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三千二十一,姜宁快速脱下鞋,拔下袜子,塞进了虎子的嘴巴。

  “咳咳~”

  虎子想到自己嘴里竟然塞着别人的袜子,恶心得不行,哇啦一下都吐了。

  吐完后,姜宁递给他灵泉水,眨巴着眼睛示好:

  “小弟弟,我这么做真的是为了救你,我还牺牲了袜子呢!”

  虎子气呼呼地转过身去。

  不过,他喝完灵泉水后,刚才的不适全部消失,还感觉身体轻盈特别有劲,转过头来,鼓着腮帮子道:

  “那你不许告诉别人,你用袜子给我催吐的事。”

  姜宁笑眯眯:“我保证,拉钩。”

  他们俩拉钩盖章,迅速成了好朋友。

  等他们下山的时候,林琛正急得满头大汗找她。

  “媳妇,吓死了我了!”见到姜宁后,他冲过去一把抱住她,头磕在她肩膀上大口喘气。

  姜宁推开他,伸手捧着他的脸:“阿琛,你放心,我没事,我就是听到声音才进山找人的,果然让我找到了。”Χiυmъ.cοΜ

  林琛这才注意到姜宁身后的虎子,正羞红了脸愣神看着他们。

  他赶紧松开媳妇,有点羞赧地摸了摸后脑勺,

  “虎子啊,找到了就好,快回家吧!”

  这么大人了,难道还让人送回去不成!

  赶紧走,别耽误他和媳妇亲亲。

  这片山林,随便往里一站,就是视线盲区,等虎子一走,他就搂过姜宁,朝她猛亲了下去。

  姜宁挂在他脖子上,柔弱无骨,任他索求。

  真甜,媳妇的唇像豆腐一样,软软的,怎么也要不够。

  ......

  这一夜,虎子虽然被找回来了,村里却没有消停。

  听说,高小龙被林涛背回家后,已经昏迷,高强用粪水给他催吐,吐完后还是没醒来,扒开眼睛,已经有点不能聚光了。

  高强又赶紧找人,用牛车带着他去医院。

  医生说,再晚一点,恐怕命就不保了,现在就等着他苏醒,很大可能会变傻。

  晴天霹雳!

  高强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就晕厥过去。

  自己媳妇李英,听说儿子是吃了虎子的南瓜子才变成这样的这样的,当即拿着菜刀,叫了一帮人去了罗家。

  罗婶看那架势也吓晕了。

  罗铁刚和罗光明两兄弟连连解释,余美丽都下跪了,最后还是在林富贵的协调下,才暂时平息了事端。

  “行,我看在支书的面子上,暂时先回去,这件事如果不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我跟你们没完!”临走的时候,李英丢下一句话。

  李英生了一儿一女,高小龙是唯一的男孩,他要傻了,那高家的香火就断了。

  等他们老了,靠谁养老送终?

  所有人都对高家充满了同情。

  余美丽看着他们离开后,从地上站起来,嘴上愤愤不平:

  “凭什么给他们说法?我儿子也吃了,怎么没事,还不是他们救治得不及时。

  再说了,虎子跟我说了,南瓜子是小龙让偷的,这件事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嘴馋。”

  罗铁刚看她没有一丝悔改的意思,上前狠狠甩了她一巴掌:

  “这件事起因在你,你就没有反思一下?”

  “我反思什么?不过就是意外,又不是能控制的。”

  罗铁刚气死了,他怎么娶了这么一个不明事理的媳妇,要不是看在儿子面上,早休了她。

  ......

  晚上,林琛和姜宁躺在床上聊天。

  姜宁:“明天灶就砌好了,是不是该请大伙庆祝一下?”

  林琛用手指梳着她的秀发:“没啥好请的,就是帮忙的这几个一起吃个饭,你看知青点有想请的人,一起叫过来。”

  “嗯,我问问孟娇有没有空。村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咱们还是低调一点。”

  以往哪家要是盖了新房子,都是需要放鞭炮庆祝一下的,队长儿子还在医院没醒过来,一切就从简了。

  “但咱们的婚宴必须得办,就定在下月十五中秋节吧。”

  “一定得办吗?就怕有人起哄闹洞房!”

  姜宁说话的时候,手也没闲着,伸进他背心,从胸肌摸到了腹肌。

  这个男人退伍之前肯定对自己特别严格,不然身材不会这么好。

  林琛抓住她调皮的小手,按在别处,

  “我大张旗鼓办婚宴,也是给广大男同志一点信心,我这样的条件,都能娶到你这么好的媳妇,他们也别灰心丧气!”

  而且,他会像城里一样,置办好三转一响,三十六条腿,足够的彩礼,让她成为最幸福的新娘。

  姜宁心领神会,抬屁股坐到了他的身上。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丝绸的吊带背心,林琛的眼前顿时出现一片雪白。

  林琛粗粝的大掌扶住她的肩头,声音晦涩:“宁宁,你皮肤好白。”

  姜宁低头,看到他身上还穿着以前的带着破洞的旧背心,手指从洞口伸进去,两手一使劲,将背心撕了一个稀巴烂,

  “以后穿我给你买的新背心。”

  林琛的眼睛顿时染上一抹欲色,手指捻起她的肩带往两边滑。

  姜宁全身颤栗,仰着脖子身体绷直前挺,香艳的画面,惹得林琛热血沸腾。

  夜色正浓,月光透过蚊帐,照出他们的剪影。

  “抱着我!”姜宁嘤咛。

  林琛低吼一声,坐起身子,将头埋在她的前面。

  她的身体摇摇欲坠,玉臂缠上他的头。

  “今晚可以吗?”好半天,他身体疼得厉害,沙哑问道。

  “嗯。”

  姜宁屁股前后动了一下,嘴里嘤嘤。

  林琛身体一颤,托起她的臀部。

  这几天,都是她强忍着难受帮他,这次换他狠狠地宠她。

  ......

  第二天傍晚,林琛家的新厨房升起了袅袅炊烟。

  一起吃饭的没有别人,就是帮忙的几个朋友,外加孟娇。

  姜宁去请孟娇的时候,孟娇还犹豫了一会,她喜欢冷清,怕到时候太热闹,自己会格格不入。

  “林琛的妹妹,知道你特别喜欢看书学习,让我务必把你请回去,你要不去,我可怪没面子的。”

  姜宁笑眯眯地找了一个借口。

  孟娇其实挺喜欢姜宁,早就想和她做朋友了,只是因为不是主动的性格,才和她不冷不淡的。

  她来到林家,就受到了热情款待。

  看到桌上一大堆美味,庆幸自己带了水果罐头当礼物。

  赵二狗嘿嘿笑:“还是知青讲礼数,我们啥都没拿,就带了一张嘴。”

  众人哄笑中开饭,刚拿起碗,高宝亮单肩挎着一杆枪,出现在门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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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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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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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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