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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疯批娇夫爱粘人>第1章 姐养你啊
  仲夏之夜,连呼吸都是热的。

  唐半夏清楚的知道自己醉了,但却有另一种异样的灼热从小腹处升起。

  一路往上,直烧的她神志模糊。

  她本能的贴向身边的人,来缓解难耐。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扼住她的喉咙:“滚!”

  唐半夏睁开满是情欲的眸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精致漂亮的男人脸。

  此时那张脸上满是嫌恶。

  唐半夏以为还在酒吧呢,迷蒙的笑:“弟弟,多大了?就出来干这个?”

  说话间,手还不老实,摸上男人的胸肌,手感真不错嘿!

  同时不顾脖颈间那只手,凑了过去,与他呼吸交缠:“告诉姐姐一晚上多少钱?姐姐给你啊?”

  感受到手下的胸肌微微起伏,唐半夏手微微向下,再向下...

  这人意外的对她胃口,精致漂亮的脸蛋,身材却很有料,也很诚实嘛~

  “弟弟,你长得真对姐姐胃口,要不以后跟着姐吧,姐养你啊~”趁机在男人脸上亲了两口。

  察觉到手下男人的身体僵硬,似在害怕,还贴心的安慰:“别怕,姐很温柔的。”

  温沐白脸色潮红,眼里射出两道凶光,狠戾的看着在他身上作乱的女人,在她大胆的动作下,额角青筋蹦起,拼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

  他不想让这女人奸计得逞!

  颤抖着手推开女人的脸颊,寒声质问:“唐半夏,你要不要脸?”

  看着那张眼带红晕的漂亮脸蛋,唐半夏摇摇头,甩开男人的手,勾起一抹笑:“弟弟,出来卖还要脸啊?”

  说着,她一个翻身骑在男人身上,居高临下道:“现在,该你表现的时候了!”

  “都箭在弦上了,还矫情呢?”

  她嘟囔着,俯下身子....

  温沐白的理智彻底崩盘,一个翻身把人压在身下...

  此时,窗外蝉鸣依旧,恼人的厉害。

  两人抵死纠缠,直到月上中天,屋里的呜咽声才散去。

  云雨初歇,唐半夏觉得自己的腰都快断了,不过,她咂吧咂吧嘴,技术还行!

  临睡过去的时候她还在想,找个男人排遣一下寂寞也不错,反正她有钱。

  “弟弟,你叫什么名字?要不跟了姐吧?姐有钱,姐养你啊?”

  温沐白脸色铁青,看着手不老实的女人,恨不得掐死她,恶声恶气道:“装什么?你不认识我吗?”

  唐半夏觉得他这话有些奇怪,不过她累的很,也没多想,彻底沉入梦乡。

  听着身边均匀的呼吸声,温沐白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暴戾,一把把怀里的女人推开。

  目光下移,看到女人身上暧昧的痕迹,呼吸一滞,手指忍不住蜷了蜷,待察觉到自己的动作,脸色一僵,转瞬又化为嘲讽。

  这女人,竟然敢给他下药?

  还是猪配种的药?

  男人眸子里闪过一道厌恶,若不是如此,他怎会碰这女人一根毫毛?

  他倒要看看这女人明天如何狡辩?

  ###

  唐半夏是被门外的声音吵醒的,她睁开眼,被阳光刺激的眼前一片白芒,抬起酸涩的手臂遮了遮阳光。

  一动作,昨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进自己的脑海。

  她昨晚...睡了个帅哥?还是个特殊记忆的帅哥。

  那帅哥简直长在了她的心巴上,倒是不亏!

  刚睁开眼,不待她细细回味,就被眼前看到的环境刺激的不轻。

  这都是什么啊?

  昏暗的泥土房,茅草顶,还有纸糊的窗户,身下硬邦邦的触感,别说她的席梦思了,她高中时住的架子床都比这要软的多。

  所有的一切都是贫穷到她不能想象的,盖了盖身上的被子,也是粗糙的很。

  她是被卖到大山里给人当媳妇了?

  这么好看一男的竟是人贩子?

  不行,她得跑,她才不要给老男人当媳妇。

  一把掀开被子,看着身上的痕迹,老脸一红,忍着身体不适,穿上衣服,弯腰撅腚的往下爬。

  等会!那日历上写什么来着?

  唐半夏眯着眼睛细看,1968年5月20日。

  真是个好日子啊~

  不对,1968年?

  谁啊?开这种玩笑?不知道她这人玩不起吗?

  还有苏年华呢?她那么大一个苏年华呢?

  苏年华的名字好像是一个开关,唐半夏想到的那一刻,眼前一花,脑子里针扎似的痛,眼前好像还出现了一本书:

  【重生六零之女配逆袭】

  这名字,一听就不正经。

  实际上,就是很不正经。

  这不她那损狗闺蜜写的第一本小说吗?

  唐半夏渐渐有了不好的预感。

  就在这时,一股陌生的记忆涌进脑海。

  接受完记忆,她朝天竖了个中指。

  “苏年华,你大爷的,你个乌鸦嘴!”

  那臭不要脸的,当初想不出名字,用她的名字客串了一把炮灰。

  当时还开玩笑来着,说建议她全文阅读并背诵,万一哪天穿了,也不至于抓瞎。

  唐半夏当时说什么来着?

  她说自己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可现在....

  哭丧着脸穿上衣服。

  她悔啊,当初听苏年华的就好了。wWW.ΧìǔΜЬ.CǒΜ

  相当苏年华那张欠揍的脸,她就忍不住磨牙,最重要的是,这本书她就看了个开头啊。

  就这还是苏年华逼着她,她才囫囵看的。

  唐半夏觉得,上辈子要是没毁灭地球,是遇不到苏年华这样的坑货的。

  话说有那么一家,姓宋,这老宋家是真穷啊,三天饿九顿的那种穷。

  但是,自从她家最小的孙女宋渔出生,宋家就改运了。

  宋渔的前世是个锦鲤精,能转运的那种锦鲤。

  所以,宋渔每逢上山,必有野猪撞死等着她捡,每逢去公社,必能结实大人物,就这样,凭着一身锦鲤运,老宋家成功成为古月村数得上的人家。

  但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不得,这本书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宋渔的对照组堂姐宋清重生了。

  并且机缘巧合之下知道了宋渔的身份,于是,重生后,她仗着先知,一步步抢夺女主的机缘,并用尽手段打压女主。

  唐半夏就看到她抢先替一个很有来头的知青收了尸,就看不下去了。

  而那个很有来头的知青,区区不才,就是原主。

  这原主呢,跟先后两代女主都没啥关系。

  她在这本书里,就是个纯路人,之所以能有人抢着替她收尸,完全是因为唐家。

  唐家是个大家族,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免不了被波及一二,索性当家人她爷睿智远谋,早早的安排小辈们下乡避祸。

  原主唐半夏,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姑娘,相貌礼数都不缺,就是被养的单纯了点。

  刚到乡下没多久呢,就接到家里的来信,说父母被下放了,让她谨慎点,她正六神无主的时候,她的塑料姐妹给她出了个馊主意,找个男人嫁了。

  原主这个傻白甜,人家说啥她都信,竟然还觉得这主意不错,并且很快相中了一个男人,这男人,就是倒霉蛋温沐白。

  相中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烈士遗孤。

  谁说的不知道,反正等她们听说的时候,温沐白是烈士遗孤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全村。

  这身份,对原主来说,简直就是及时雨。

  于是姐俩一合计,弄来一包给猪配种的药,趁温沐白不注意,下到他的水杯里。

  原主呢,也因为害怕,给自己吃了一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原主对这药过敏,吃完以后没多久就嘎了。

  原主嘎了不要紧,这可害苦了倒霉蛋温沐白,一大早上原主的塑料姐妹带人来捉奸,看到原主没了呼吸,温沐白简直百口莫辩,直接被带走了,从此没了音讯。

  也因为原主带累了知青点的名声,知青点这帮缺大德的,就给她随便往后山一扔,就不管了。

  于是,唐家跟先后两代女主的交集就来了。

  宋渔呢,因为日常上山碰运气,看到曝尸荒野的原主,不忍心,挖个坑埋了。

  后来宋清重生了,抢先一步替原主挖了个坑...

  然后,唐家就成了女主的血包,等女主去京城后,给撑腰,送房子,带赚钱,最后还把唐半夏大侄子拐跑了。

  没错,先后两代女主都相中了唐半夏大侄子。

  想到这,唐半夏就一阵无语,这个坑就那么贵吗?

  退一万步讲,连草席都不给一张的吗?

  对现在的情况也了解的差不多了,是时候找温沐白聊一聊了。

  想到温沐白这人,唐半夏轻啧一声,原主这塑料姐妹够狠的啊。

  说曹操曹操到!

  “半夏,半夏,你在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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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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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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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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