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们为他们而鼓掌,在这个说唱以及电子音乐风行的时代,能看到这样一群摇滚少年,实在是让人眼前一亮的。
“苏槐飞星!苏槐飞星!”
一片黑暗里,远处城市的霓光虹彩照耀着黢黑的地平线,明亮的长柱高楼,就像大地缤纷的宝石结晶一样耸起,如一枚枚刺向苍穹的短锥,眼前是偌大的广场,无数人挥舞着青绿色的荧光棒,就像夏夜池塘上漫天的流萤,鹿正康在台上俯视,背后投影屏与聚光灯的强光照亮近处的人脸,那一个个,青年男女举着手,所有人都在笑。
这就是快乐吗?
他有些喜欢这种感觉,但也有些惶恐。
乐队的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喜欢这种风光的时刻,但也为面对人海的狂潮感到惶恐。
鹿正康摸了摸自己的咽喉,刚才破音了,虽然这是《追梦赤子心》的特色环节,但后果就是嗓子非常疼。
他回头望向自己的队友们,他们比划着大拇指,每个人的状态都很不错。
娄迅碉虽然总是说自己不行,但关键时刻居然没有掉链子,果真好兄弟。
生活那么多的意外,看起来好像是到了最后关头,但总是能绝处逢生的,这次也不例外。鹿雪锋从后台走了出来,与自己的重孙拥抱了一下。
“好孩子。”
台下人惊讶地叫喊着,“那老头是谁?”“主持人吗?”“唱歌啊,别愣着!”
鹿正康紧紧搂住太爷爷,“太爷,这次的歌是为你唱的。我把吉他给你。”
“不行了。我唱不动。”鹿雪锋嘴上这么说着,眼神却盯着广场上的人群,心里想着:真好啊。
鹿正康摘下吉他挂在太爷爷脖颈上,“太爷,杀死石家庄人和西湖,都行。”
“那就西湖吧,你唱吗?”
“嗓子哑了。”
“那行,我来唱。”鹿雪锋的眼睛里有浮光闪烁,“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鹿正康摸出口琴,按住耳边提词器,要了一个新的话筒。
男孩向疑惑不解的人们解释,“大家好,现在的主唱,是我的太爷爷,当年也是一位摇滚乐手,因为我的嗓子很疼,没法接着唱,所以下面让我的太爷爷来担任主唱。”
人群又安静下来。
后台的其他乐队都摇着头,也有人眼尖,“那个好像是万岁的人,那个老头,穿的衣服后面那个图案。”
“哪个万岁?”
“那个万岁,罗马琴日万岁,就是四八年那个,演出一半时候儿,机械巡警过来了,喀喀喀,连主唱带贝斯,全给拷上带走,一网打尽了。”
“咋,这是个逃犯哪?”
“也不算,具体的咱也不清楚,给上面发个消息问问得了。”
指导老师与主持人在幕布后面窃窃私语,有镜头对准他们,于是主持人便为观看直播的公民们解释现在的情况。
“我们是苏槐飞星乐队第二次请来外援,上一次是一位很酷的女孩,”主持人说着,抬起手机,投影出柏枫氿戴着口罩,打着架子鼓的场面,一头长发飞舞如风中狂柳,“这一次呢,是一位老先生,据说是主唱的太爷爷,看年纪真不小,不知道他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呢?咱们拭目以待。”
在骚动止息后,鹿正康终于幽幽吹起低回的口琴,当初用悟性点学了这门技能就只是为了替代萨克斯而已,但意料之外的,口琴技能带给他一个很有趣的特长。
【风信旅人(史诗)】:您的口琴里,有好多故事呢,吹起的口琴的您,男孩会羡慕,女孩会爱慕,天涯浪子,万里返乡。
效果:情绪感染力大幅增加,使用口琴时人格魅力大幅增加,人类共情体验出现概率增加,肺活量大幅增长,唾液洁净度小幅提高,胡须生长速度小幅提高,油性发质可能性增加。
如果鹿正康一天学一门技能,那么有关他头发的成就也会越来越多的,可以预见将来的他,会是一个头发长在脸上的维京野人。
口琴曲调通过麦克风的传递出去,有些模糊失真,但每一位听众都因此深陷了迷茫中,他们现在感觉到台上那个男孩身上在发光,不是那种灿烂的白光,也不是斑斓的华彩,是那种老旧的喑哑的橘皮似的橙光。
他们看到的男孩周围漂浮着实质的音符,对个人来说或许有所不同,越是感性者,越是会被打动,但所有人都是沉溺在各自的幻觉里,一个由鹿正康引起的幻境,老旧的相片里的故事,上世纪的景象若隐若现,那个慌张的年代,悲喜交集的社会。
这只是错觉,但现场没有半点声响了,人们都忘记挥手,手里的荧光棒停滞,那些看直播的人们听着声音就感到悸动的电流从脊骨升起,浑身颤抖。
“这是什么节目?”
“一个音乐节,就在落山那边。”
“水平真高好想去。”
“……”
“好听啊,谁在吹口琴?咦,是直播,你怎么把声音外放呢。”
“那我戴耳机。”
“别,外放吧,怪好听的。”
柏城羽坐在员工休息室面无表情地喝着茶,同事们玩着手机闲聊,墙上一个小小投影屏上转播着音乐节的场景。
当口琴的曲调响起,柏城羽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怀恋升起,是音乐啊,她略略笑了笑,放下茶杯,打算好好观看一下节目放松疲惫的身心。
直播画面里,老男人端着白色的电吉他,姿态笨拙地拨了拨弦,但很快,熟练起来,口琴声退去,鹿雪锋轻轻唱道:“傍晚六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云层深处的黑暗啊,淹没心底的景观……”
合成器播放出哀愁的大提琴声,末了,老男人的嗓音再一次响起,厚重地就像铁坨子,像夹着雨的冰雹,一个个砸下来,大家闭上眼睛,有些人已经几乎落泪了。
“在八角柜台,疯狂的人民商场
“用一张假钞,买一把假枪
“保卫她的生活,直到大厦崩塌
“夜幕覆盖华北平原,忧伤浸透她的脸……”
牧槐按下合成器的按钮,小号响起,高高飞起的调子就像冲入云端的箭矢,再一次,吊镲一声,颓然坠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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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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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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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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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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