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人的独处时间很简单,找一本书在书房或是在卧室的软塌上共同阅览。夏日在书房,冬日里窝在软榻上看书最舒服,室内烧着银炭,沏着好茶,偶尔窗外簌簌地下着小雪,俩人窝在一块儿,伴着风雪声品茗看书,最是惬意不过了。
两人的看书品味不同,但从未发生过争执,因为这对于崔维桢来说属于放松时间,故而都迁就着妻子的喜好,与她一起看一些野史逸闻、游记杂记等“不务正业”的书籍。
叶蓁蓁也曾向他提议过:“维桢,你如今在朝为官,消息也灵通,正好收集一些同僚的花边新闻后者后宅八卦,咱们悄悄写下来,百年后再让孙辈们把这些书籍传世,保证比那些道听途说的文人写下的东西真实。”
这是哪来的奇奇怪怪的胜负欲?
崔维桢那阵子受蓁儿奇奇怪怪的想法影响,经常忍不住拿奇怪的眼神观察同僚,被魏王问了好几次才改掉这个坏毛病。
差一点,他的一世清名就不保了。
就比如说现在,叶蓁蓁又提出奇奇怪怪的问题了:“‘高阳君与帝坐卧不分,寝食不离,后宫佳丽皆为摆设……’可是正史有载,高阳君是有妻儿的,灵帝让他住在自己的后宫,就不怕自己的帽子变绿吗?”
崔维桢的脸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作者明明是讽刺灵帝昏聩,宠信奸臣,蓁儿为什么会联想到绿帽子这个问题?
叶蓁蓁在八卦这方面是高手,有理有据地分析道:“史书有载,灵帝偏宠高阳君,朝臣与后妃对其逢迎巴结,待他与灵帝无二,灵帝非但不震怒,反而对巴结者大加封赏,此风盛焉。高阳君自此飞扬跋扈,自诩千岁,出入宫廷如入无人之境,甚至与后妃公然调笑……灵帝三十五年,昭仪王氏生十二公主,但内起居注上,并无灵帝宠幸王氏的记录,所以那十二公主很有可能是高阳君与王氏通奸生的女儿。”
崔维桢:???
他脸上的问号愈多了:“你怎么知道的如此清楚?灵帝的内起居注你是如何翻阅的?”
这些东西都收在皇宫内院呢。
叶蓁蓁得意洋洋:“是我们特地拜托了宁阳公主去查的。”
我们?
宁阳公主居然也这么闲?
崔维桢颇为无语,好半晌才道:“平日里你与各府的夫人们喝茶聊天,都是聊这些内容吗?”
叶蓁蓁瞪了他一眼:“这只是一部分罢了。”
崔维桢有些不信,回想起妻子和几位相熟的夫人在府里举办的茶话会,似乎都是聊这些奇闻异事的。
他默默地看了妻子一眼,明智地没针对茶话会做什么发言,而是言归正传,给她普及常识:“皇室血脉不容混淆,每一位皇子公主上玉碟都是慎之又慎,即便灵帝荒唐,皇室宗脉的族老也决不允许乱了纲常,既然十二公主能上玉碟,说明她的血统并无问题。”
叶蓁蓁:“……”
为什么聊八卦要找同好?就是担心遇到崔维桢这种一本正经讲道理的人,经他这么一解释,八卦还有什么趣味?
好在叶蓁蓁对此已经产生免疫,他解说他的,她脑补她的:“我不管,起居注没有记录,十二公主的身份就是有问题。”
崔维桢:“……好吧。”
反正所有的争论,都会以他的妥协告终——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他的妻子,又不是弟子。
再一次争辩胜利,叶蓁蓁心里美滋滋的,继续往下翻页,她看完一页必问一句:“你看完了没有?”
崔维桢看书一目十行,自然比她快,但每次被提问,都会不厌其烦地应声,于是这么着,两人一起看完了一本前朝的野史。
时辰还早,叶蓁蓁意犹未尽,起身去书房重新挑了本话本回来,熟练地窝在崔维桢的怀里,翻开了话本的第一页……
结果,随着话本一页一页地往下翻,她的眉头拧得越来越紧,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怒发冲冠。
她一生气,崔维桢就遭了秧,他的面皮抽搐了几下,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蓁儿,我是无辜的。”
所以可不可以不要掐他了?
叶蓁蓁后知后觉,难怪手感有些不对劲儿呢,原来掐得不是抱枕,而是崔维桢的手臂啊。
她重新拿来抱枕狠狠地揉捏了一通,愤愤道:“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这位野云鹤究竟是什么人?待我找到他,非得套他麻袋狠狠地揍一顿不可!”
崔维桢看了一眼被揉捏得面目全非的竹熊抱枕,顿时不寒而栗,看来蓁儿方才还是手下留情的,相比而言,还是这只竹熊更可怜一些。
待蓁儿的情绪稍稍发泄了,他才开口道:“不必生气,市井之人的胡言乱语罢了,笔者以讹传讹,哗众取宠,书中所写不尽其然。”
叶蓁蓁之所以这般生气,是因为这本书筹划她的偶像——她的偶像是前朝有名的大才女苏清漪,诗书双绝,相貌无双,后因性格不合,与丈夫和离,搬去道观当了居士,自称青衣居士,一生传奇。
下人知道她的喜好,替她采买了相关的话本书籍,不料这话本压根不是传颂青衣居士的,反而捏造了许多关于居士的香艳史,落笔之猥琐艳俗,差点没叫叶蓁蓁原地爆炸。
“读者哪管这些是真是假?世上多的是像野云鹤这般猥琐龌龊之人,若是都信以为真,世人只当青衣居士是放荡之人,日后她在史书中的名声岂不是败坏殆尽?”
看看潘金莲吧,人家与夫郎多恩爱啊,都被那些话本给毁了,即便后人考证了史实,依旧有大部分人以为她是放浪之人。
想到青衣居士日后可能会遭遇潘金莲一样的诋毁,叶蓁蓁气得直坐不住。
为了让自己能过个安生日子,崔维桢不得不给妻子灭火:“不必着急,青衣居士自有后人在,野云鹤这般言语诋毁,必会触怒她的后人,你只需把这话本递过去就是了,她的后人自会处置。”
叶蓁蓁觉得这个主意好,一刻也不愿耽搁,立马叫来秋芜,让她把这本话本送去苏府了。
哼,苏家人也是在朝为官呢,那野云鹤非得被苏家人翻个底朝天不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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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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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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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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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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