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纽约搭乘飞机前往洛杉矶,大概需要6小时左右才能抵达。
钱松只用了十几秒——他土遁的。
为了防备不时之需,他一共土遁携带了8888只紫薯分身,聚集在了托尼·斯塔克家豪宅附近的地下深层中。
为什么要选8888这个数字呢?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钱松只是觉得这数字吉利,而且好听。
上次和墨菲斯托战斗的时候,他也预备了好多分身来着,只是那个魔王投影太弱了,导致他的分身们“英雄无用武之地”。
这一次,钱松打算把出风头的机会全都让给这些分身们,也让它们冒出来晒晒太阳,总是埋在地下,总让人有种它们正在发霉的错觉。
当然了,钱松的分身们是不可能发霉的,这只是他的心理作用。xǐυmь.℃òm
因为一切试图腐化它们的微生物,在接触到这些分身的瞬间,都会被分解成营养物质(氨基酸、烷烃类化合物、氮、磷、钾、水分等)吸收掉。
钱松钻出洛杉矶这片土地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黄昏了。
虽说人生地不熟,但他不打算睡大街——他早已经通知了蚁人斯科特给他准备好旅馆了。
是的,钱松答应过蚁人,要带他来参加托尼的婚礼。
可怜的蚁人还要为他垫付住宿费。
要知道,在美国,就算是好朋友之间,消费也是AA制的。
但是钱松是个典型的华国人,这求人办事,就要有求人办事的态度,不是他拿乔,礼尚往来,那不得意思意思?
所以蚁人还得请他吃牛排。
…………
Lawry'sThePrimeRib(洛杉矶地标牛排馆)是一家80年的老店了,算是加州数得上名儿的牛排餐厅,斯科特就在这里款待钱松。
当钱松走进这家豪华的餐馆的时候,面色怪异地看了蚁人一眼,问道:“你这么有钱么?”
这档次,人均消费肯定不低啊。
斯科特面色一窘,讪笑道:“有折扣……我从朋友那儿搞到了优惠券。”
钱松倒是记得,蚁人的确有好几个不太靠谱的朋友,其中有一个超级话痨,讲段子恨不得从宇宙大爆炸开始讲起,钱松对他印象深刻——那家伙貌似还创业开公司了。
钱松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走了进去,人家做东,只要请他吃饭了,管他是花钱的,还是欠人情的?
结果,等斯科特向服务员出示了自己的优惠券后,钱松能明显感觉到侍者眼中一闪而过的不屑。
他们被安排到了一个逼仄的角落里,连餐桌都比别人的小一半。
在这个国度,种族歧视也许会被人诟病,但是贫穷歧视却无人发声。
盗贼出身的蚁人对这样的态度早已习以为常,在以前,他连来这样的餐厅吃顿饭都舍不得,太贵了。
钱松也没有大惊小怪,没有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让蚁人难堪,也没有喊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来让蚁人尴尬,他吃的是人情。
啥叫人情?
尽自己的能力,做出最慷慨的宴请——讲究的是心意,而不是山珍海味。
很显然,以蚁人现在的经济水平,能在这里请客,已经算是尽力了。
钱松很认真地吃起了鼻孔朝天的侍者端上来的牛排,甚至享受般地闭起了眼睛。
不是因为牛排太好吃了,而是在心中感慨万千着:
他,钱松,115年了,终于再次拥有了味蕾。
是的,这具他唯一的血肉分身,各种生理感官一直都在缓慢地“复苏”着。
酸、甜、苦、辣、咸,肉汁和油脂混合而成的香味,通过味蕾弥散在整个嘴巴里,这种久违的满足感,唤醒了钱松前世的许多记忆:
孩提时,外婆常做的红烧鲤鱼;
小学时,每天早晨必喝的瓶装酸奶;
青春期发育时,一顿吃下去的整只烧鸡;
初中时,校门口每天必吃的手抓饼;
高中住校时,妈妈送来的家常小炒;
大学时,和同学们一起踏青,一起野炊;
工作后,跟着翻译团出国到处跑,吃遍了各国的菜肴;
初恋后,女朋友送的紫薯便当……
“呃……”钱松回过神来,某段最想遗忘的记忆又冒出来了,有点扫兴。
他到现在都记得,自己被紫薯噎死前那副“我不想死”的扭曲表情。
“怎么了钱先生?不合胃口吗?”斯科特见钱松皱眉苦脸,嘟囔着嘴巴含糊地问道,这儿的牛排太好吃了,他嘴巴里塞得满满的。
钱松翻了个白眼,我要是说不好吃,岂不是在打你的脸?瞧你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吧。
论逗比程度,钱松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人里,也就只有星爵能和蚁人比比了。
囫囵吞下一口肉,蚁人低声问道:“那个……钱先生,能不能告诉我,明天你打算怎么带我去参加钢铁侠的婚礼?你有邀请函吗?可以多带一个人进去?”
钱松摇了摇头:“我没有邀请函。”
“啊?”蚁人叉子上的牛肉块掉回了盘子里,他瞪大了眼睛:“那岂不是和我一样?”
说好的带我进入超级英雄的内部圈子的呢?
说好的各种引荐的呢?
合着您也不受人待见啊?
我这是……被耍了?
看着蚁人那副“你仿佛在逗我”的表情,钱松笑着安抚道:“明天托尼的婚礼一定会非常‘热闹’,到时候你只要好好表现一番,一定会大放异彩……要知道,要想真正打入复联的圈子,起码在实力上要被他们认可,所以说,明天听我指挥,你会获得你渴望的一切。”
斯科特本想反驳,然后继续追问细节,忽然撞上了钱松笃定的眼神,不知为何,他忽然就放下了疑心,吞下了到嘴边的话语,低头继续吃起了牛排。
“那双眼睛……真好看啊。”这是斯科特的真实想法。
有侍者从桌旁走过,被斯科特叫住了:“优惠券上说……还可以免费赠送一瓶红酒,红酒呢?”
侍者本想装聋作哑一番,被四周别的客人盯着,也不好发作,只能假惺惺地弯腰,对着斯科特低声纠正道:“是两杯红酒,不是一瓶!”
说完,他从别处拿来了一瓶拆过封的红酒,分别给钱松和斯科特倒了三分之一杯,然后像只高傲的呆头鹅一样走掉了。
“敬你,未来的超级英雄,干杯!”钱松笑盈盈地举杯道。
“干杯!”
远处,看着两人推杯换盏、大吃特吃的样子,那个侍者露出了鄙夷的目光。
他继续躬身为别的顾客服务,谄媚着笑脸,完全无视别人看向他的目光中,是否也带着鄙夷。
他只要小费就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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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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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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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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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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