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起床吧。”
清朗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叶蓁蓁才意识到自己整个人都趴在桢哥儿身上,难怪他醒了也起不来。
她故作迷糊地在他怀里蹭了蹭,确保脸上的油花擦干净后,才抬起头灿烂一笑,“桢哥儿,早啊。”
崔维桢的目光落在胸口皱巴巴的中衣上,脸色微微一僵,“……早。”
叶蓁蓁心虚地左顾右盼,她可不是故意的,一大早起来脸上难免起油,为了不败坏自己的形象,只能委屈桢哥儿的衣裳了。
至于洁癖什么的,不是没擦他身上么,大不了等会儿帮他洗了就是。
她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一看就知道不安分,崔维桢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再不起来,我的手脚就要废掉了。”
被压了一晚上,可不就僵硬了么。
叶蓁蓁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还嘴硬地来了一句,“活该,谁让你非要搂着我睡的。”
崔维桢缓缓活动着手脚,闻言挑眉看她,眼神似乎含带着别的意味,叶蓁蓁顿时溃不成军,红着脸跑出去了。
单凭眼神就能释出荷尔蒙,这简直就是犯规嘛!
等她慢吞吞地打了水回来,桢哥儿已经重新换了身中衣,看了被丢在一旁的一团中衣,她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刚要拿出去浆洗,就被叫住了。
“放下吧。”
崔维桢看着吓了一跳的叶蓁蓁,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要去买书童,顺便给家里买几个伺候的下人,以后这些粗活你不必干了。”
叶蓁蓁原本就不是什么勤快人,以后不用干家务活,自然是乐意,在用完早膳后,兴冲冲地和崔维桢一起去买下人了。
县城有专门的人牙市场,闹哄哄的全是叫卖声,两人才刚现身,就被哄拥而上的中人包围了,口灿生莲地介绍着自个手里的资源。
叶蓁蓁没用过下人,也不乱发表意见,直接交给桢哥儿挑选了。
只见他在牙市转了一圈,然后在一个十岁左右的男童跟前站定,声音肯定,“你识字?”
男童看到崔维桢,眼中迅速迸发出希望的光芒,“回郎君的话,小人曾读过几年的私塾,《千字文》、《百家姓》和《诗经》都识得了。”
不错,比某人有文化多了。
不知被暗中吐槽的叶蓁蓁,继续默默围观。
崔维桢又问,“缘何卖身?”
男童还未说话,一直跟着他们的中人就说了,“这位郎君,他名叫洪知远,读过几年书,因为家里老子娘病了,才想着卖身给老子娘看病的。他还有个姐姐,要求主家必须买了他们一家三口,所以现在还没卖出去呢。”
“郎君,求你买了我们吧,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小人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
洪知远噗通地跪下了下来,实实在在地磕了好几下脑袋,叶蓁蓁看得不忍,连忙把人搀扶起来,“你这孩子,快别磕了,把脑袋磕坏了就得不偿失了。你放心,你们一家三口我们都买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叶蓁蓁不说对桢哥儿有十分的了解,但五六分也是有的了。
洪远这孩子清秀白净,神色不卑不亢,仪态大方,与其他卖身为奴的愁苦大众形成鲜明对比,一看就知道是识礼的,这样的书童,带出去一点也不丢分。
这些暂且不谈,就凭他的孝心,崔维桢也不会舍弃了他。
洪知远看了崔维桢一眼,见他没有反驳,顿时欣喜若狂,“多谢郎君,多谢夫人,我娘和姐姐都能干活,一定不会让您白花银子的。”
崔维桢花了十五两银子与中人交易,拿到洪家三人的卖身契后,又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洪知远,“这银子你拿着,先带你娘去抓药看病,看完病就回来吧。”
说了一遍地址。
洪知远拿着沉甸甸的银子,眼中已经蓄满了泪花,虽然遭遇了苦难和磋磨,但是世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就例如如郎君和夫人,就是他遇到最好的人了。
他又是跪下磕头,交代了一声,就揣着银子回去客栈——她娘病了不能出来,姐姐在客栈里随身照顾。
因为攥着他们的卖身契,崔维桢和叶蓁蓁也不怕他们跑掉,一次性解决完下人问题后,他们又去买了些笔墨纸砚。
——没办法,叶蓁蓁要练字,纸墨花销实在太大了。
等他们逛了一圈回来,刚好碰上找上门的洪知远母子三人。
洪知远的娘姓宋,名桂兰,人称桂兰婶,约莫三十岁上下,年轻比崔大娘小,但面相更显老,病重蜡黄苍白的脸色更显得她憔悴虚弱了。
她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见到崔维桢和叶蓁蓁,就要拉着一双儿女下跪,叶蓁蓁哪忍心让病人这么折腾,连忙把人拉起来,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安排在前院的倒座房里了。
“这屋子我前天才让人清扫过,你们安心住下,要是有什么欠缺的,尽管告诉我,我再添置就是。”
“并没有什么缺的了,不敢再劳烦夫人操心。”
桂兰婶连道不用,又把她的女儿洪玉秀推出来,“夫人,奴婢病中不能伺候,家里的活儿就交给玉秀吧,无论是女红还是膳食,她都擅长。”
玉秀才十四五岁的年纪,长相清秀,性情有些内敛,若是在以前,她肯定是不会雇佣童工的,但现在时代不同了,十五岁就是成年,让她干活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叶蓁蓁也才十六岁,嫁进崔家后,不也照顾病人,忙上忙下的吗?
虽然如此,叶蓁蓁也没太苛刻,一日三餐还是她亲自动手,衣服和擦洗的活儿交给玉秀,忙完了也不必随身侍候,可以回去前院照顾桂兰婶。
崔大娘也见了洪家三口,觉得他们心眼儿正,玉秀和洪知远干活都利索,直夸他们会挑人。
叶蓁蓁不敢居功,是桢哥儿会挑人而已。
家中杂事处理得差不多,崔维桢也到了上县学的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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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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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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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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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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