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寄回来的书虽然看得有些艰难,她也坚持读了的,还大胆说了些自己的想法:“大姐送来的书都很有趣,若不是看书,我还不知世上居然还有那么多奇闻趣事呢,真想有一天能够去看一看书上写的名胜古迹。”
因为穿越的是平行空间,此处山川地貌与名胜古迹和后世是相同的,那些地方叶蓁蓁在后世已经逛遍了,实在不愿意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四处游历,四丫能有这种想法,实在是勇气可嘉。
她也没打击妹妹的美好愿望,只道:“若是你日后还没改变想法,等到成亲了,可以与夫君一同去游玩。”
其实叶蓁蓁觉得,只要四丫回程走土路,忍受大半个月的颠簸和尘土,怕是什么周游全国的想法都没有了。
然而四丫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一层,小姑娘脸皮薄,听到未来夫君这种话,立马羞红了脸,藏在娘亲背后不肯出来。
虎娃有些吃味:“四姐,你不用嫁,将来我养你,你想去哪里游玩,我都可以带你去。”
大姐已经出嫁了,他才不愿意四姐也离开他呢,不然以后他就是个没姐姐疼的小可怜了。
叶蓁蓁和叶大婶都觉得好笑,叶大婶笑骂了儿子一句:“兔崽子又胡说,哪有姑娘家不出嫁的?等到你将来娶妻生子,怕是要嫌弃四姐在家里吃闲饭了。”
“我才不会呢,我最疼姐姐了。”虎娃嘴硬,他还未到慕少艾的年纪,心底总是自家人才是最好的。
四丫听了大受感动,也顾不上羞涩了,稀罕地揉着虎娃的脑袋,笑得一脸满足。
说起来家里三个孩子,四丫和虎娃的感情最好,大丫以前要帮家里干活,虎娃算是被四丫照看长大的,姐弟俩形影不离地黏着,还从未分开过呢。
就说这亲事,虎娃还从未说过舍不得大姐出嫁的话。
叶蓁蓁也不吃味,反而好笑地逗着弟弟:“等你四姐成亲了,多一个姐夫疼你不好吗?”
虎娃满脸纠结,显然在考虑这种可能性,但最终还是姐控占据了上分,霸道地抱住了四丫的胳膊,大声道:“不要!我有大姐夫疼我就够了。”
“嘿,这熊孩子。”
叶大婶实在没忍住轻拍了一下他脑袋瓜子,若是按照以往的习惯,怕是要对着他的屁股来个左右开弓,只是这孩子狡辩过几次,为了他所谓的读书人的面子才改为拍脑袋的,就这,也是轻拿轻放,生怕把人给拍傻咯。
读书人的讲究果然多。
叶大婶浑身不得劲,在经历过孩子他二叔那奇葩德性后,她对虎娃的教导就格外注意,生怕养出个沽名钓誉、忘恩负义的读书人来,平日里也不怎么纵着虎娃的性子,因此这会儿看起来,还是带着几分憨厚可爱的。
精明人自有精明人的运筹帷幄,淳朴人也有淳朴人的处事法则,叶蓁蓁对虎娃的性子乐见其成,并没有出手干预的意思。
好在叶大婶也没有真打,只是做做样子罢了,不管虎娃怎么说,四丫总是要出嫁的。
叶蓁蓁免不得多问了一句:“娘,您在临西县可曾相看了人家?有没有找到适合四妹的郎君?”
四丫还是未出阁的少女,按理说不该在她面前讨论这些的,叶蓁蓁却不以为然,婚姻毕竟关乎到女人一辈子,总得让她有知情权的。
这不,四丫虽然害羞,还是竖起了耳朵偷听,就足够证明她心底在意得很。
提起这事,叶大婶脸上难掩忧愁:“目前还未找到合适的人选,你当年十六岁才成亲,左右四丫才十四岁,在等一年也不迟。”
事实上,自从大姑爷的身份节节高攀之后,作为他外家的叶家也水涨船高,年岁正好的四丫更是成为有心人眼中的香饽饽,登门求亲的媒人几乎能把门槛给踩烂了。
这些都是叶家做梦都不敢肖想的亲事,这会儿却主动送上门来,叶大婶非但没有被虚荣心冲昏了头脑,反而徒添了忧虑。
不是妄自菲薄,自家是什么门第她一清二楚,在大女婿发迹之前,叶家连耕读人家都算不上,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女儿也养得粗糙,连大户人家的丫鬟都比不上,怎么敢把她嫁入乡绅土豪人家呢?
那些求亲的人上门,不外乎是为了大姑爷的权势,并不是看中她家的姑娘,若是嫁过去,怕是要吃苦头的。
门当户对,并不仅仅是说说而已,大丫头幸运,能够与大姑爷琴瑟和鸣,并不代表四丫也有这等本事。
可是按照叶家门第去找姑爷,又怕丢了大姑爷的脸,所以四丫头的婚事不上不下,可把她的头发都给愁白了。
叶大婶的慈母心肠,叶蓁蓁无法感同身受,但也能够理解,她也有些发愁,索性问四丫:“四妹妹,你想要什么样的郎君?”
与其他们瞎找一通,还不如问问当事人的意见。
亲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姑娘家掺和的道理?叶大婶虽然觉得胡闹,但也没有反驳,与叶蓁蓁一通朝四丫看去。
四丫脸蛋热得几乎能煎鸡蛋,但看娘亲没有阻拦的意思,便打着胆子说道:“我自知不如姐姐聪慧,也不求像姐姐一样高嫁,只希望和未来夫君身份相当,知情合意地过日子就好。”
这个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身份相当的夫郎好找,当日子能过到一处的良人可不好找,但这要求又是合理的,那个少女心中不是诗呢,总是盼望着找个托付一生的良人的。
叶蓁蓁拍了拍她的手:“姐姐知道,你放心,姐姐非给你找个合心意的夫郎不可,咱们宁缺毋滥,绝不将就,实在找不着,姐姐养你。”
“我!还有我!”虎娃不甘示弱地举起手,积极得不行。
叶大婶实在没忍住,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原以为自家大闺女当了官夫人后稳重了不少,没想到还是个不靠谱的。
难为自家姑爷愿意宽宏大量地包容自家蠢闺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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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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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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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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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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