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刻,最先反应过来的不是余家婆媳,也不是忠心耿耿的玉秀,而是爱女心切的叶母。
虽然有丫鬟随侍左右,但叶母时刻不忘关注女儿的状态,特别是看到风玉冉这位“老仇人”之后,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因此在风玉冉神色不对劲时就提高了警惕性。
于是在看到风玉冉倒下的那一刻,她爆发出了不符合她年纪的速度,在她倒在女儿身上之前重重地把人撞开。
风玉冉如愿地与叶蓁蓁擦身而过,她老人家也因为收力不及,摔倒在地上,膝盖作为受力点,遭受了巨大的撞击,直接让她难以抑制地低呼出声。
“娘!”
叶蓁蓁的眼泪夺眶而出,下意识要弯腰搀扶,无奈挺着的大肚子限制了她的行动力,好在玉秀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老夫人搀扶起来。
叶母应该是伤到了膝盖,仅凭自己压根无法站立,只能半个身子靠在了玉秀的身上。
即便自己痛得不行,叶母还强打起精神来安慰大女儿:“我没事,你别哭了,免得动了胎气。”
可叶蓁蓁的眼睛像是漏了水的水壶似的,怎么也停不下来,旁人只觉得她是孕妇情绪敏感脆弱,只有她知道自己此刻的感动和愧疚。
顶替了原身这么些年来以来,她一直怀着愧疚和报恩的情绪对待叶家人,把他们当作亲人一般关爱和照顾,但在深埋的心底总有一层淡淡的隔阂,总觉得前世的爸妈才是自己最亲近的、唯一的父母。
所以这些年以来她虽然尽到女儿的义务,但论起贴心程度,她与叶芃芃根本无法比拟,甚至还要更加亲近崔大娘。
不知叶父叶母是否察觉到她细微的情绪差别,但他们始终以她为傲,叶家有什么大事都会让她拿主意,有什么好吃的也会想到她……
就现在遇到危险,叶母也是发自本能地保护她,她难道不知玉秀会护住吗?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更愿意用自己的方式去保护女儿,哪怕是自己受伤的代价。
看她哭得像个孩子似的,叶母略带无奈又有些怀念地笑了笑:“都是当娘的人了,哭鼻子的样子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好了,还在外头呢,别让旁人笑话了。”
叶母虽然对于女儿的巨大变化有过怀疑和不解,但她从未怀疑过这不是自己的女儿,毕竟女儿性情没有大变,各种小习惯都与原先无二,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哪位当娘的愿意怀疑自家女儿。
至于那些如有若无的隔阂,作为一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妇人,她的情绪并没有内宅妇人那么纤敏,以她朴实的认知看来,女儿成亲后不忘提携娘家,叶家从此鱼跃龙门,成为乡亲们羡慕的对象,这就足够说明女儿对娘家的感情了。
叶蓁蓁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勉强的对着余家婆媳笑了笑:“是我失态了,家母受了伤,我得带她回府诊治,失陪了。”
余老夫人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慰问了叶母几句后就告退了。
至于同样摔倒的风玉冉,除了匆匆来搀扶风府下人,没人在乎她的死活。
秋雁他爹看到亲家老夫人摔倒,早就备下软轿,身强力壮的婆子连忙把亲家老夫人搀扶做进软轿里,避免她在移动的过程中受到二次伤害。
软轿在叶母居住的院子停下,余老大夫早就携带医女等候在侧。
这位医女并非旁人,而是他的亲孙女,耳濡目染之下学了一身医术,便让她来伯府当助手,毕竟伯府多是女眷问诊,他一个老头子在一些事情上还是有些不方便的。
这一次就体现出医女的好处来了。
叶母伤在膝盖,余老大夫只能诊一诊脉,具体情况是不方便多看的,她的孙女余芷却能在屏风后掀开叶母的裤腿辨看伤势,再把伤势转达给祖父。
叶大勇和叶蓁蓁一脸担心,叶大勇急得直搓手,不停地追问:“余老大夫,孩子他娘的伤势怎么样?有没有伤到骨头?”
“亲家夫人身体强健,跌倒的时候有了缓冲,万幸没有伤到骨头,只是皮外伤有些严重,要小心上药,否则会留下疤痕。”
结果一出,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叶母安慰女儿:“只是皮外伤而已,留不留疤无所谓,你娘我干了这么多年的农活,皮糙肉厚的,受过的伤也不少呢。你还没记事的时候,你娘我下田干活,脚后跟被锄头伤到,差点就伤到脚筋,流了不少血,差点把你爹给吓坏了。”
叶大勇估计是想起当时的情景,脸上浮现出后怕的情绪。
叶蓁蓁丝毫没有受到安慰,只觉得心疼,为了这个家,叶母付出太多了。
屋内伺候的下人们听着也敬佩不已,她们虽然是下人,但大部分都是崔氏的家奴,日子过得比普通老百姓还要好一些,根本没有体会过那种劳作的辛苦,只见亲家老夫人提起往日的苦日子并不自卑,反而有种豁达和从容,让人十分敬佩。
因为这样的品质太难得了。
不少从苦日子到飞黄腾达的贵人,总爱掩饰自己往日穷苦困顿的往日,生怕别人因此看不起自己或者有损自己的威严,连那段经历都成了不可言说的忌讳。
但是叶家人从来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无论是亲家老夫人还是亲家公,毫不避讳自己的穷苦的出身,亲家公即便住进了豪华的伯府,也热衷于做木活或者往暖棚钻,丝毫不担心别人嘲笑他泥腿子的出身。
当然,在伯府也没有哪个下人胆敢如此胆大包天就是了。
伯府的女主人宁国夫人也是如此。她时常与身边的丫鬟们说起在叶家村的生活,说起崔家困窘的过往,仿佛那些并非是磨砺,而是什么珍贵的回忆一般。
受此影响,伯府的下人都没有养成目空一切的性子,更不会发生仗势欺人的事情,可以说是风气不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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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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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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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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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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