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慎没有回去太、原,一路随行,再加上排场阔绰的崔世宏,一路上浩浩荡荡,不少当地官员闻讯赶来拜见,成功地让叶蓁蓁明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道理。
不过也托他们殷勤招待的福,一路上的住宿饮食不算差,虽然不可避免地有奔波劳累,但已经算是不怎么受罪了。
六天后,一行人终于抵达清、河崔家祖宅。
崔家祖宅坐落清、河县,作为在此盘踞几百年的世家大族,此地说是崔家的半壁天下也不过分,他们的车马才刚刚抵达,就已经有一群等候迎接的人马和看热闹的百姓,乌泱泱的都是人。
叶蓁蓁偷偷地揭开车帘子看了一眼,发现风情与京城不同,虽无天子脚的雍容华贵,但百姓们气度闲雅从容,可见生活条件不算错。
还未等她再看出些什么,就被崔大娘拉回了帘子,她并不是规矩重的人,只是提醒道:“蓁儿,崔家是百年世家,以前还有几分名士的自由和不羁,现在只剩下对规矩和礼法的严苛了。你要记得我在路上与你讲过的东西,不要被她们挑出错处。”
叶蓁蓁觉得崔大娘多虑,因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们若是心怀不善,肯定能找茬的。
不过她没有争辩,只是老老实实地点头,“我知道了娘,娘,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崔大娘忍不住一笑,“你这孩子,我与她们打交道了这么多年,她们什么德性我一清二楚,到时候回了内宅,你能不说话就不说话,都交给娘。”
再怎么说,她也是在两个世家中混过的人。
别看崔大娘存在感一向不高,但叶蓁蓁从未小瞧过她的能力,毕竟她的人情处事都是被崔大娘培养出来的。
叶蓁蓁见她情绪并没有受到重回故地的影响,便放心地点头,细细听着外边的谈话。
崔维桢大部分时间坐在马车上,但偶尔也会骑着红云在外边跑马,红云是千里马,重回崔家后就被伺候得很好,如今膘肥体壮,神采飞扬,一路上有机会就撒欢,可把它给高兴坏了。
等到差不多到了清、河县,崔维桢就下车骑马,于是清、河县的百姓们就有幸看到一位青衣俊美公子骑着高头大马缓缓逼近,待看清年轻公子的面容时,人群里顿时一阵骚动。
年轻妇人姑娘是为俏郎君而心神摇曳,上了点年纪的人,却无法忘记着一张脸。
已经有人压抑不住兴奋地说道:“这,这难道是五郎的儿子?”
五郎?
五郎是何许人也?清、河县的骄傲啊。就算是年轻人都听过自家爹娘曾经念叨过那位名满天下、俊逸风流的崔世昌,而他英年早逝的命运更是让这则传说添上悲剧和意难平的意味,以至于让人念念不忘,感叹至今。
如今再见风采不减其夫的五郎之子,清河人如何不激动?
“肯定是五郎之子!我曾今见过他!子肖其父,桢郎如五郎般连中三元,如今已经是翰林了!”
“真是五郎的儿子?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
“我听说五郎的儿子和未亡人这些年都流浪在外,这是怎么回事?”
“大家族内部的事情咱们小老百姓怎么知道?说不定是谣言呢。”
“其他暂且不提,桢郎真真是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你可拉到吧,当年你也是这么说他爹的。” “……”
一群人叽叽喳喳,就算没仔细听也能听到一星半点,崔维桢脸色依旧温雅从容,漆黑的眸子里收敛着无人能懂的暗芒,表情还算平静,但其他两人却没能那么自然了。
王君慎想起他英年早逝地妹婿,心中不无遗憾,但年崔世昌虽然与他观念不和,但该有的尊敬一点也不少,若是他还没有死,王家想必会比今日好上许多。
崔世宏脸色阴沉,几乎控制不住脸上的不悦。崔世昌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虽然已经拔掉,但依旧留下疤痕,时时刻刻都有人提醒着他的存在,疤痕隐隐作痛,让他很是不痛快。
清河百姓的讨论让他很是不悦,这么多年来吃用着崔家的好处,忘了当家做主的人是谁,偏偏惦记着一个死去的人,在他眼里,和白眼狼无异。
还有崔维桢……
崔维桢接到崔世宏看来的视线,微微一笑,“伯父有何指教?”
崔世宏脸上挤出一道温和的笑容,“看到此地百姓了没?当年你爹每次回清河,受到的追捧比潘安宋玉还盛,你虽然比不上你父亲,但也不遑多让了。”
“伯父过奖了,侄儿尚且不及亡父的万分之一。”崔维桢闪过一丝波动,“侄儿只想完成父亲未竟的心愿,做到无愧于心,已经算是慰告父亲亡魂了。”
崔世宏脸色微微一变,眼底闪过一抹不自在之色,他审视着崔维桢的表情,见他并没有怨怼和隐忍之色,才稍稍放下心来,说道:“子承父志,再合适不过了,伯父相信你一定能做到。虽然你父亲已经去世了,但伯父是你嫡亲的长辈,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伯父。”
神态慈和,就像一个关心侄子的好长辈,若是不知道他是谋害父亲的罪魁祸首,崔维桢几乎被他蒙骗过去。
压抑住心中翻腾的杀意,崔维桢平和的笑着,“伯父的一番苦心,侄儿记住了。”
崔世宏这才满意地点头,崔世昌已死,死人永远争不过活人,他才是唯一的胜利者,合该享受胜利的果实。至于崔维桢……不过是羽翼未丰的小子罢了,他有的是办法对付。
如此一想,他心情愈发明媚,脸上的笑容更是不掺杂半点儿水分,待看到远处站着的人影时,和气地说道:“是本地父母官和你叔叔们来接咱们回家了。”
崔维桢放眼望去,看到等候在侧的叔叔们,唇角挑起了不易察觉的弧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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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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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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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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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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