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辛辛苦苦抄完描红功课,发现崔维桢也没闲着,他不知何时弄来一只炭笔,正在宣纸上认真作画,而作画的内容,她是再熟悉不过了。
“通缉令”上的碧云画像,竟被他一模一样地复制出来了!
原画已经被撕毁,仅靠着不久前见过的一次,就能丝毫不差地复制下来,这样的惊人的记忆力,还属于人类的范畴吗?
这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天赋啊!
“我画得正确吗?”崔维桢放下炭笔问她。
叶蓁蓁从重大的打击中回神,焕发出极大的好奇心,“桢哥儿,你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吗?”
崔维桢再次翻看她的描红功课,一边朱笔画圈,一边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差不多吧,若是不特别回忆,即便当时记住了,不久也会忘掉的。”
这已经是天赋超常了。
并不是每个人的瞬时记忆都能转变为长时记忆的,这样的本事,绝对是文科生梦寐以求的超能力。
叶蓁蓁暗戳戳地羡慕了一番,见他又要批改功课,连忙把人拉过来,“桢哥儿,你就饶了我,功课明日再批改。趁着现在有时间,我教你作画吧。”
她的素描水平并不是专业水平,但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教尚未入门的桢哥儿绰绰有余。
结果,她很快就被打脸了。
素描讲究空间和阴影变化,这是古代画法未曾涉及的领域,崔维桢从始至终都认真听着叶蓁蓁讲述,遇到不懂的就刨根问底地问清楚,才两天的功夫,她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亏她还想着用素描拿捏人,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太天真了。
她那点知识技巧被套得干干净净,崔维桢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自个儿琢磨学习办法去了,压根就不用她教。
现在崔维桢已经被激发了静物作画的兴趣,得空就待在书房观察静物,并且笔不耕辍地在宣纸上构图作画,笔触从一开始的幼稚到成熟,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能画出人物肖像了。
天赋这种东西,真的是用来打击人的。
叶蓁蓁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只好在厨艺上补偿自己摇摇欲坠的自信心,甭管桢哥儿有多么妖孽,还是折服在她的厨艺之下的。
还有一点值得安慰的是,在崔大娘的悉心指导下,她的女红手艺大有长进,现在已经能够自行缝制衣裳了。
因为练习素描的缘故,崔维桢越来越多待在东梢间书房,叶蓁蓁的专属书案被迫让出半壁城河,充作他的练习场地。
这一日,叶蓁蓁刚写完描红功课,就听桢哥儿问她,“你的手怎么回事?”
叶蓁蓁下意识地看了看手掌和手肘,压根没沾到墨汁,便疑惑地看去,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崔维桢直接抓住她的手腕,举到眼前一看,才发现她指腹上密密麻麻的黑点并不是错觉,而真的是创口。
看样子,像是被绣花针刺到留下来的。
他眉头不自觉地皱起,“你和娘学女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么还被刺到手指?”
“最近我在学刺绣,一不留神就会被扎到,一点儿也不疼。”
十指连心,被扎到肯定是疼的,不过疼着疼着就习惯了,叶蓁蓁也没当一回事,不料被桢哥儿注意到了,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些甜的。
“学不会就别学了,日后再买几个绣娘,不需要你和娘操心针线活儿。”
叶蓁蓁唇角上挑,压都压不住,“可是我想亲手给你绣荷包啊。”
她心心念念许久的荷包还没绣出来,怎么能轻言放弃呢。
崔维桢愣了愣,耳郭染上一层浅淡的红晕,他轻咳了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木盒,故作不经意地说道,“这是给你的。”
“什么东西?”
叶蓁蓁好奇地打开,才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碧玉雕琢的玉簪,玉簪通体碧绿,唯有末梢一点晕红,被工匠精雕细琢成一朵含羞绽放的桃花,栩栩如生,美轮美奂。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得住首饰的诱惑,叶蓁蓁也不例外。
在看到玉桃簪的那一刻,她就欣喜地拿起来端详,越看越喜欢,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崔维桢,“桢哥儿,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吗?”
崔维桢在送出玉簪后,就一本正经地摆着架子作画,然而他心思全然不在画上,连笔下的线条凌了乱成团也不曾察觉,这会儿听到叶蓁蓁的询问,才故作淡然地抬起头,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回应他的,是叶蓁蓁激动的惊呼。
她像是兔子精俯身似的,一下子就蹦跶到他身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双瞳又黑又亮,泛着璀璨的笑意,仿佛春天在她眼底盛开了似的。
她笑着,然后在他脸上吧唧地亲了一下,“桢哥儿,你今天是特地发糖的吗?我的心都快被你甜化了。”
崔维桢揽住她开始下滑的身体,板着的脸终究还是没绷住,唇角挑起愉悦的弧度,“我曾经说过,日后会给你送首饰的。”
叶蓁蓁未曾忘记,这是桢哥儿给她买第一块铜镜的时候说的,只是时间过去这么久,她还当他忘了,没想到一直都记得。
突如其来的惊喜,才更让她觉得弥足珍贵。
被人珍重的滋味像是麻沸散,一旦沾上就上了瘾,叶蓁蓁甚至能感到自己正在缓缓沦陷,但是一点也不想阻止。
若是可以,她想要牢牢地抓住他,一辈子也不松手。
叶蓁蓁心情澎湃,送礼物的崔维桢也心满意足。
自从叶蓁蓁开始做生意后,崔家就未曾短过银子,只是除了必要的花费外,崔维桢从未向她伸手要过银子,在他的认知里,这是叶蓁蓁赚的体己银子,不能动的。
就连这支玉簪,也是崔维桢自己攒下来的,精益求精地挑选了这块好玉,让能工巧匠雕琢出来,今日才取回来,给叶蓁蓁一个惊喜。
看她激动欢快的样子,崔维桢觉得,即便私家房钱花光了,也是值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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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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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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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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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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