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抄家后,我诗仙的身份曝光了杜蘅>第13章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冯青栀端起刚才的鱼羹:“爹爹,你尝尝这碗鱼羹。”

  “你倒是有孝心。”

  冯仁机坐到靠墙的一张官帽椅上,端着鱼羹,拿着调羹舀了一勺,只吃一口,不可思议的看着碗里的鱼羹。xǐυmь.℃òm

  “红娘的手艺倒是进展了许多,放在广陵府也是独一份吧?”

  殷红娘略显尴尬,因为那碗鱼羹不是她做的。

  接着冯青栀又将殷红娘的鱼羹,给冯仁机舀了一碗:“爹爹,你再尝尝这个。”

  冯仁机不明就里,但还是接了过来,尝过之后,表情略显失望:“这味道怎么差这么多?”

  “现在你吃的这一碗才是红娘做的。”

  “那刚才那碗……”

  冯青栀笑着引见杜蘅:“是这位杜公子做的。”

  “小子杜蘅,见过冯公。”

  “哎哟,不敢不敢。”

  冯仁机起身打量了杜蘅一眼,问道:“公子莫非是杜老将军的嫡长孙吗?”

  “惭愧。”

  “杜家满门忠烈,老夫一向是敬仰的。”

  冯仁机叹了口气,随即又斥责冯俅:“杜公子何等身份,怎么能让他进厨房做羹汤呢?”

  “又不是我让他进来的,是小妹带他进来的。”

  “爹,这小子就是来砸场子的,非要跟红娘比试厨艺,还想让咱们酒楼举荐他参加厨艺大赛!”冯俅愤恨不平的告状。

  冯仁机有些讶异:“杜公子想要参加厨艺大赛?”

  “不错,由于没有酒楼愿意推荐,我只能麻烦冯姑娘帮忙。”杜蘅说。

  冯青栀也为杜蘅说话:“爹爹,刚才杜公子做的鱼羹,你也尝过了,是不是比红娘做的好?”

  “嗯,不错,想不到杜公子竟有如此手艺。”

  冯青栀趁热打铁的说:“爹爹,反而近水楼也不参加厨艺大赛,不如就将这个名额让给杜公子,咱们举荐他去参赛,他要拿了名次,近水楼的名声也会在酒食行水涨船高。”

  “哪有什么用?名声是他的,又不是咱们的。爹,你可不能被这厮给骗了!”冯俅立即出声反驳。

  冯仁机不由看向杜蘅,问道:“杜公子的手艺确实不错,老夫有个不情之请,想请杜公子留在近水楼帮忙,杜公子意下如何?”

  杜蘅微微拱手:“不敢欺瞒冯老爷,我想自己单干。”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他是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的人,前世那么困难,他都选择自主创业。

  何况现在他掌握着这个时空没有的技术和知识。

  “爹,你听到了吧?这厮想要单干,也就是说,咱们酒楼举荐他参加了厨艺大赛之后,他就想把咱们撇的一干二净。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冯俅气愤的道。

  杜蘅平静的道:“冯老爷,我不会让你白帮忙。刚才的鱼羹你也尝过了,是不是觉得很鲜?”

  “确实很鲜。到不知公子是怎么做到的?”

  杜蘅拿出手中的小竹筒:“全靠我研制的味精。”

  “味精?这是何物?”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可以增加鲜味的调料。只要近水楼举荐我去参加厨艺大赛,不论成功与否,以后我将免费为你提供味精。”

  冯仁机接过杜蘅给他的小竹筒,从中倒出一些粉末,放到嘴里尝了尝:“刚才的鱼羹就是用这个做的?”

  “不错。”

  “加在别的菜里,也能做出这种味道?”

  杜蘅点了点头:“不信你们可以拿着先试一试。我敢说,有了我的味精,绝对可以让近水楼生意爆满。”

  冯仁机稍微思考了一下,接着一拍大腿:“好,杜公子,我举荐你参加厨艺大赛,让你代表近水楼参赛。”

  “爹……”

  “闭嘴!”

  冯仁机瞪了冯俅一眼:“自打你接管近水楼,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如果生意再不起色,你就去乡下看管田庄吧!”

  冯俅顿时吓的不敢作声。

  广陵是大梁的陪都,花花世界,他玩都玩不过来,要是去了乡下,每天只能抓蚂蚱玩了。

  “杜公子,请,咱们楼上雅座叙话。”冯仁机起身做了一个手势。

  杜蘅点了下头,跟了出去。

  冯俅恨恨瞪了殷红娘一眼:“饭桶!连个野厨子都打不赢,要你何用?”说着气呼呼的走了。

  殷红娘心中委屈,看到杜蘅留下的一盆鱼羹。

  拿出调羹,舀了一口。

  尝过之后,心头无比震动,她本来觉得自己的鱼羹做的已经很好了,但一山还有一山高。

  同样的鱼,经过杜蘅的处理,不仅鱼肉嫩滑,而且鱼的鲜汁好像都被锁住了,一点都没有流失。

  刚才他拿淀粉腌制鱼丝,难道……殷红娘对厨艺也很有天赋,立即明白了过来。

  ……

  碧水巷,杜宅。

  傍晚时分,杜蘅提着一小口袋粗盐回家,让桃笙打了一桶水过来。

  将粗盐全部倒了进去。

  桃笙吓了一跳:“少爷,你干什么?”如今一斤粗盐,也要六十文钱,这一袋至少五斤,少爷竟然全部给它倒进水里。

  这盐还能用吗?

  “平常吃的盐,杂质太多,不好吃,对身体也不好,我来给它提个纯。”杜蘅将水桶提到墙边,让粗盐溶解在水中,一些杂质自然而然就会浮出来了。

  “少爷,这盐水可以腌制鸭蛋吗?老太爷喜欢吃鸭蛋。”

  杜蘅忽然心头一动,说道:“桃笙,你有空多买一些鸭蛋回来,咱们做松花蛋。”

  “松花蛋是什么?”桃笙一双明亮的眼睛,写满了迷茫,自从科举舞弊案之后,少爷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杜蘅笑了笑:“等做出来你就知道了。”

  按照前世的历史,松花蛋大概明朝的时候才被发明出来,而对眼下这个世界,还是一种新鲜的食物。

  松花蛋虽然闻起来有一些怪味,但它富含呈味氨基酸,对于这个时代的饮食,绝对的降维打击。

  又是一条财路。

  杜蘅满意的笑了,招呼桃笙准备做饭。

  忽然门外赵管家兴奋的跑了进来:“少爷,冯家小姐来了,说是找你。”

  杜蘅猛然想起,好像答应了她,要陪她去什么诗会。

  又要跟那些酸不拉几的读书人附庸风雅,杜蘅想起来就头疼,倒不是不喜欢读书人,而是有些读书人实在入不了他的眼,跟他们坐在一起,听他们吹牛皮、秀优越感,那感觉比坐牢还难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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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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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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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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