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m.χIùmЬ.CǒM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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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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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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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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