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寒心有所念,问道:
“公公可知蓟城外有一处名叫刘家庄的地方?”
四喜公公捻着下巴,思虑了一会儿,似乎是对刘家庄这三个字有些印象,他道:
“倒是听说过,这刘家庄乃是王城贵族直辖的庄子,好像是归三王爷所有,听说三王爷在这庄子可是投资了不少产业,其间经历过几次民众暴动,最后都被镇压下来,不过近些年似乎就没什么动静了,公子问这做什么?”
水寒倒也没什么避讳,将刘老汉一家之事的前因后果说与四喜公公听。
四喜公公听后,感叹道:
“如此说来这刘老汉一家的死与公子本无关系,公子的心还是太善,在这乱世之中,心善可不是什么好事。”
水寒看着远方,眼神莫测,他道:
“得做啊,不然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舒畅呢。”
四喜公公无奈,这般随心而为的心境,比起那些世外逍遥仙人,怕也是不遑多让,只是以这样出世之人的心境入这纷繁复杂的江湖,实在不知是福还是祸。
仲少与孝天对于水寒的经历倒没什么感叹,对他的决定也不作评判,只是仲少忽然觉得,眼前这穿红衣的毛头小子,似乎又顺眼了好多。
净地信仰儒家,虽然与稷下学宫的传统儒派不太一样,但本质上还是殊途同归。
夫子教义,君子者,重情,重义,重信,重诺。
教义这种事,向来都是言大于行,会说的人很多,真正做的人却并不多,不想这年纪轻轻的红衣少年,倒是把这教义深深地融进了自己的心里,并且,身体力行。
其实,水寒的心中哪有什么儒家教义,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做,不过就是因为他想去做罢了。
好在,他如今还算是一个好人,像他这么肆意妄为之人,如果走上了歪路,那便真的是野马脱缰,不可教化了。
……
蓟城外,刘家庄内。
街道萧条,风肆意乱吹,各种垃圾物品随风翻飞于道路之上,整个刘家庄就像是一座荒镇,街上仅有打更人缓缓而行,而且这打更人行走的姿势,也是着实怪异,看他行走的样子,就好像是一具身体十分僵硬的行尸走肉一般。
“铛,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声音,无情且无力。
……
“这里真的是刘家庄?”
水寒一脸疑惑,要说是庄子,未免也太过寂寥了一些。
此时已是夜里,四喜公公本准备在这刘家庄落脚,暂作歇息,不想这个点儿竟是没有一户人家点起灯火,整个庄子里,一点人气儿都没有。
“老奴久居宫中,也不太了解这蓟城周边庄子的情况,只是当地地保确实是说了就在此处没错啊。”
提起地保,四喜公公显然面露不悦,不过他很快便平复了心情,去唤那打更人:
“打更的,这里是刘家庄吗?”
打更人没有回答,只自顾自地走着,仲少觉得蹊跷,走近查看。
“这……”
“怎么了?”
“这人,既是个聋子,也是个瞎子。”琇書蛧
“什么!”
三人均是一惊,再看四周景象,如此萧条的庄子之中,有着如此诡异的打更人,实在是让人不得不产生一些不好的联想。
“公子,此处如此诡异,我们还是立刻找到坟冢,办完事,就立刻离开吧。”
燕国习俗,每城每村每镇每庄,都流行修大型的集体坟冢,传言这样有利于死者在冥府相聚,燕人对此种说法深信不疑。
所以但凡刘家庄之人死后,都是要葬在刘家庄的集体坟冢的。
把刘老汉一家人的骨灰葬到集体坟冢,水寒便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四喜公公在燕国待了大半辈子,也是从未见过如此场面,他已经下定决心回宫后,必令人详细调查此事。
“嗯。”
水寒虽然产生了一些好奇,但这一次他的时间实在是不多,若是把时间花在这里,实在是有悖于他此行的目的。
坟冢很快就找到了,仲少的鼻子一向十分灵敏,他能很轻松地闻出尸体腐臭的味道,故而找到刘家庄的集体坟冢,自然也就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
孝天于路边捡起干树枝做成火把,火把照亮前方道路,四人在仲少的指引下,沿着路来到坟冢。
水寒于储物符牌之中将骨灰坛子取出,以巨子刨土,将骨灰坛埋在其中,然后又取出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石碑。
其实那天晚上,水寒一夜未眠,正是在后山上刨石刻碑,他不仅给玉仙姐刻了一座无字碑,还给刘老汉一家准备了另一块有字碑,有字碑上面自然是有字的,字不多,却也不太少,上面刻着,刘老汉一家之墓。
七个字,七个极简单的字,显得朴实,显得没有文化。
桃源没人知道刘老汉一家人的大名,他也从未告诉过别人,其实这乱世之中很多和他一样的人,都是没有名字的。
没有名字,水寒就把姓氏刻上,他刻的不大好看,毕竟他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但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而玉仙有名字,水寒却没有刻上,玉仙姐埋在净地后山,不刻字,水寒也认得,可这刘老汉一家埋在这刘家庄坟冢,若是不刻字,谁又能知道,他们是土生土长的刘家人呢?
水寒将最后一抔土撒在碑前,看向前方一片坟冢,七七八八,散落而立,此刻的夜已渐深,他们唯一的照明物便是孝天手上的火把,这火把于风中摇曳,忽闪忽闪,随时都会熄灭,四下,能见度极低,但水寒还是看的分明!
一开始他还怀疑是自己看错了,在忽闪的火光之下他又仔细地看了很久,此刻,他终于确定了,他没有看错,绝对错不了,眼前的这片坟冢……
“这些坟,好多都被刨过了。”
说话的却不是水寒,而是仲少,他不仅嗅觉远超常人,视觉也是极其敏锐,他甚至比水寒还要更早一些地发现了这个情况,
“这座刘家庄,到底发生了什么?”
刨坟这种泯灭人伦之事,就算在这乱世之中,也是绝对不多见的,况且,这里可是王城三王爷直辖的刘家庄,离蓟城只在咫尺,如今竟然发生了这种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谁!”
水寒双手握住巨子,警觉地看向前方,前方不远处,异动频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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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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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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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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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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