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头发全掉光了,眼窝深陷,肤色灰白,钱松差点没认出来。
他飞到病床旁的患者信息卡边停下,这才确定了她的身份:
“201号床,简·福斯特,32岁,造血干细胞癌变Ⅲ期扩散。”
变成“蜜蜂人”的钱松比苍蝇大不了多少,所以虚弱的简·福斯特并没有发现他。
病房里非常安静,除了心电监护器发出的“嘀嘀”声,以及简·福斯特艰难的呼吸声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钱松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孤独等级排行榜”,排名第一的就是“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
病床上的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孤独的手术了,现在,饱经摧残的她,依然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太凄惨了。
钱松知道,雷神索尔是阿斯加德人,简·福斯特是地球人,一个拥有悠长的生命,另一个却只能活个匆匆几十年,就算简没有得癌症,就算他俩没分手,他们也不可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转世轮回的话,那简·福斯特就算再轮回几十次,雷神也依然还是如今这副模样。
可是即便如此,钱松还是很同情她,如果她没有遇到雷神,如果她没有和雷神恋爱,她就不会被以太粒子(现实宝石)入侵身体,就不会得癌症,就应该端坐在天文实验室里,用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就应该和一个正常的地球男人相爱相知,享受幸福……
所以,钱松打算救她。
广结善缘嘛,要的就是雪中送炭,不是吗?
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
让简·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
把“血清”叫过来,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
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妖灵】之境了,他的薯肉就算没有“唐僧肉”或者“蟠桃”那么夸张,可区区癌症,还是能够治愈的。
可是,吃了他的紫薯肉,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成为钱松的“妖仆”。
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
所谓的“妖仆”,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血奴”一样——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百分百的忠心耿耿、肝脑涂地。
钱松对挖别人墙角、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黑深残”小说里的男主,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
再说了,他是来结善缘的,不是来结仇的,所以说,他选择第二个方法。
……………………
钱松刚通过在“血清”体内植入的“绿针”通知血清过来,正打算现身,好好卖弄一番人情,就在这时,病房里的灯光突然像接触不良一样,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病床旁心电监护器的屏幕也剧烈抖动起来,还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琇書網
气氛突然变得灵异了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误入了鬼片现场呢。
接下来的一幕,也真的和鬼片没啥区别:
简·福斯特的床尾上方,大约1米见方的洁白天花板面,忽然变得如同黑泥沼泽似的,软塌塌的。
接着,这块“黑泥沼泽”开始冒泡了,黑乎乎的泡泡有苹果那么大,这些泡泡炸开的时候,散发出阵阵刺鼻的硫磺味,非常难闻。
一双巨大的脚掌,从天花板的“泥沼”中缓缓冒出,“淤泥”覆盖在脚掌上,看上去就像是刚在农田里干活儿的农夫。
这双“泥腿子”的主人是匀速下降的,由此可见,他的下降并不是因为地心引力的作用。
漆黑的“淤泥”从足尖缓缓滴落,掉在地上时无声无息,如同墨汁晕染着宣纸一样,污染了一大片。
脚掌、脚踝、小腿、大腿、身躯、手臂、脖子,最后是脑袋。
至此,一个高大的人影,全部从天花板上的“淤泥”中冒了出来,然后落在地上,整个过程轻若鸿毛,视觉冲击极为震撼。
这人虽然赤着脚,但却穿着一身得体的血色西装,黑色的衬衣配上紫色的领带,看上去颇有贵族气质。
只可惜,这家伙的脸很长,有句骂人的话:“脸拉得比驴还长”,就很适合拿来形容他。
向后梳起的大背头油光闪亮的,像是用了一公斤的发蜡,光可鉴人,精灵一般的尖耳,提示着他的非人身份。
如此邪气凛然的出场方式,拉风是挺拉风的,神秘感和节目效果也全部拉满,可怎么看,都有种最后一定会扑街的感觉。
钱松趴在垂直的墙壁上,一对小小的螯肢像蜜蜂一样互相搓着,因为现在这具身体不是1号分身,所以很遗憾,他现在看不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战斗力数值。
简·福斯特可就没有钱松这么淡定了,她虽然曾经跟着雷神去过仙宫,见过一些世面,可她现在毕竟太虚弱了,眼前这个……好吧,姑且称之为“男人”吧,这个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难不成,他其实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当死亡真的来临的时候,一向平静的简·福斯特,也不可免俗地生出了许多的不舍和遗憾。
她还是没能等到索尔。
“吸~”穿着血色西装的男人贪婪地对着简·福斯特吸了口气,咧开嘴巴赞叹道:“好纯粹的灵魂!”
简看到了他嘴里的舌头,是蓝色的。
“美丽、聪慧、高贵的女士哟,你年纪轻轻就要夭折,太可惜了。”男人缓缓走到简·福斯特的床边,右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枝盛开的红玫瑰,轻轻把花朵放在床头的药柜上,男人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想活下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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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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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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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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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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