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沐春>第三十二章 癖好
  “比如,有人早上起来不刷牙、不洗脸,带着口臭就要开始创作。所以读者看到的都是这位作者带着起床气写的作品。”

  “你说的是巴尔扎克还是海明威,很多作者喜欢早上工作。”

  “巴尔扎克是个心脏肥大的咖啡傀儡,封他为世界上最爱咖啡的作家绝对是再合适不过。”

  流云无奈地笑了,“喜欢咖啡没什么问题,可是巴尔扎克实在喝太多了,据说他一生喝掉五万杯咖啡,一天要喝五十杯。”

  “看来你没有喝咖啡才能写作的癖好。”

  沐春越说越来劲。

  “我没有,我一天最多喝一杯咖啡。”

  “海明威换了老婆之后灵感总是爆发,而且喜欢在老婆还没有醒来的早上写作。谁知道他有没有刷过牙,洗过脸什么的,据说他和当时新换的老婆在巴黎的时候租住在一个很冷的房子里,每天只能早早上床相互取暖。海明威喜欢那个阁楼,说什么早上总是头脑清醒。

  这家伙的确是硬汉,他站着写作。”

  流云很喜欢海明威,听沐春提起海明威便也来了兴趣。

  “他还喜欢将十支削好的铅笔放在桌子上,这样才能写得流畅。”

  沐春撇了撇嘴,“我记得是二十支。”

  “是十支。你可以去翻翻《流动的盛宴》。”

  “我就是从《流动的盛宴》里读到的。你记错了吧。”

  流云自信十足,这种问题他怎么可能记错。碍于对方是医生,流云也只好不予争辩。

  “科塔萨尔喜欢撸猫,喜欢撸猫的作家太多了。有个研究说喜欢撸猫的作家比喜欢狗的作家更容易成名。”

  看来这医生还知道得不少啊。

  “他的确喜欢撸猫。”

  其实流云对科塔萨尔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又不想表现出自己不知道,作家嘛,总不能说对一些知名作者不了解吧。

  博览群书是一种优秀品质。

  “卢梭酷爱炙热,他光着头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创作,享受热浪带来的快感。”

  沐春背书一样越说越激动。

  “可是博叙埃热爱寒冷,他时常穿着大衣,将脑袋脑袋塞进厚绒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间中创作。”

  “太厉害了,果然是博学多才啊。”

  流云有些骄傲,摊摊手,好像在说,这没什么,恰巧比较熟悉而已。

  “伍尔夫也喜欢站着写,还有那个谁,写《天使望故乡》的作者。”

  《天使望故乡》,糟了,这本书那么有名,流云竟然一时之间忘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虽然医生也面露难色,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的模样,可是他想不起来很正常,但是自己要是也想不起来,太丢人了吧。

  越是着急,越是想不起来,明明呼之欲出的作家,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的编辑就是海明威和菲兹杰拉德的编辑。”

  “说起,菲兹杰拉德啊,《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是杰作,海明威是不是也自愧不如啊。”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海明威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写得太好,自己自愧不如于是自杀?”

  “当然不是,海明威是硬汉,他的死,我认为绝对是那把猎枪的错,那把猎枪怎么就能在那个地方放着呢。”

  “看来你是真的喜欢海明威。”

  “那是当然。偶像啊。”

  沐春心驰神往地双手交叉,一副崇拜模样。

  “那个作者,想出来没有?”

  流云脖子通红,糟了,还没有想出来。

  幸好楚思思这时候打断道:“要去做检查了,再不去的话上午什么也做不到,等到下午也做不完的话,明天还要重新来排队。”

  “不行,明天没有时间出来,只能今天做完。”

  “那就快去吧。有什么需要聊的,下周再来聊好不好?”

  “对对,楚医生说得对,下周再来聊,我正好想想《天使望故乡》的作者是谁呢?怎么作家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呢,真麻烦,还要我这个做读者的费劲脑汁。”

  流云想要解释自己不是不记得,自己非但记得,而且非常喜欢这位作者,可就是忘记了他的名字。

  说起来,记性真的有问题啊,最近好像越是想要记住什么越是记不住,以前一直都记忆力很好的。

  “不给我开点药什么的吗?”

  来医院看病总要给点药吧,不见得就这么空手而回?

  “睡觉有问题吗?比如很早就醒,入睡困难或者怎么都睡不醒?”

  怎么说这三种状态都不是一种问题吧,这个医生怎么放在一起说呢?看来社区医院除了离家里近一些,其他一点优势也没有。

  可是大医院里似乎也没有对应的科室可以挂号看病,这个身心科,真是让人糊里糊涂。

  “那就开一点聪明药吧。”

  “聪明药?”

  流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药。他小心问道:“是吃了会聪明的药吗?什么时候研发出来的?”琇書網

  “啊,对,吃了会变聪明的药,要不要来点?”

  医生似乎看出病人的疑惑,摆摆手,“或者补充一点维生素,让身体有活力一些,大脑运算速度就会提高;改善睡眠的药物也是一样;如果你需要一些能量类的也可以,比如葡萄糖溶剂,又便宜又比红牛有用。”

  “不是安眠药那一类吗?”

  “你没有眼中睡眠障碍吧,入睡困难?日夜颠倒之类的?”

  的确没有,流云摇摇头。

  “那要不要来点聪明药?”

  “如果是维生素类的话就不用了,葡萄糖什么的,我还是喝点可乐好了,不劳烦医生了。”

  流云说着退出门诊室,走在五楼阴暗潮湿的地面上。

  大白天的,整个五楼走廊就看不见光。

  烦躁,手臂和大腿上都有虫子在爬的感觉。

  总之,很不舒服。

  既然来了,就把该做的事情一一做完吧,CT检查在三楼,心超检查就是超声检查所在的两楼,验血在一楼。

  每一个都要去护士台预约,每一个都要排队。

  看个病真麻烦,这点时间可以写好几千字了。

  可要是状态不好,也可能只能写几百个字。

  一个没什么天赋的写作者要看状态的脸色写作,离淘汰也不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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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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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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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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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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