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从公社回来后先回的家,听说姜宁来知青点后,心急如焚赶了过来。

  上午,他到了公社后,并没有马上去报道,而是去找了另一个发小高宝亮。

  高宝亮父亲是公社的会计,他现在也是民兵排长。

  林琛想过了,自己每天来公社,早出晚归,家里肯定顾不上,不如把工作卖了。

  民兵属于县里武装部管理,随便一个人顶替他工作肯定不可能,但高宝亮本来具有竞争连长的资格,自然可以操作。

  他找到高宝亮,将自己的想法一说,顿时遭到了拒绝,

  “那怎么行,当上连长多不容易啊,我可不敢做让你后悔的事情。”

  高宝亮个子高高的,身材魁梧,脸上却是带着稚嫩腼腆的笑。

  老连长年纪也大了,他早就对那个位置跃跃欲试了,听说要空降一个连长,他还老大不高兴呢!

  后来听说是林琛,他心里才服气。

  林琛递给他一支烟,划亮一根火柴为他点上:

  “我结婚了,不想离开媳妇太远,你就当帮忙行吗?”

  高宝亮夹着烟的手停在半空中,面部僵硬,任由烟雾袅袅上升:他管四十分钟的路程叫太远?

  “那好吧,我听说县里这种工资级别的工作能卖六百块,我一分不少,另外给你一百斤粮票。”他松口道。

  两人定好后,马上去找了他父亲高贵祥。

  高贵祥笑得合不拢嘴,痛快地给林琛拿了钱和票。

  他在公社当了一辈子会计,家里也有一点积蓄,本来是娶媳妇用的。

  现在连长的工作一解决,小姑娘都往他身上扑,根本不愁找不到结婚对象。

  在高贵祥的指引下,两人很快就办完了工作手续。

  高宝亮正式成了民兵连长。

  两人分手的时候,他朝林琛挑眉:

  “什么时候请我去你家看看,到底是什么神仙嫂子,能让你这么宝贝。”

  林琛呵呵:“等着吧。”

  ......

  姜宁看着林琛走过来,嘴角不自觉上扬。

  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更显得他高大挺拔,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些许汗水,荷尔蒙爆棚,魅惑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你怎么回来了?”姜宁迎上去,很自然地将东西递给他,然后掏出手帕给他擦汗。

  林琛接过东西,低着头一动不动任她摆弄,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温声开口:

  “媳妇,我跟你汇报个事,连长的工作,我不做了。”

  马慧娟哭了半天,见没人理她,起来吃饭,就看到两人卿卿我我的样子,白眼都翻了天上去了。

  姜宁对她的态度可不是这样,跟个母老虎似的,怎么见到林琛,说话的声音变嗲了,力气也变小了。

  林琛也让人反胃,还汇报个事?又不是见领导......等会,他说什么,工作没有了?

  也不管人家夫妻俩在说悄悄话,就冲了上去,对着姜宁一阵奚落:

  “刚才还吹嘘老爷们是连长,这回打脸了吧,我以为多了不起,原来也是平头老百姓,你还我二十块钱......”

  “啪~”

  她还没有说完,林琛的巴掌就扇了过去。

  “我警告你,以后不要惹我家宁宁。”

  马慧娟一个踉跄,跌坐在了地上,整个人懵逼。

  眼看着他领着姜宁走了,边走边跟她柔声解释:“其实我是把工作卖了,卖给了我的发小......”

  大哥,你说话别大喘气啊!

  工作卖给发小,一样得罪不起啊!

  她这辈子还有希望吗?

  姜宁和林琛回到家,就闻到了一阵饭菜香。

  “哥,嫂,你们回来了。”林巧迎上来,去接林琛手里的东西。

  又扭头朝屋里喊:“妈,吃饭了。”

  他们刚才回来一路,就听到各家大人在喊吃饭。

  “狗蛋,吃饭了......”

  “翠花,死哪去了,吃-饭-了......”

  长长的尾音,仿佛一道美妙的音符,和蝉鸣交织,演奏成夏日欢快的乐曲。

  这种农家小日子,前世她从来没有用心体会过。

  林琛忙从三角形木架上取了红双喜的搪瓷盆,打了凉水给姜宁擦脸擦手。

  等她收拾完后落座,香喷喷的白米饭已经摆在她的面前。

  这个年代粮食短缺,米饭根本不够吃,平时不是做成稀饭,就是加上红薯或者土豆,有的时候,甚至一粒米都没有,就是红薯南瓜,哪能像这样,吃整碗白米饭。m.χIùmЬ.CǒM

  姜宁扫一圈,发现只有自己才是整碗米饭,他们碗里都掺着红薯。

  她赶紧将自己的米饭往林琛碗里赶了一半,然后从他碗里夹了一块红薯。

  “红薯很好吃,我也爱吃。”她笑眯眯道。

  上一世,因为对婚姻不满意,她会故意使性子,吃东西挑三拣四的,林琛处处迁就她,经常被林周氏臭骂。

  林琛深邃的眸子看了她一眼,然后朝王秀芬说道:

  “妈,以后咱们家不用刻意节省,米饭想吃就吃;鸡蛋和肉我也会买回来,不用舍不得。”

  他将工作卖了六百块钱和一百斤粮票的事告诉她们。

  这些钱票,加上分的粮食,足够他们一家比较富裕的过两年。

  “我这里还有几十块钱呢!”姜宁也说道。

  至于空间的大量物资和八百多块钱,她暂时不会说出来。

  那种事,让别人知道,也是一种负担,不如以后找机会以正当理由拿出来。

  林琛笑了,揉了揉她的头道:

  “你的钱好好收起来,我的这些,也给你,以后这个家就辛苦你了。”

  姜宁眨巴着眼睛拒绝,

  “还是让妈管钱吧。”

  王秀芬拍了拍她的手鼓励:“我哪能管这么多钱啊!以前兜里最多的时候也才几块钱,这些钱在我手里,就是块烫手山芋。”

  林巧也拆亲妈的台:“我奶要是知道钱在我妈手里,肯定会想方设法打秋风,还是放在嫂子手里好,他们怕你!”

  姜宁呵呵,她有那么可怕吗?

  她不再说话,当是默认了这个安排。

  没想到,林琛又说道:“媳妇,你有时间教教我妈和我妹,怎么强势起来,别老被别人牵欺负。”

  王秀芬和林巧马上点头如捣蒜,像等待老师指点的小学生。

  姜宁心想,完了,她强势不好惹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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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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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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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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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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