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春花妹儿的婚礼。
唐半夏作为师傅,自然是少不了她的。
她也没空着手去,大姐寄来的新年礼物里,有一顶毛线帽子,是大红色的,她有大伯寄来的雷锋绿帽,红色的,就干脆当新婚礼物送给春花妹儿。
一大早,唐半夏穿上军大衣,戴上‘绿帽子’,围上围巾,拿上毛线帽。
“小唐,快点。”
“来了。”唐半夏快步走了出去:“孙嫂,我们走吧。”
孙嫂看到唐半夏这一身,都羡慕死了:“小唐,你这么穿太俏了。”
冬天的农村里,除了黑就是灰,唐半夏这一身军绿,是真的很眨眼。
更别说她容貌本来就亮眼,白里透红的脸蛋,此时笑盈盈的走过来,孙嫂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唐半夏拢拢军大衣,“孙嫂真有眼光。”
“你个不害臊的。”孙嫂啐她。
唐半夏也不恼,挽住她的手臂。
两人说说笑笑的到了胡大队长家的时候,院子里已经许多人在了。
大队长家嫁闺女,几乎是全村的人都来了。
“唐知青,你也来了?”人群里走出一个女同志。
唐半夏看过去,是胡七信的大嫂:“三信嫂。”她礼貌的打招呼。
胡七信大嫂过来,跟唐半夏攀谈起来。
说了没几句,唐半夏就说:“我去屋里看看春花妹儿。”
胡七信大嫂笑容僵了一下,但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她一直想找唐知青打好关系,可就是一直没机会。
唐半夏平日里不是家里就是医务室,她基本碰不到,这好不容易有了个话把,奈何人家不接茬啊。
礼貌的点点头,唐半夏去了胡春花的卧室。
是的,卧室,胡春花有自己单独的意见卧室,这在村里可是头一份的。
此时卧室里,胡春花已经打扮起来了,溜光水滑的双麻花辫,发尾还别了两个大红的蝴蝶结。
穿了件簇新的红底碎花棉袄,下边就是黑裤子,脚上穿的也是新做的棉鞋。
唐半夏到的时候,胡春花正在开脸呢。
上了年纪的老人,拿一根极细的棉线,绷直了,在脸上刮来刮去,刮掉脸上细小的绒毛。
唐半夏没见过这个,就站在旁边看着。
还别说,刮完一遍,脸确实是细腻了点,就是,看着胡春花呲牙咧嘴的样子。
嗯~应该是挺疼的。
三遍过后,就是上妆了。
手巧的妇人,拿了张红纸,左边脸蹭蹭,右边脸蹭蹭,腮红就妥了。
然后是嘴唇,也是红纸。
看到这的时候,唐半夏迅速退到了角落。
没办法,她怕自己笑出来。
艾玛,那猴屁股脸,血盆大口,真的不会随机吓死一个路人吗?
打扮着,胡大嫂子推门进来了:“春花儿,先吃个红糖鸡蛋垫垫肚子。”
红糖鸡蛋的香气在屋子里徐徐传出,唐半夏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咽口水声。
“这蠢货运气真好!”
她听到有人愤愤不平,侧眸看过去,是个秀丽的小姑娘,只是脸上的嫉色破坏了这份秀丽。
太阳渐渐东升。
外面传来喧闹声,是新郎到了。
这时候结婚没有后世闹得那么厉害,新郎就分了一圈糖,给胡婶和大队长老两口磕了个头,新娘子就被接走了。
新郎是骑自行车来的,车龙头上绑着个喜庆的大红花,胡春花侧坐在后面。
现在的自行车都是有大梁的那种,唐半夏在后面看着,非常好奇,新郎官打算怎么上去?
只见人家大长腿一迈,从前面跨了过去。
唐半夏轻轻鼓了下掌,果然不愧是兵哥哥,就是奈斯。
新娘子接到了,就该打道回府了。
绑着大红花的自行车在最前面,后面胡家国驾着驴车拉着胡春花的嫁妆,再后面就是男方家来迎亲的人,最后面是胡家本家的几个兄弟。
这是必须的,得让男方知道,新娘子有兄弟撑腰,这样才不会薄待了她。
看着远去的一队人,胡婶子老泪纵横,她捧在手心养大的闺女就成了别人家的了。
伤感过后,她不得不打起精神,招呼众人。
这边的习俗是,嫁闺女的话,一般是不准备酒席的。
但是格外疼闺女的人家,会准备几桌,给闺女做脸。
胡家当然也准备了,不过只有一个肉菜,咸肉炖白菜粉条。
一共六个彩,其他的不是白菜土豆就是萝卜,一点别的都没有。
其实一开始,胡婶打算在杀只鸡的,炖个蘑菇,不过胡家一致反对,她也只能作罢了。
吃酒席,一家就出一个人。
唐半夏没有兴趣跟人抢,干脆就回家了,孙嫂跟她一起。
孙嫂家没分家,吃席的是他公公,孙嫂也只能回家。
婚礼过后第三天,是胡春华回门。
唐半夏没去凑热闹,不过后来胡大嫂子跟她八卦的时候,她也知道了个全。
“春花这个婆家啊,面上让人羡慕,实际背地里啊..啧啧~”胡大嫂子一边帮他捶糯米粉,一边说。
唐半夏在一边泡红豆和绿豆:“怎么了呢?”
捶累了,胡大嫂子支起身子锤锤腰:“我们家那姑爷,是个大孝子,工资津贴全都在他妈手里呢。”
“说是军人,到现在也只是个大头兵,结婚前说的能去随军,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胡大嫂子说着。
“还有,她那老婆婆,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你当为什么给儿子娶个农村的?”
“为什么啊?”唐半夏把红豆绿豆上锅蒸。
“为了好拿捏呗。”胡大嫂子说:“她老婆婆多精啊,要是娶个泼辣的儿媳妇,儿子的工资津贴她不就碰不到了?”
“要不说呢,城里人心眼子都脏!”
胡大嫂子不无感慨。
“可说呢,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只要春花自己能立住,她老婆婆也没办法。”
毕竟,胡春花可不是没有娘家人撑腰的人家。
这种情况,要是换成她,她得在婆家当祖宗。
这事嘛,无非就是看谁能狠扯的下脸来了。
胡大嫂子也沉默下来,可不是吗,人生在世,总有各种各样的不如意。
一整个腊月,唐半夏都窝在家里捣腾美食。
粘豆包,红豆汤圆,绿豆糕,芝麻糖,糖炒栗子,琥珀核桃等等。wWW.ΧìǔΜЬ.CǒΜ
她这人,喜欢吃,也喜欢捣鼓吃的,所以什么都会一点。
这个年代,虽然物资匮乏,但东西都是纯天然的,而且她还有家里的补贴,生活比很多人都好了。
尤其是,年前最后那几天,温沐白也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包裹,是夏站长送来的,据说是温沐白的母亲寄过来的。
还有,因为过年,温沐白的小生意也搞的风生水起的。
三天两头的出去一次,然后带回来一些肉蛋粮之类的。
一个月下来,两个人如过冬的仓鼠似的,囤了满满一地窖的吃食。
看着那一地窖的吃食,温沐白每天都是好心情。
他第一次,开始期待起过年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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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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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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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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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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