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埋怨她,“怎么不等我去接?”
“今天放学早,我就自己回了。你放心,李剑锋送我回的。”
她的话音刚落,罗光明一颗雀跃的心冷却下来。
早听说她现在在搞什么物理竞赛,还跟一个男生一组。
两人一放学就在一起研究物理题,关系很是亲密。
十五六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啊,自己已经二十一,跟他们都有代沟了。
林琛不知道他这么多心理活动,直跟他说:
“正好你过来了,帮我一起做饭,今天我招呼了大伙一起吃饭。”
这时,姜宁听到动静也出来了,挽住林巧的手,问她物理竞赛怎么样了?
林巧故作垂下眼眸叹气,等林琛安慰的时候,哈哈大笑道:
“我通过初赛了,再过一段时间,要去县城一中参加复赛。如果复赛通过,还能代表学校去市里参加比赛。
不过,能过初赛我就很高兴了。”
全校就她和李剑锋这个组过了乡里组织的初赛,连高小兰都没有过。
此时,高强家,李英拿出一个橘子罐头,给高小龙倒了一碗,让他赶紧喝掉。
不想,高小兰提前回家看到了,她赶紧也给她倒了一碗。
高小兰脸拉得比驴还长,一把将碗打掉:
“喝什么喝,都快气死了。”
李英还以为她是怪自己重男轻女,忙解释道:
“我这不是给你倒了一碗,这是姜知青送过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喝呢!”
因为高强上次帮忙,姜宁给她家送过两回罐头。
都是趁高小兰不在的时候,给儿子喝了。
还别说,儿子喝完,偶尔能说上几句完整的话了,以前总流的口水也不流了。
高小兰哪里是气这个,反正弟弟都傻了,以后父母还指着她养老,肯定不会亏待她。
她就是气不过,林巧竟然通过了初试。
这么多天,她努力地看书做题,就是为了将林巧比下去,谁知道最后以一题只差一分输给了她。m.xiumb.com
还有那个李剑锋,不是说好关键的时候,背刺林巧,怎么临时改变主意?
听说还送她回家,不会喜欢上她了吧?
过分,他难道不是应该对自己有好感吗?
这男人真是贱,还搞脚踏两只船的戏码。
她高小兰可不是能受气的主。
......
罗光明烧火,姜宁和林巧洗菜切菜,林琛掌勺,几个人有说有笑,一个小时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就做好了。
高宝亮和孟娇两人,闻着味就进了家门。
“你们俩怎么同时来了?”姜宁随口问道。
就看到孟娇红了脸蛋。
林琛恍然大悟,拍着高宝亮的肩膀偷偷问道:
“这是成功拿下了?”
高宝亮扯唇:“万里长征第一步,还只答应先处一下,不合适随时可能分手。”
林琛暗暗吃惊,这可真不像他的性格,小时候,他可是惹哭女孩子,还要嫌她烦的主,这会对孟娇,就丧失原则了?
吃饭的时候,高宝亮更是殷勤备至,时刻关注孟娇想吃什么,伸手帮她夹。
这一回,他拨了鱼刺的肉,孟娇便欣然接受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高宝亮的确是发自内心喜欢她,尊重她。
而她也需要一个男人的保护。
索性就在一起试试吧。
因为她和高宝亮的关系走得近,杨丽丽最后占了马慧娟的那个房间,两个男知青也不敢有意见。
因为杨丽丽搬出去,就意味着孟娇可以一个人住。
这次分粮分钱,孟娇还挺惨的,做的工分,都不够预支的粮食,最后拿钱填补窟窿,算是平了账。
不过,她现在不用担心没饭吃了,高宝亮直接给她拉来了两百斤大米。
他父亲高贵祥听说是给知青送过来的,一句责怪没有,还问他够不够?
面粉什么的,隔三岔五也送点过去。
其实,在大家的印象中,像马慧娟这样的极品知青还是少的,多数都是知书达理的,最多娇贵一点,干不了多少活。
但知青是城里来的,个个都细皮嫩肉,又有文化,能娶到这样的媳妇,不知道多少人家做梦都能笑醒。
他巴不得高宝亮早点把孟娇娶回家。
大家熟络后,很多话题也就不避讳了,高宝亮给林琛带来了一个消息,乡里黑市又开始复苏了。
很快就要过年,很多人赶在农闲的时候扎堆办婚礼,对三大件和各种过年物资的需求便旺盛起来。
高宝亮建议林琛,尽快行动,好把黑市把控在自己手里。
“这次卖干木耳正好可以探探市场。”林琛点头称是。
突然,高宝亮的神情紧张起来,压低声音跟他们说道:
“最近出门还是要小心一点,我听说前不久乡政府那边出了一个命案,凶手极其凶残,将人割喉后,还将那人的脸皮剥了下来。”
众人听了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连拥有空间这样金手指的姜宁都汗毛竖起,表示恐惧。
这个年代,其实杀人犯挺多的,因为常年积聚的怨气无处发泄,一些性格极端的人,遇到一点事就会杀人放火。
虽然这个时候到哪里都需要介绍信,但那些人为了躲避追捕,什么可以睡山洞,可以钻山林,成了流窜分子。
有的甚至躲在偏僻山村结婚生子。
“媳妇,妈,小巧,以后你们都不要单独出门了。尤其小巧,上学放学别自己回家,等着我去接。”林琛紧张叮嘱。
高宝亮也叮嘱孟娇,平时不要单独出门。
罗光明看一眼林巧,又垂下眼睛,心里默默祈祷,坏人离她远远的,绝不会伤害她。
过了几天,林琛和罗光明已经积攒了二十斤干木耳。
他们将木耳装在麻袋里,整整装了两麻袋。
两人一人一袋,骑着车来到了收购站。
谁知道,收购站的人看都没看,就把他们往外轰:
“走走走,我们只收特定几个公社的货。”
原来,他们都是和公社协商好了的,彩旗公社没有给他们送礼给好处,他们就拒绝收彩旗公社的货。
林琛无所谓,这点东西,去黑市,说不定还能多卖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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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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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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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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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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