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足够小心,她手上的痂落掉后,只留下淡淡的红痕,再过一段日子,连痕迹都消失无踪了。
一场秋雨一场寒,天气渐渐冷了起来,叶蓁蓁得到不少分红,托王祁弄了不少上等的皮子回来,做了好几件斗篷,好歹能够抵挡棉绒御寒。
冬天的第一场雪,无声无息地来临了。
万籁寂静无声,天地银装素裹。
屋檐上、石阶上、树枝上都堆积着厚厚的白雪,靴子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地响,桂兰婶担心积雪太多,天还没亮就拿了扫帚开始清扫,刷刷刷的扫地声也成了清晨和谐的旋律。
叶蓁蓁半夜觉得冷,直接滚进桢哥儿怀里取暖,几乎整个人黏在他身上,因此他一动,叶蓁蓁就醒了。
“吵醒你了?还早着呢,继续睡吧。”
崔维桢的声音带着弄睡初醒的低沉沙哑,叶蓁蓁听得耳朵发麻,恋恋不舍地蹭在他身上,听着外边簌簌的声响,原来是下雪了,难怪这么冷。
“今儿个天太冷了,你再睡会儿吧。”
崔维桢是非常有自制力的人,即便是休沐也准时五更天起床,洗漱后就去前院打拳练体,回来用完早膳又去书房读背诗书,从未间断过。
今日也不同,只是他被叶蓁蓁牢牢抱着,根本动弹不得,在床上赖了一刻钟后,已经是极限了。
“乖,别闹了,松开吧。”
叶蓁蓁慢吞吞地松开手脚,热烘烘的大暖炉一离开,被窝立马就冷起来,她挣扎了许久,终于还是睡不下去,也跟着起来了。
外头簌簌地下着雪,叶蓁蓁有些好奇,不知古代的雪花会不会比现代晶莹洁白,刚在窗户支开点隙缝,刺骨的寒风便钻了进来,冻得她浑身一抖,打了个喷嚏。
忽而身上一暖,却是崔维桢取了斗篷披在她身上,冷着脸训斥她,“衣裳未着就开窗,犯了风寒怎么办?”
叶蓁蓁自知理亏,垂头乖乖听训,崔维桢瞧着她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心里又气又无奈,“愣着做什么,还要让我伺候你穿衣吗?”
小的哪敢啊!
叶蓁蓁立马去穿衣梳洗,系上暖和的斗篷,硬着头皮,在桢哥儿的虎视眈眈之下,再次支开窗户往外张望。
下雪的天气总是昏暗阴沉,鹅毛大雪一片片地从天上飘落,铺了一地雪白,未经污染的雪花确实比后世晶莹,看得叶蓁蓁稀奇不已。
环视着光秃秃的院子,她难得风雅了一回,”可惜没有梅树,红梅映雪,才是好看呢。”
崔维桢眉梢微动,“云崖山有梅林,前几日已经开花了。”
叶蓁蓁欣喜回头,“桢哥儿,你要带我去赏梅吗?”
“我何时说过了?”
崔维桢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衣裳,拂去每一条褶皱,俊脸冷静又克制,正经得不行,“我今日还有功课,哪有时间陪你瞎玩。”
“桢哥儿,你就行行好,带我去玩嘛。”
叶蓁蓁抱住他的手臂软语哀求,圆溜溜的黑瞳眼巴巴地看着他,“读书要劳逸结合,你闭门造车,读遍了诗律也做不出好诗了,正巧有了美景,你带我去看,说不定就灵光一闪,做出一手名垂千古的好诗呢。”
崔维桢高深莫测地看着她,“你懂得还挺多的。”
叶蓁蓁得意,谦虚道,“一般般啦,远远不及您厉害。”
这马屁拍得,可谓是诚意十足,以往可不会这么夸他。
崔维桢笑了,眼中带上某种促狭,“你都说了作诗,我陪你去赏梅,你回来得作一首诗才行。”
叶蓁蓁傻眼了,九年义务教育教会她背诗,但没教她作诗啊!
“我没学过作诗,不会!写游记还可以。”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写的游记,她就没再怕的。
崔维桢佯装思考了一番,终于在叶蓁蓁期待的眼神中点了点头,“好吧。”
“桢哥儿,你真是太好了,我最喜欢你了。”
每次答应什么请求,叶蓁蓁都是这么恭维的,崔维桢板着脸装矜持,但微挑的唇角泄露了他的好心情。
当然,对于某人贫瘠的语言表达,他还不忘嘲讽了一句,“翻来覆去只会这句话,没文化。”
叶蓁蓁心情飞扬,压根儿没介意桢哥儿别扭又傲娇的挑刺,嘴里哼着歌儿,开始换外出的衣裳,梳妆打扮,忙得不亦乐乎。
等到崔维桢从前院练体回来,看到焕然一新的叶蓁蓁,眸光暗了暗。
经过小半年的蕴养,叶蓁蓁绝非吴下阿蒙,不知不觉间,从一个小有姿色的村姑,蜕变成水灵鲜嫩的大美女。
她穿着一身银红色交衽长裙,映衬得露在的肌肤白瓷细腻,莹润生辉。少女娇俏可人的弧度上,是性感美丽的肩骨,脖颈颀长笔直,仿佛天鹅般优雅从容。
少女的五官本就生得出色,之前暗黄粗糙的皮肤遮掩了她的光华,这会儿完完全全褪去往日的青涩与粗糙,肌肤如剥了个壳的鸡蛋般嫩又滑润白,再被扫上一层淡淡的落霞膏,更是钟灵毓秀,霞姿月韵。
她的头发又浓又密,又黑又亮,梳着一头垂鬟分肖髻,乌发分股,结鬟于顶,零散的发丝便自然垂于前面,宛若绸缎瀑布一般倾洒而下,在晨光中流动着健康华亮的亮泽。
最出彩的当属她的眼睛。
杏眼娇俏,黑亮有神的眸子囧囧有神镶嵌其中,顾盼生辉,灵动鲜活,在看到崔维桢的那一瞬间,像是黑夜里点燃的火把,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她兴奋地迎了上来,垂坠在鬓发上的两团小毛球也随之摇晃,她笑盈盈地转了一圈,抬起头来看他,“桢哥儿,这是我新作的衣裳,好看吗?”
崔维桢今天才发现,原来她笑起来,居然还有酒窝。
他的手有些痒,很想戳一戳,但太显孟浪与轻浮,最终还是握住她坠在鬓发上的小白球,轻轻地揉了揉,低声道,“好看。”
称赞的是衣裳还是人,他已经辨不清,但博得叶蓁蓁欢快的笑容,这已经足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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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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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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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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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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