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旺夫小田妻叶蓁蓁崔维桢>第134章 胡姬酒肆
  搅乱一池春意的崔维桢,出了首饰店,便与叶蓁蓁继续往下走,忽然有各种嘈杂喧闹的声音传来,抬眼一看,原来是到了瓦舍。

  瓦舍中热闹非凡,像雨后春笋般林立着许许多多的看棚,这些看棚非常简陋,以木头支架起表演的空间,粗布遮盖,四周或是绳网或是栏杆围起来,如此将观众和表演者分开。

  这样的看棚,名曰勾栏。这时勾栏的词意还很纯粹,是以卖艺为生的艺人表演场所,目之所见有耍猴的、耍杂技的、射箭的、说书的、唱曲儿的、耍傀儡戏的……种类繁多,枚不胜举。

  每一个勾栏前都聚集许多观众,相邻勾栏的表演者还会飙戏抢观众,声势一阵盖过一阵,引得观众连连喝彩,赏钱更是毫不吝啬地投入壶中,哐啷作响,热闹非凡。

  勾栏主手段百出,不仅要留住观众,还要吸引更多的观众来观看,叶蓁蓁这会儿就遇上了邀棚的艺人。

  来人指使着一只油光滑亮的猴子冲他们行礼作揖、撒娇卖萌,口中吱吱地叫唤着,手中还指着不远处的耍猴勾栏,似是在催促他们去观赏。

  叶蓁蓁被这只灵性十足的猴子萌到了,试探性地伸手,要摸它脑袋,猴子非但没有反抗,还很温顺地凑过来蹭她的手心,乖巧极了。

  耍猴的少年趁机说道,“郎君,小娘子,我们家是整个京都耍猴最厉害的,你们去捧个人场吧,若是和您的意,随便打赏,哪怕是一个铜板可是对我们的支持。”

  叶蓁蓁眼睛亮晶晶的,期待地看向崔维桢。

  崔维桢无奈摇头,“想看就去看吧。”

  看耍猴的人并不少,一堆人凑在一起呼喊震天,连冷飕飕的天气都变得热腾起来,叶蓁蓁作为女子,自然不能不管不顾地往人群里钻,还得让崔维桢保驾护航的。

  可怜他一个翩翩世公子,要和一群人挤在人堆了,实在是为难他了。

  但是,叶蓁蓁看得很欢乐就是了。

  后世各式各样的节目精彩纷呈,但这种原汁原味的百艺杂耍已经不多见,甚至好多已经失传,比如说耍猴,在古代比比皆是,现在就几乎看不到了。

  几乎把瓦舍所有的勾栏都转了个遍,打赏了不少银子后,叶蓁蓁才意犹未尽地离开,没办法,天儿太冷,她鼻子都冻红。

  不过她玩心未消,摇晃着崔维桢的胳膊说道,“桢哥儿,还有哪里好玩的地方吗?再带我去玩吧。”

  崔维桢替她系紧身上的斗篷,无奈地看着她,“先歇会吧,你饿不饿?现在都中午了,要不去酒肆吃点东西吧。”

  不提还好,这么一提,被忽略许久的肚子立马应景地唱起了空城计,叶蓁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记得西边有处胡姬酒肆,咱们去那里吧。”

  崔维桢有些犹豫,但禁不住她的恳求,还是带她去了——她就像个小孩子似的,对新鲜事物抱有十足好奇心,要是他不答应,下次肯定自己偷偷溜来的。

  东市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地方,各国胡人来往买卖,渐渐在市集内开起珠宝店、酒肆、书坊等等,各色店肆中,最多也最有特色的当属胡姬酒肆。

  胡姬酒肆主要售卖来自胡人的美酒,服务人员并不是寻常食肆的店小二,而是具有异域风情的美艳胡姬。她们能歌善舞,容貌绮丽,对喜欢风花雪月的读书人有着天然吸引力,久而久之,胡姬酒肆成为读书人聚集场所。

  特别是春闱在即,进京赶考的士子举办诗会、交流学习十分频繁,胡姬酒肆常常爆满,每天都有上百首诗作从各大酒肆中流出,只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即便有出彩的诗作,也常常明珠蒙尘,难有出头之日。

  此时正是午食时辰,酒肆里坐满了青衫白袍的食客,他们坐在胡凳上,前面矮几摆放着酒菜。

  矮几和矮几之间首尾相连,围成一个大圈,圈子当中有穿着轻薄的胡姬敲鼓起舞,笙歌燕舞,文人风流,多多少少有些放浪形骸,难怪刚刚崔维桢听说要来此地,犹豫了半晌。

  酒肆中的胡姬,除了起舞奏乐的,剩下的便是纯粹的服务人员了,应是特地训练过仪态,只需在场中行走便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而且她们各个穿着清凉,贴身的薄纱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连叶蓁蓁看了都垂涎不已,更别说那些“食色性也”的读书人了。

  不过,叶蓁蓁吸溜了一下被冻出来的鼻涕,对胡姬们的敬业精神大为佩服,看来不管什么年代,女人的抗冻能力都是最强的。

  就连她,出门时要不是有崔维桢督促,她连斗篷都不想披呢。

  有新客人进门,一个有着黄色卷毛的胡姬迎了上来,她应该是波斯人,五官深刻,眼窝深陷,碧色的眼眸像珠宝一般透彻清亮,一袭火红衣裙,描金的头纱随着她的俯身行礼逶迤开来,添上浓浓的异域风情。

  “欢迎客人光临,请随奴入座。”等到两人坐下,她才笑问道,“不知客人需要什么酒菜?”

  崔维桢显然来过不少次,轻车熟路地点了几道菜和一盏葡萄酒,又问叶蓁蓁,“你还有什么要吃的?此处有胡饼、五福饼、抓饭、樱桃饆饠、鲤鱼脍、三勒浆……”

  结果,叶蓁蓁的眼神很奇怪,其中包含的意味让他脊背一寒,下意识地挺直身子,故作平静地问道,“怎么了?没有喜欢吃的吗?那咱们去别家吧。”

  “不用,就这家。”

  叶蓁蓁按住做势起身的崔维桢,还是没忍住,用着酸溜溜的口吻问道,“我听你点菜很熟练嘛,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里?”

  崔维桢嘴角一抽,身体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这是一道送命题。

  和所有贪鲜好奇的年轻人一样,崔维桢有了交际能力后,几乎把京城所有地方都逛遍了,胡姬酒肆更是没有落下,因为此地读书人多,同窗聚会也常常设在此地,想不熟悉是很难的。

  很显然,叶蓁蓁这个小醋坛子介意得很,所以说,他要怎么回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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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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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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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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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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