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他闺女抢手,京城里谁有个事来找卷卷他也能理解。
但像这种一下子拐了大半年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这不是强盗是什么?
他有理有据,但皇上已经不是曾经的皇上了,他现在脸皮非常厚!
就是一个任你说什么,我都不往心里去的态度。
鱼西珩:“…………”
说真的,遇到脸皮这么厚的人他是真的没办法。
从头沉默到尾的皇上在太阳落山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天快黑了,不然爱卿留下,明日早朝完接着说?”
连黄公公听到这话都有些脸烫,他都不敢去看尚书大人的表情。
皇上您这也太无耻了……
抢了人家女儿怎么着也该态度好点,结果您不仅不收敛,还挑衅。
鱼西珩走了,他是甘拜下风。
比不过,在无耻这方面真比不过。
他不在这里跟皇上废话了,趁着天还没完全黑,跑去他闺女那里见了一面。
凌霄宫外面,个头已经长到鱼西珩肩膀的漂亮小姑娘神神秘秘地从袖子里掏出一串宝石珠子。
她把东西往他爹怀里一塞,兴奋地说:“爹你把这个带回去给我娘亲!”
“皇上放到凌霄宫的东西就是我的!以后你多来看看我,在我走之前一定要把这里的所有好东西都顺出去!”
鱼西珩:“…………好的。”
虽说既来之则安之,但小卷卷安之的也太快了。
是他多虑了,竟然会以为他姑娘在皇宫难以适应。
他顺着小卷卷的话点头,看到她像以前一样有活力后安下心,带着那东西回去了。m.χIùmЬ.CǒM
卷卷向来是说到做到的,她的效率也高到不可思议。
要不了仨月,凌霄宫里的东西她都拿得差不多了。
狄霄云陪她一起薅自己公公的羊毛,薅完一波再来一波…………
八月份,鱼确之从边关回来了,回皇宫复命之后把卷卷带回家待了三天。
来年三月,狄霄云在凌霄宫内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是足月生的,小皇孙特别健康。
值得一提的是,不知是不是因为小皇孙知道它未出世的时候是卷卷在保护他,所以生下来之后特别黏卷卷。
刚学会走就跟在卷卷身后,像一条甩也甩不掉的小尾巴一样。
但那时卷卷已经十岁,如果是她小时候还是很乐意跟小孩子玩的,但她现在长大了,小皇孙天天来粘着她就很耽误她出去玩。
不过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卷卷很久,同年,她爹终于成功辞了官,打算带着她们母女俩回江南老家,她要甩掉那条小尾巴咯!
也是同年,鱼时绪结束了在江南的五年历练生涯,被调回京城入了内阁。
上一代的故事好像结束了,皇上退位,新皇登基,不知多少老臣陆陆续续退了下去,朝堂上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
鱼白橘也在其中,他最开始被放在了户部,官职不大,只是个小小的户部员外郎,比起其他入了仕途的高官子弟来说,他这个起点算差的了。
但京城里没人敢看轻他,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当年他父亲也是从一个员外郎一步一步做到六部之首的。
新皇登基的第一年祭祀,卷卷还没离开京城,她也去了现场。
祭祀台上有她的位置,但她没上去,跟家人一起站在下方。
她还和小时候一样,在这种场合上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新皇初次念祭词很是郑重,但她却在下面左看右看,然后看见了站在高台上的五公主。
她放弃身份去了皇寺的事情现在京城中传得沸沸扬扬,因为这件事,她的外祖家重新进入皇上的眼内,新皇登基后对他们也多有照拂。
而她本人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也越来越好,至少是名声最好听的皇室公主。
在卷卷往上面看的时候,五公主也看到了她,在高台上遥遥朝她一笑。
卷卷还是有些感慨的,谁能想到这个最透明人的公主竟然是过得最好的一个。
也看人的选择吧,五公主虽然怯懦的一点,但路选对了。
祭祀结束之后,正准备跟家里人一起回去的卷卷被一个宫女拦住了,她一问,是九公主的人。
同娘亲交代了一声之后,她跟着宫女上了一辆马车。
这些年不只是她长大了,姜月笙也长大了。
一年前皇上耐不住皇后一直来磨,把她的禁足令解了。
其实卷卷也好久没看到她了,所以在此时见到她的时候,她眼中难免有些惊讶。
两人都是一样的年纪,但姜月笙与卷卷不同,她的身上有一种饱经沧桑的感觉,就好像已经活了许久一样。
“找我有事吗?”卷卷坐下后问。
刚穿越过来那两年,姜月笙满心都是想像穿越小说女主一样做出一番大事业,名扬天下,但随着她在这里待的时间越来越久,那些曾经的激情全褪了下去。
她接受了自己把一手好牌打到稀烂的事实,也接受了自己的平庸,虽然这很难。
但她现在还有一件事想弄明白,于是在今天找到了鱼卷卷。
“她们都说你是神仙,那你知道穿越吗,就是一个人的灵魂从其他地方穿越过来,钻进了别人的身体内。”
卷卷当然知道,但她没说,而是平静地看着姜月笙的眼睛:“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如果我说,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会相信吗?”
“相信。”
她回答的这么利索,倒是让姜月笙有些不知所措了。
愣了两秒之后,她说:“有一件事我是该向你道歉的,在刚来这里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天命之人,你还记得这块玉佩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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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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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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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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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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