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里的好学生是高小兰那样的,上次还拿了年级第一,是她的得意门生。
林巧要不是跟她坐在一起,多一眼都不带瞧的。
林巧也不介意她不友善的目光,故意捂着鼻子说道:
“因为我身边有股怪味,太臭了。”
说着,还故意看了一眼高小兰。
高小兰脸上长疙瘩,正在吃中药,身上的确有股中药味。
顿时,教室里爆发出哄堂大笑。
“好了,既然你要换,那就去最后一排。”
班主任没好气地命令。
林巧抱起书包,往最后一排走去,没想到只有一个空位,同桌是一位叫李剑锋的男生。
这个男生高一的时候,各种逃课旷课,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无恶不作,这个学期却突然转了性,每天都来上课,从不迟到早退。
“你好。”林巧落座,他竟然还主动打了招呼,还帮忙拉椅子。
林巧勉强笑笑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嫂子开学的时候跟她说过,学习从来都是自己的事,别指望老师会特别辅导,坐后面也无所谓,她决定潜心钻研,争取今天能考个好成绩,说不定能有机会参加县里工厂招工。
......
随着婚礼日子临近,王秀芬做的衣服都陆续做好了。
有新郎新娘两口子的,也有自己和林巧的。
姜宁说了,借这个机会,一定要给每人置办几身衣服。
王秀芬穿上红色的绸缎上衣,扣上盘扣,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没想到,这辈子我还能穿上这么华丽的衣服。”
罗婶露出羡慕的眼神:“哎呦,想当年铁钢娶媳妇,把家里的钱都用来置办家具、棉被了,哪有钱给自己买衣服,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
王秀芬安慰她:“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到时候我也给你做一件。”
“我哪有那个福气啊!”罗婶忙摆手,
“上次赔高队长家五百块,几乎扒了我一层皮,给光明存的媳妇本,全搭进去了。
我都愁,这孩子啥时候能娶上媳妇!”
“妈,你别操心我的婚事了,我说了这几年不考虑!”一个粗犷的男声突然响起。
罗光明提着两只野鸡突然出现。
罗婶看到野鸡,两眼放光:“儿子,这是哪来的?”
“从山里抓的。”
罗光明说完,姜宁和林琛也经屋后竹林回来。
林琛手里提的更多,有三只野鸡,两只灰兔子,他背上的背篓里也是满满当当。
他把背篓里的东西倒出来,是当地十分难得的一种菌子枞树菌。
这枞树菌味道鲜美,却十分难找,对生长环境要求比较苛刻,简直是可遇不可求。
没想到,姜宁一口气采了十来斤。
还有木耳,人们偶尔会在朽木底下摘几朵,但像今天一样,一大丛,起码三四斤的情况,极为罕见。
林琛将枞树菌和木耳分出一点,让罗光明拿回去。
罗光明都不好意思了,
“琛哥,要不是嫂子,我这两只野鸡怕是都抓不到,哪好意思要这么多。”
“让你拿,你就拿着,这些东西又不能卖,还不是得吃掉了。枞树菌新鲜吃更好吃,木耳也不能过夜,不然有毒,你就赶紧拿回去吧。”
林琛觉得他真墨迹,东西放在他手上,把他往外推。m.χIùmЬ.CǒM
罗婶看了直笑:“你们家宁宁真是福星,以前哪见过这么多野味,今天我们也跟着沾光了。”
东西分完,罗婶跟罗光明回家。
王秀芬把新衣服收好,开始烧水。
姜宁让她歇着,自己烧火,被她一把推开了,
“灶膛都是灰,别把你衣服弄脏了。”
“妈,外面的人都说,家里的家务活都是你干,我可不想留骂名!”姜宁拉着她衣角撒娇。
王秀芬做出惊讶状:
“谁?哪个不要脸的在背后嚼舌根,我去挠死他!别听他们那个,他们就是嫉妒,他们没有那个好命,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妇,就贬低别人找心理平衡!
家里能有多少活,水阿琛挑了,衣服你们自己洗了,就做个饭能有多累!阿琛不娶媳妇,我还不吃饭了咋的!”
姜宁附和:“对,妈说得对,现在的妈不是以前那个被奶欺负的小媳妇了,现在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了。”
林琛看锅里水烧开,将一只野鸡放进去,烫了一圈,准备拔毛,
“妈,你看你现在脸蛋光滑的,一点皱纹都没有了,你这么年轻,是不是考虑找个伴了。”
算起来,王淑芬已经守寡十多年了。
王淑芬老脸一红:“说什么呢,我这么大一把年纪,还找什么找!”
口上这么说,心里却很高兴。
其实村里也有她这种情况,一般男人死了老婆,过几年都会再娶一个,寡妇再嫁却要承受更多的风言风语,有些儿子,怕被人说闲话,是明确禁止自己母亲有这方面想法的。
关键怕儿媳妇背后埋怨,不给看孩子,老不知羞的。
姜宁知道,王秀芬前世有多苦,被林周氏磋磨,回城后虽然把她带走了,但她每天呆在家里,没有朋友,最后在第一次孙子意外去世后,也跟着去了。
在城里住着的时候,隔壁倒是有一个叔叔对她比较照顾,如果他们有缘分,应该两年后能见面。
很快,林琛将山鸡的毛全拔了,又把锅拿下来,直接放在火上烤,将身上的杂毛烧掉,烧得滋滋冒油。
山鸡挺肥,起码有四五斤。
几个人一致商量,来一个山鸡炖枞树菌。
想想那滋味,林琛都流口水,记得上一回吃这个,还是十多年前,父亲在世的时候。
就在几个人配合,将鸡砍了撒上枞树菌开始炖的时候,外面传来虎子的叫喊声:
“琛叔,快去看看吧,知青点打起来了。”
“虎子,什么情况?”林琛边洗手边问。
虎子小脸跑得通红,呼哧喘气:
“是......是涛叔和高连长打起来了,我叔让我来叫你。”
林琛脸色一沉,高宝亮平时特别注重团结社员,怎么会和林涛打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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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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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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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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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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