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性格都属于柔顺的类型,李庄生只要不在网上键政被人抬杠开启一键狂暴模式,平日里就像智障一样的温吞。胡梦蝶性格也很好,温柔得过分,总是恬静地微笑,也少有任性的小脾气。
李庄生第一次和女生交往,时常会不自觉说些事后复盘都觉得很蠢的话,但胡梦蝶情商颇高,和她相处不会感觉到不适。出门开销也不都是李庄生一个人负担,他如果出钱吃饭,对方就一定会请喝奶茶。
两人交往时,胡梦蝶了解了李庄生的兴趣爱好,总是会问对方擅长的历史神话等问题,虽然她实际上对这些话题并不感冒。
如果说她对于古代的神话传说还算有些兴趣的话,那么她对历史的兴趣却仅限于嬴政是不是被史官抹黑的一米八大帅哥。
不幸的是,李庄生是个嬴政黑。
他虽然没有低情商到在人前跳脸嘲讽,但对这位始皇帝也绝说不出什么好话。
他委婉地跟胡梦蝶讲周公大分封之后华夏民族八百年间不间断的对外拓殖,跟她讲周时的“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跟她讲“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时齐晋站出来存续华夏火种,跟她讲秦王政亲政之前秦国国力对于六国已经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跟她讲刘邦继往开来的伟大功业和历史影响以及他洒脱的个人魅力,跟她讲长达一千三百年的汉苦周勤、中华民族上千年的筚路蓝缕才彻底征服如今的汉地十八省……
胡梦蝶静静地听着,她其实听不太懂,李庄生没有就嬴政本身发表任何评价,看她应该能听出来李庄生本意是想说嬴政的“不好”,不过她没有生气亦或是反驳什么,安静地让李庄生一直卖弄着他那无聊到令人想打瞌睡的知识。
其实顺着人家说点嬴政的好话也没什么,随便编点呗。
李庄生心说,女生不是都喜欢这种不把老百姓当人的霸道总裁么。什么“我那迷人的老祖宗”之类的。
但他就是夸不出口。
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路死者相望。百姓离心瓦解,欲为乱者十家而七……现代以来,人们对嬴政的溢美之词足够多了,但总不能所有人都不把古代百姓当人看吧?
总不能所有人都把始皇帝治下的数千万百姓当成一群死不足惜的猪狗畜生,当成这位“千古一帝政哥哥”脚下理所应当的踏板吧?
当然,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根本不影响李庄生和胡梦蝶的进展。
两人第一次牵手是在确定交往的一个多月后,当时李庄生已经酝酿了好久,估摸着应该可以进展到下个阶段。
两人走在街上,胡梦蝶一只手拿着奶茶,李庄生做贼一样趁机轻轻牵住了她的另一只手……根本算不上是“牵”,只能说是“摸”,或者是“碰”。
李庄生心里的盘算是,就算她不愿意,李庄生也可以假装只是没注意碰到一起了,也不会太丢脸……虽然这不过是两边都心照不宣的自欺欺人。
胡梦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居然没有拒绝,她只是看了李庄生一眼,然后微笑着反握住李庄生滚烫的手。
李庄生心跳加速,脸上发热,心乱不能自已,心中一股冲动想把这只手永远牵下去。但没过多久,他就因为太过害羞自己松开了,手心后背全是汗。
真是一段羞人的回忆,不过比起来,李庄生初吻的狼狈程度也不遑多让。
那是一个看完电影的晚上,李庄生送胡梦蝶回家。路上李庄生悄悄嚼了一片口香糖,快到她家了用锡纸包着吐出来。
小区楼下,按理说这个时候该挥手道别。但李庄生飞快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连忙后退两步,假装若无其事地说再见。
李庄生不敢看胡梦蝶,只能用余光去瞄她。胡梦蝶愣了一下,但脸上没有生气的样子,和往常一样,微笑着跟李庄生说路上注意安全。xiumb.com
那么自然,那么平静。好像一切本该如此,这个吻只是水到渠成。
李庄生转身就走,女孩子的脸真的好软,李庄生感觉自己心脏都要炸裂开来了!
没走几步,李庄生就情难自禁,忍不住小声欢呼。但是瞬间又感觉到自己失态,连忙回头看了一眼。
还好,她早已上楼了。
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有爱情的激励,李庄生在小说更新上也变得积极起来。他心中想给对方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那段时间异常勤奋,不再得过且过,稿费收入也有大幅提升。
原来人在恋爱的时候脑子里真会响起BGM,自从李庄生和胡梦蝶交往,颅内就循环播放着《勾指起誓》,还是洛少爷版的。
你是信的开头诗的内容,童话的结尾。
你是理所当然的奇迹,你是月色真美。
你是圣诞老人送给我,好孩子的礼物。
你是三千美丽世界里,我的一瓢水。
所以让我再靠近一点点,因为你太温暖。
我会再变得坚强一点点,因为你太柔软。
交换无名指金色的契约,给彼此岁月。
说好从今以后都牵着手,因为要走很远。
……
听说这是作者写给妻子的歌,但两人后来还是离婚了,真是可惜啊。
普通地相处一年多一点,两家顺利地订婚了。在这期间,除了李休羽搞姬之外,李庄生没有遇到任何不顺心的事情。
结婚时胡家的彩礼要了十二万八,在这县城里也就平均线。算上三金、宴席等一系列花费,男方家只出了不到三十万。
如今这点花费可真不算多,何况女方还陪嫁了一辆帕萨特,连同彩礼一起交给胡梦蝶,带回小家。
这让之前总是在网上看各种彩礼小作文的李庄生舒了一口长气……在此之前,他还担心双方会像网上那些故事一样,临时加价、争吵、来回扯皮什么的,谁知过程却出人意料的顺利,甚至李庄生和胡梦蝶两人在讨论时,连一次争执都没有出现。
李庄生人生的第一次是在订婚的几天后,他和胡梦蝶约会完送她回家,胡梦蝶说家里没有人,邀请他上去坐坐。李庄生隐约猜到了什么,心里扑通扑通地跳。
事实也如他所想,李庄生的第一次也是自然的水到渠成。
此前李庄生担心过自己一个死宅能力不行,还考虑过要不要在口袋里准备点合剂什么的,结果胡梦蝶来了出其不意地抽测。
当然,对胡梦蝶而言,这应该只是本该如此的“期末考”……这是她的期末考。
万幸李庄生对这场猝不及防考试的成绩还算满意,心想胡梦蝶至少也不会觉得差,也算打出了自信。
五个多月后,两人顺利结婚,至今不说举案齐眉,至少也是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美丽、温柔、善解人意,胡梦蝶几乎满足了李庄生小时候对婚姻一切美好的想象。
“真期待明天啊……”
静谧的夜里,李庄生沉沉睡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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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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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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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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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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