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到了吧,男人右手虎口有痣,不介意都伸出来让大伙看看吧!”
高宝亮第一个举起手自证清白:
“我的手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痣。”
接下来,不少男人都伸出了手。
刚赶过来看热闹的余小凤,前一秒跟着大伙一起嘲笑,男人太快,也太丢人了,这会总觉得哪里不对。
蓦然想起,林涛手上好像有一个,左手还是右手来着?
她突然站了出来,语气不善质疑,
“姜宁,你让大伙伸手就伸手啊,你算个屁啊!这人身上长痣不是很正常,我屁股上还长了一个呢,要不要看!”
说完,她做出一个翘屁股的动作,把大伙都逗笑了。
“说得也对啊,万一另一个男人,刚好在相同的位置也长了一颗痣,被大伙认定为糟蹋马知青的,那真的罪犯岂不是就逃脱了?”有人大胆分析。
不少人也跟着附和。
旁边林琛一拍脑门,终于想起来了,林涛手上不是有个......
刚才不是在现场吗?这会怎么......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将想开溜的林涛提溜了过来!
“大哥,把你的手伸出来吧!”
他目光锋利地盯着他。
林涛把手缩在后面,呼吸急促,脸因为紧张变得通红。
余小凤立马挡在他面前,还想维护他:
“小琛,你怎么跟你大哥说话呢!就算他手上有痣又怎么样?”
话音刚落,意识到自己说漏嘴......
林琛大手一伸,就将林涛的胳膊给拽了起来。
一个绿豆大的黑痣赫然在目。
马慧娟看到这样一个结果,瞪着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会是他?
“不可能!我怎么会喜欢林涛这样的人!”她腿软地瘫在地上,不想接受这个事实。
众人都十分震惊,大家脑子没坏掉的话,刚才林涛是在对孟知青求爱吧?
现实却是他以高宝亮的名义,将马慧娟连睡了两次!
真是始料未及啊!
众人将目光移向高宝亮,想看他怎么解决。
事实摆在面前,林涛也抵赖不了了,不过他气愤地朝马慧娟说道:
“我哪里快了!你还不是很享受,叫得可欢了!”
马慧娟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洗脱嫌疑的高宝亮,挺了挺腰杆,朝林涛和马慧娟说道:
“走吧,跟我去一趟派出所,把这件事说清楚。林涛,你就等着吃花生米吧!”
余小凤一听要吃花生米,顿时吓得跪到地上,哭嚎着求饶:
“不能去派出所啊,这种事,你情我愿的,大不了让林涛把马知青娶了。”
林涛听了,当即反驳:
“妈,马慧娟对别的男人勾勾搭搭,我不会娶这样不守妇道的女人。”
马慧娟也不同意:“林涛那方面不行,嫁给他,不如让我去死!”
两人还嫌弃上了。
余小凤却一人给了他们一巴掌,
“表子配狗,你们是绝配,有什么不行的!涛涛,你是没脑子了吗,进了派出所,你以为还有命回?先结婚了再说。”
到时候还可以再离的话,硬生生噎了下去。
马慧娟一下被打懵了,刚想说,你这个老妖婆,凭什么打我,胃里却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m.χIùmЬ.CǒM
她猛然想起,当初母亲怀妹妹的时候,也是这种状态,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怀孕了。
没想到,林涛快是快,质量还不错。
眼珠子一转,她突然抱住了余小凤的腿,
“婶,你说得对,既然已经这样了,我愿意嫁给林涛。”
这时,支书林富贵过来,发挥他和事佬的本领,一番调解,让林涛答应娶了马慧娟,这场闹剧才算圆满落下帷幕。
姜宁看到他们俩互相嫌弃,又不得不在一起的样子,暗暗拍手:
“表子配狗,天长地久,男盗女娼,地造一双。”
前世林涛头婚娶的是余小凤介绍的姑娘,后来姑娘被他们家磋磨死了,跟着他们进城后,遇到了姜柔,又和她鬼混到了一起。
以余小凤他们一家的嘴脸,马慧娟难逃被磋磨而死的命运啊!
晚饭,高宝亮留在了林琛家吃饭,非要拉着他喝酒。
林巧担心孟娇出事,去陪她了,王秀芬处理野鸡有点累,吃了饭就早早回房睡觉了。
林琛被缠得没办法,赶紧向姜宁请示。
“媳妇,好久没喝了,今天舍命陪君子,就一杯!”
姜宁看着他举着一根手指可爱的样子,答应了。
“那吃完饭,记得把东西碗筷收拾了哦!”
她打算先去睡美容觉了。
林琛目送她进屋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和高宝亮碰了碰,
“别上火了,今天的事算是过去了。林涛和马慧娟这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以后就等着互相折磨吧!”
高宝亮一口闷,
“我才懒得管他们,我是怕孟娇对我有看法。”
林琛只是浅浅品了一口,然后给他倒了一杯,“误会都解开了,孟知青应该知道你是正人君子。”
“哼,正人君子?我倒希望自己能混蛋一点。”
高宝亮自嘲道。
林琛忙打住他这个想法:“这种事讲究你情我愿,可不能胡来。真正的爱,应该是成全,而不是占有。
就算占有了她的身体,她心里如果没有你,最后痛苦的还是自己。”
高宝亮又是一杯,喝完便笑话他结婚了就是不一样,都可以给别人当情感顾问了。
闲聊了一会,两人又说起了正事,等这阵检查风过去,黑市的买卖还是要捡起来。
乡里黑市这块,由高宝亮掩护,应该不会再出纰漏。
林琛笑他知法犯法,一个民兵连长,本应该是抓投机倒把的,却鼓励他进黑市。
高宝亮却笑笑:“这种事谁说得准呢,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许要等历史来评判了。我只是觉得,你有做生意的天赋,不应该被埋没。”
两个小时后,一瓶白酒见底,高宝亮终于舍得离开。
“行了,我走了,再不走,嫂子该生气了!”高宝亮踉踉跄跄出门。
林琛只喝了一杯,却满脸通红,听到什么嫂子该生气的话,酒劲上来,把姜宁从屋里喊了出来。
“我跟你说,我和你嫂子好着呢,她才不会生我的气!”
说着,他一手搂着姜宁的纤腰,一手搂着她的脖子,照着她的樱唇吻了上去。
高宝亮回头,看到的便是两人热吻在一起,发出滋滋声音的画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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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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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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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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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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