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唐半夏家附近,住的都是不缺钱的主,最起码没有缺钱到卖房子的地步。
实话说,向晴找房子找了得有三个多月了,也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房子。
虽说就在附近这一片找,但贫富差距只从住房就能看的出来。
后来她接触的多了,才知道,儿子儿媳所在的这条胡同,是附近有名的官胡同。
意思就是里面住的人家,不论大大小小,总会出一个当官的。
当官的都要面子,因此氛围很好。
出了这条胡同,不是没有其他的小院,但是那些小院,要么住了三四家人,要么附近是大杂院,总有各种各样的缺点。
比如向晴看中的这一家,是一个大杂院的后罩房,隔出的小院子。
只有三间房,胡同很窄,院子也说不上多大。
但这已经是向晴能找到的最好的一家房子了。
唐半夏和温沐白进去看了一圈。
坦白来说:“房子还可以,但是想要住进来的话,得修。”
这房子原先是分给机械厂一对夫妻的,这对夫妻比较有先见之明,当时分到的时候就一次性交齐了钱,换来了房屋产权。
但是现在这对夫妻要调到北方去了,这一去肯定就在那边扎根了,京市的房子就要处理掉了。
这才给向晴遇到了。
向晴也知道需要修整:“得青调过来得要年底了,我寻思着,慢慢修整就是。”
她心里其实已经规划好了,三间房,她和得青住东边那间房。
绾绾住中间,西边那间房留给儿子一家。
虽说儿子来住的可能性很小,房间也是要给他留着,这是她这个做母亲的态度。
至于厨房,可以在院子里搭上一间小的。
环境比起在沪市来,肯定没那么好了,不过这样的房子,自有一番温馨在其中。
沪市的二层小楼很好,但太空旷了,家里又时常只有她和保姆,现在这小院子,他们一家三口住,正合宜。
既然向晴自己满意,唐半夏和温沐白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圈房子,发现没什么太大的隐患,也就听她的了。
毕竟,这是向晴的家,她看得上就可以。
而且这里就离他们家两条街,有点事也可以互相照应着。
就是吧,她看了看周围聚一块聊天的大娘们,不知道周得青能不能适应的了了。
想想沪市那装修精美时髦的二层小楼,再想想周得青那张冷脸,莫名的觉得,他跟这地方不太搭。
但向晴完全没想到这些,她现在就喜欢这种平凡的烟火气。
对房子满意,接下来就是洽谈价格了。
现在房子价格不算太贵,当然这是京市,也没那么便宜。
房主家做主的是女人,就由她来报价。
她报出的价格,按照市价多出了两成。
向晴以往的生活经历,买东西从来没讨价还价过,在京市这段时间,虽说跟着邻居们学了不少,但战斗力还是很弱。
没办法,唐半夏只能撸起袖子上了。
跟女房主你来我往,砍的唾沫横飞,最终房子以一千一百五十元成交。
过户费房主自己承担。
向晴在旁边看的叹为观止。
周绾绾小姑娘听的是眸光湛湛。
对嫂嫂再一次改观了。
以前她印象里的嫂嫂,温柔有气质,偶尔也会很暴躁,聪明但也善良。
总而言之她知道的所有美好词汇都可以用来形容嫂嫂。
嫂嫂在她面前也向来是这样的形象。
小姑娘崇拜的看着唐半夏,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嫂嫂跟人争执呢。
明明语气温和,不疾不徐,却偏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她也想成为这样的人。
去房管所过户的一路上,小姑娘时不时的偷瞄唐半夏。
见嫂嫂又恢复了以往言笑晏晏的样子,心里别提多佩服了,尤其是嫂嫂更房主阿姨刚刚吵的那么厉害,这会竟然还能在一块愉快的聊天。
小姑娘心里种下了一个种子,她以后也要这样。
房子过户完成了,出了房管所,女房主道:“我家老熊得下个月才出调任声明,还得容我们住一段时间,我们尽量在一个月之内搬出去。”
房子是落户在向晴名下的,有了房子,她就正经八百的成了京市户口,绾绾也可以跟着她的户口走。
看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向晴心情不要太好,对女房主的请求,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没问题,反正我也不着急。”
这是她名下的第一套房子。
原先向家的房产,只剩下了两处,都在沪市,那些都是落在哥哥名下的。
即使哥哥牺牲了,也是在哥哥名下的。
后来直接过户给了她的一双儿女。
她未出嫁前,父母对她衣食钱财不缺,房产却是没有的,本来他们向家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只是薄有资产罢了。
嫁到苏家,更不用说了,苏家那一窝子豺狼虎豹,不想着吸她的血就是好的了,哪里会给她房产。
周家也是,即使周得青对她很好。
所以,这套房子,是各种意义上的属于她的第一套房子。
她心内的百感交集可想而知。
高兴之余,她大手一挥:“今天不在家吃了!我请你们去吃西餐!当庆祝了。”
向晴手里根本不缺钱。
虽说她长这么大从来没工作过,周得青对她大方,工资全都交给她,这么些年来也攒下不少。
来京市以后,唐半夏也会给她家用,根本花不到她多少钱。
唐半夏等人也不扫兴,纷纷响应。
到了西餐厅,唐团团和温滚滚两个没见识的小孩,左右转悠着脑袋,时不时发出:“哇!”的惊叹声。
俨然是没吃过西餐的小土包子。
向晴对此倒是熟门熟路的,她点了菜,把菜单递给唐半夏。
唐半夏看了看,先给两个娃点的奶油蘑菇汤,土豆泥,还有意面,又点了个披萨,最后给她和温沐白一人点了份羊排。琇書蛧
这家西餐厅也是国有的,招待过外宾的,以前并不对普通人开放,这两年才开放而已。
人都说西餐吃的就是一个服务,但唐半夏是一点都没感觉到。
而且上来的西餐,味道也一般般,羊排太腻,奶油蘑菇汤太淡,披萨和意面倒是还好,土豆泥也可以。
不过这里的土豆泥要一块五一份,唐半夏虽然早有准备,但还是吃的一般般。
向晴也是如此,她吃第一口的时候,眉头就蹙了起来,那之后再也没松过。
就连唐团团和温滚滚俩小孩,从一开始的满怀期待,吃到最后皱着小脸。
只不过,难吃也要吃完,这年头浪费食物是要遭天谴的。
最后出西餐厅的时候,向晴后悔死了:“以后还是去国营饭店吃吧。”
唐团团颇为赞同:“西餐好难吃,我想吃糖醋鱼。”趁机提要求。
“回去就给你做。”向晴向来是个宠孩子的家长。
“好哎。”
愉快的周末过去了。
周一开始,唐半夏又进入到了被白家二房纠缠的日常中去。
这一次,他们更热情了,热情的唐半夏想要口出恶言都显得无理取闹。
还有白训,隔三差五的也来一趟。
她这边的动静,引得学校里的同学们纷纷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
这样水深火热的日子,她忍过了一天又一天。
直到期末考完后,临放暑假的前一天,孙教授知道了那个人的身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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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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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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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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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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