可惜了?”
“他们为何自己不扬名?”
杜蘅有些懊悔,每次都要跟人解释一遍。
倒不如一开始就冒认了这些诗词。
反正他念的那些诗词的作者,在这个时间线都没出生,以后会不会有这个人也说不准,毕竟历史出现了拐点,就会产生蝴蝶效应。
就算以后出现了这些人,生活的环境、人生的经历估计也会有所不同,写出的诗词也会大不相同,未必是杜蘅前世读过的那些。
因此将他们那些佳作带到这个时空,杜蘅倒也不觉得做错了什么,那些千古绝唱也该被这个时空的人知晓,让他们看看什么叫盛唐气象,什么是两宋情致。
只是每当说作者不是自己的时候,就会有人问一堆的问题,一个谎言需要无数的谎言去圆,杜蘅少不得又要胡诌:“他们都是一些隐士,我也是游山访友的时候,遇到他们,听了他们一些诗文,我想这些千古绝唱,不该埋没在荒无人烟的大山深林中,便自作主张带到这凡尘中。”
梁辰若有所思,问道:“从诗文上,你的这些隐士朋友,个个都是有才之人,若能将他们引入仕途,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
“我的那些朋友无意于仕途。何况,会写诗,不代表会治国。有时非但于国于民不是一件好事,还有可能祸国殃民。”
“本朝以文治国,正是重用读书人的时候,公子这话又是怎么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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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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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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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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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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