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钱松>第七章 纽约
  问:一个人在保持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无口、无耳、无眼、无鼻、无手、无脚,就这样深埋地下度过百年,一朝得以解脱,重见天日,会做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

  答:成为疯子,或者诗人。

  成为疯子很容易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与世隔绝了这么久,必然会做出一件件轰动世界的大事,来吸引别人的眼光,来获得关注,以填充那颗百年孤独的心脏。

  成为诗人就很不容易理解了,这里的“诗人”并不是要吟诗作赋的意思,而是像诗人一样,重新感悟,重新拥抱,重新游历这个世界,将那百年中的无聊苦闷,用天地人寰的丰满来排遣。

  钱松就属于后者。

  重见天日的他,像个孩童一样,返璞归真,哼着早已走调的小曲儿,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草原上。

  按照绝对时间来算,他也是个百岁老人了,当然了,话不能这么说,当了一百年的紫薯,和活在人堆里六世同堂的百岁老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人家历经了人世沧桑,钱松就没那个福气了。

  当然了,钱松有别的福气:

  这副躯体是本体的芽苗之一,化形的时候,钱松想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精心设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xiumb.com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过了海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发生的故事场景都在美国,三天两头就有各种外星人入侵啦,什么变种人搞事情啊,什么异界生物降临啊等等等,是个正儿八经的是非之地。

  所以啊,说到底,钱松还是瞧热闹来了。

  如果不来,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吗?

  就像是去电影院,大家都是奔着看电影去的,没人会花钱买票了结果不进去,反而在电影院门口数地上的蚂蚁玩儿吧?

  钱松现在的位置是纽约中央公园附近,这座公园免费进入,钱松摸了摸自己的小挎包,信步走了进去。

  在公园里漫步,体会着都市大公园与非洲大草原的迥异夜景,钱松一边欣赏,一边轻声歌唱:

  “我有一个~美丽滴愿望,要把自己播种在地上~

  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会结出许多的好儿郎~

  一颗送给南极,一颗送给北冰洋,一颗挂在冬天,一颗挂在晚上。

  到那个时候,世界每一个角落,都会变成我钱松的海洋~”

  就这样,钱松把手伸进挎包里,掏出一把从本体上撸下来的芽苗头子,一边走,一边撒在公园的草地里。

  现在大约是本地时间晚上10点左右,公园里没什么人,钱松的播种行为并没有人发现。

  这是钱松计划好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播种一些希望。

  作为一个曾经吃紫薯噎死的人,钱松可以算相当惜命了。

  老话说得好,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为了防止这副身躯因为什么搞笑的原因挂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多多备份啦。

  虽然钱松现在这副分身并不是普通人类能够伤害得了的,可谁让这里是漫威世界呢?

  所以说,这些紫薯精的芽苗播撒出去后,在地下生长着的紫薯,每一颗都是钱松的备份身体。

  和金刚狼那种纯粹的超速再生型的不死之身不同,钱松觉得自己这种植物型的不死之身,更高等一些。

  又逛了一会儿,钱松就觉得无聊了,这里毕竟只是人造公园,不是野外,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这个点了,公园里一片寂静。

  就在这时,钱松前方岔道上,鬼鬼祟祟走来6个人,其中两个人推着超市里很常见的那种推车,剩下4人两前两后,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两个推车里各装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袋子上印着某种钱松不认识的logo。

  “嘿,乔治,为什么我们不从大路走,非要从这公园里穿过去?”其中一个黑人青年似乎是在抱怨。

  “闭嘴!两天前我就让你准备好车,结果你这家伙居然开着偷来的皮卡过来?你真以为街上的监控摄像头都是假的?”高大的白人怒斥道。

  “呃,先别说了乔治,我想拉屎……啊!你瞧,那边有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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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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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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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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