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金革之声安德烈鲍曼>第三百零四章:纨绔
  统一联合最北面的疆域可远达北极,但有驻军的北方边境最远也只到草原腹地。

  乌苏里卫所就是边境最北面的一处驻军营地,这里扼守着南下进入草原行政区的最快道路,曾经是旧帝国最为重要的北方守备区之一。

  但自从草原部落归顺帝国,这里重要性就开始逐年递减,倒了今天已经成了军中最招人嫌狗厌的驻地,被派来这里驻扎,跟当年被流放发配没啥区别。

  这里景色虽然不错,但长年累月看也总会腻歪,更别说这里昼夜温差巨大,白天好歹还是零上,一到了晚上那真是冷到撒尿都得带锤子的地步。

  更别说隔三差五就会刮大雪,以前这种天气被草原民族称为白色恶魔,每到这个季节就会冻死一大批牲口,为了不饿死,他们大多就只能选择南下抢劫。

  可是他们南下就会遇到这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帝国。

  抢劫?帝国一生气,去抢劫的基本都被铸成京观了,留在草原的妻儿老小就只能看着他们的大脑袋堆在边境上,感受风雪的吹打和野狼的啃食。

  那可叫一个绝望啊。

  想报仇?可打不过啊!

  打不过怎么办?打不过就加入啊!

  于是他们就加入了。

  唉你还别说,加入了以后,这日子就渐渐好了起来。

  这帮套马滴汉子惊奇的发现,羊毛和牛皮可以换成粮食,娃儿们不用在大冬天的忍饥挨饿了,自己的部族也不用担心被更强大部落消灭,因为帝国明令禁止归顺的部落之间互相征伐,违者等同于谋逆。

  原来给华族当狗腿子那么幸福啊!

  于是他们就成了天可汗脚下最为忠心耿耿的猎犬。

  时至今日,乌苏里卫所的驻军都时常能看到,一些赶着牛羊的牧民在路过驻地时远远的跪拜下来,说了几句吉祥话后才骑着马儿继续去放牧。

  当然他们跪的不是驻军,他们跪的是驻军大营里的军旗。

  见军旗如见天可汗,这是草原上不成文的规定。

  虽然这年头早已经没了皇帝,但他们依然贯彻执行着这项规定。

  “所以您也没必要进到营区拜吧!这又不是拜大神!”

  乌苏里卫所的最高长官哭丧着脸,对着冲进自己营地里的一群骑兵喊道。

  准确的说,他是在这群骑兵里最嚣张的那个家伙喊。

  “哎呀呀,父汗让小爷来这里和诸位交流一下感情!也顺便询问一下你们为何要派军车去追我家大姐呢?”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位骑在战马上大声嚷嚷的男子,正是归义王府中的王世子,下一任的归义王。

  这小子是标准的二世祖,整日里就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样子,带着百八十个亲兵在草原上到处乱窜,虽然没干过什么天怒人怨的恶事,但也确实没干过什么好事。

  但他又不缺那一身本领,骑射功夫他是样样不缺,弓箭能做到在高速奔驰的马上三箭连环,用步枪又能打到在高空中连肉眼都看不清楚的鸟儿。

  这种有嚣张资本的纨绔子弟,可能是最让家长伤脑筋的存在。

  反正归义王是真为他伤透了脑筋,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只能想着等他成年后送到国内念书,眼不见为净罢了。

  这个半放养状态的纨绔子,至少在草原上是已经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存在了。

  而对于可怜的卫所校尉来说,这浑小子自己惹不起,也躲不开。

  “小王爷您行行好,咱们这也都是秉公办事,您总不能让我们尸位素餐,无视郡主殿下的违规行径吧?

  五百人以上的队伍南下都要得到边检署和总参谋部的批示允许,郡主这次带的何止是五百啊,说五千我都觉得谨慎了。

  您就先在这儿待着,王爷那边小的会去通知的,您也懂事些,不跑了成不?”

  卫所校尉一边解释,一边陪笑着牵过世子爷的战马就往营内走去。

  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他那个王爷老爹,所以他就把王爷搬出来,想镇住这个熊孩子。

  他在这儿驻守了也有十年了,对这位从小就嚣张跋扈的世子爷十分了解,毕竟每次这小子“离家出走”,其实都是到他这个大营里“摸鱼”玩儿了。

  “嘿!你还敢威胁小爷我?”

  他这番“苦口婆心”的解释和劝诫,惹怒了人家大少爷,脾气一上来就不管了,挥动马鞭就要抽他,看目标还是脸上。

  结果嘛,他难以想象的速度,徒手抓住了抽来的马鞭,然后猛地一拽,便把骑在马上的熊孩子给拽了下来。

  “卧槽!嘶......”伴随着一声应该加屏蔽音的惊叫,小屁孩直接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屁股落地疼得这小子脸都扭曲了:“你们都还愣着干啥呀!上去给小爷往死里揍!打死了都算我的!”连起身都顾不得了,直接就坐在地上发起了牢骚,还指着他让亲卫动手为自己的报仇。

  亲卫们早就养成了对主人命令绝对服从的本能,小主子一声令下,十余骑亲卫立刻翻身下马,捏着拳头朝他走来。

  然后他们就被逐个揍翻在地,眼前这个不大不小的卫所指挥官,居然有着一身足以以一当十的精湛武艺,凡是与他有所接触的亲卫,连十秒都撑不过去。

  要么是牙被打飞,要么是被一拳击中腹部疼得失去意识,要么就是被闪电般的一脚给踢飞到半空,好几秒后才落地。

  十几个可称得上是高手的亲卫,在他手上居然撑不过一分钟。

  坐在地上的世子爷都看傻了,这个往日里总是对自己毕恭毕敬的小官,不但武艺如此高强,居然还有胆子对自己不敬了。

  这还了得,堂堂归义王府的世子爷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只要有谁能替小爷我揍他一顿!小爷拿归义王府的脸面担保!赏十万金元!”

  这熊孩子生起气来,直接当场把他爹的脸面拿出来担保了,而且一口气就担保了足足十万金元。

  这草原上花销不大,所以他一年的零花钱也差不多就一万金元左右,他这可是把自己未来十年的“幸福生活”都压上去了。

  无论如何,他今天非要揍这个敢冒犯自己的混蛋不可。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大营内都是人家的部下,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口头承诺就去揍自己家领导呢?

  更何况......已经有人出声制止了他。

  “混账东西!谁给你的胆子拿你老子我的脸面换钱?还反了你了!跪下!”

  世子爷只听得一连串让他极为耳熟的怒骂声,探头过去一看,只见一个他更为眼熟人的站在大营的帅帐外,恶狠狠的朝自己这边看过来。

  这人正是现任归义王兼草原上最尊贵的契科汗,同时也是他的老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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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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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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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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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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